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8,716,54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5,190,199股,现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403,526,35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0,705,270.00元(含税)。
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长海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9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费伟炳 | 范福美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 |
传真 | 0519-88712521 | 0519-88712521 | |
电话 | 0519-88712521 | 0519-88712521 | |
电子信箱 | finance@changhaigfrp.com | finance@changhaigfrp.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是以叶蜡石、石英砂、石灰石等矿物为原料,配合纯碱、硼酸等化工原料经高温熔制、拉丝、络纱、织布等工艺制造成的,具有结构稳定、质量轻、强度高、耐高低温、抗腐蚀、隔热、阻燃、电绝缘等多种优异性能,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轨道交通、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电器、新能源、环境工程等领域,属于国家倡导优先发展的新材料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及其玻纤制品、玻纤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国内外用户提供高性能复合材料一体化解决方案,拥有从玻纤生产、玻纤制品深加工到玻纤复合材料制造的完整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玻纤纱、短切毡、湿法薄毡、玻纤织物、复合隔板、涂层毡、网格布、热塑性玻璃纤维及制品等,为短切毡及湿法薄毡细分领域领军者。玻纤纱是玻纤制品的基材;短切毡广泛应用于汽车车顶棚、货车箱体、 卫浴洁具、大型储罐、透明板材等多个方面;湿法薄毡可用于内外墙装饰、屋面防水、电子基材等方面;复合隔板可应用于蓄电池中;涂层毡可应用于建筑建材中。产品畅销全国30多个省市,并远销北美、南美、欧洲、中东、东南亚、大洋洲、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除玻纤业务外,通过子公司天马集团进行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不饱和聚酯树脂、胶衣树脂及辅料、乙烯基酯树脂、玻璃纤维制品、玻璃钢制品、丙烯酸树脂及羟脂、玻纤粘结剂及乳液等精细化工产品,不饱和聚酯树脂可以与玻璃纤维等材料组成复合材料,拥有轻质、高强、多功能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工业、交通、运输、国防、
电子等领域,公司树脂业务产品是玻纤复合材料的重要原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延伸。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分为采购模式、生产模式、营销模式三大块。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比价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公司采购工作实行以采购部为核心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制定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计划;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审核、批准重要物资的采购技术文件和重要物资清单;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考核与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负责按采购计划实施采购;质控部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检验、试验和验证,并参与供应商评价。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采取柔性生产方式。销售部与国际贸易部根据订单签订情况、生产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生产能力,向生产调度中心填报销售计划或订单;生产调度中心根据销售计划或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计划单,调整生产线产品品种及规格,同时向采购部下达材料采购计划单,并通知检验、仓储等相关职能部门。
3、营销模式
公司外销产品采用“经销商+展会”模式。一方面由经销商采购公司产品,以“常海”品牌进行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国内定期行业展会展示产品、接洽国外客户。公司参与的主要展会包括:世界最大的复合材料展会法国JEC展会,中国复合材料工业技术展览会,美国复合材料展览会,新加坡JEC展会等。
公司外销所采取的“经销商+展会”模式,具体而言是指公司通过展会与潜在用户接触并结成销售关系;为节省外销成本,公司对外销售设置区域独家经销商,即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一定期限指定区域的独家经销协议,销售价格基于公司定价政策,并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具体发货时间视客户订单需求并结合公司生产计划安排确认;公司收到客户订单后,开具形式发票交客户确认;发货完成后备全整套单据,开具正式发票。货款结算则根据客户信用情况,采取L/C(信用证)结算、T/T(电汇)结算、D/P(付款交单)结算以及上述结算方式的组合。
公司内销产品采用直销和代销模式,直销模式利用报刊杂志等广告方式,直接面对终端客户销售。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179.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484.07万元,增长2.10%。营业利润30,735.22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8.98%;利润总额30,509.48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9.2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478.10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
7.20%;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17.42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
12.86%。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下滑,主要因素为:经济恢复发展不及预期,全球消费疲软,玻纤应用市场终端需求疲软,导致玻纤行业价格持续低位运行,公司玻纤产品的毛利率同比出现下滑。2024年全行业已经对部分玻璃纤维纱产品实施多轮小幅度恢复性提价,但纵观全年,玻纤纱价格提升幅度有限,玻纤制品企业基本无法将玻纤纱提价传导下去,公司根据生产及市场情况,采取积极的市场策略,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叠加新增产能的释放,努力开拓市场,提高产销协调效率,全年玻纤产品销量同比实现增长
10.06%。
(四)行业格局
我国玻纤行业呈现“高度集中、区域集群、高端分化”的格局。产能产量方面,近年来持续增长,市场集中度较高;进出口情况显示,玻纤行业进口依赖度下降,出口继续保持增长;在区域分布方面,产能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这些地区依托港口优势和产业集群效应,降低了物流成本,提升了出口竞争力;在政策方面,核心围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高端化、绿色化、国际化”展开,显著重塑行业格局;供给端产能向头部集中,低端市场萎缩;需求端如风电、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成为增长引擎;行业利润方面,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8%,降幅收窄。我国玻纤生产企业具有较强的集群效应,市场逐步形成寡头竞争格局。由于玻纤行业具备较高的准入门槛和竞争壁垒,市场格局较为稳定。未来行业将围绕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依托政策调控、科技创新和新兴市场拓展,逐步从“量增”转向“质升”,巩固全球领导地位。
(五)行业情况
1、产能与产量
1)玻璃纤维纱:
经中国玻纤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玻璃纤维纱总产量达到756万吨,同比增长
4.6%,连续两年保持低速增长。2024年我国池窑纱总产量达到726万吨,同比增长
5.7%。截止到2024年12月底,国内玻璃纤维池窑在产总产能约为735万吨。
2)玻璃纤维制品:
电子用玻璃纤维毡布制品: 2024年我国玻璃纤维电子纱总产量为80.9万吨,同比增长2.7%。
工业用玻璃纤维毡布制品: 2024年我国玻璃纤维工业纱总产量为66.7万吨,同比下降10.3%。
增强用玻纤毡布制品及玻纤增强塑料制品:2024年我国玻璃纤维普通热固直接纱、合股纱、高模量纱和热塑纱总产量分别达到278.5万吨、74.6万吨、87.0万吨和168.4万吨。
经中国玻纤工业协会测算,2024年我国玻纤增强塑料制品总产量约为750万吨,同比增长11.6%。其中:玻纤增强热固类塑料制品总产量约为364万吨,同比增长13.0%;玻纤增强热塑类塑料制品总产量约为386万吨,同比增长10.3%。
2、进出口情况
经中国玻纤工业协会统计,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2024年出口总量首度突破200万吨,达到202.2万吨,同比增长12.5%;出口金额27.9亿美元,同比增长4.9%。我国玻纤企业所属海外生产基地2024年总产量66.4万吨,同比增长8.5%。我国玻璃纤维及制品2024年进口总量为10.3万吨,同比下降12.0%,进口总额达到9.0亿美元,同比上升
18.4%。
3、行业经效情况
1)营收与利润:
2024年规模以上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企业(不含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0.5%,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明显收窄。利润总额约为61亿元,同比下降38.0%,降幅同样明显收窄。
2)价格与库存:
从供给端看,随着外围投资热潮退去和行业内积极实施产能调控,玻纤纱产量连续两年保持低速增长;从需求端看,除了房地产市场需求低迷外,家电、风电、汽车等玻璃纤维传统大宗消费市场均保持稳中有增的态势,外贸出口总量更是连续两年创历史新高,因此,全年各大玻纤纱生产企业基本不存在库存严重积压的问题,部分时段甚至出现局部供不应求的情况。
4、行业发展趋势
作为战略性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玻璃纤维下游应用市场规模仍具备长期成长性,传统市场中汽车、风电、电子等规模化市场需求稳定,光伏新能源、安全防护、海洋开发、智慧物流、绿色建材等新兴市场正在逐步成长。全行业深度实施产能调控和产品结
构优化,行业整体在产产能规模保持温和增长的同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碳足迹水平等整体持续下降,主流产品种类也日趋多元化。2023年以来玻纤行业产能投放明显放缓,2024年全年新增产能38万吨,新增产量
31.9万吨。随着行业景气度的低位持续,行业内积极调整产能投放计划,未来产能投放压力相对可控。国内玻纤企业凭借成本、技术等优势,在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波动,稳定行业供需格局。玻纤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未来玻纤生产企业将更加注重环保、高效、功能化的技术研发。通过技术创新,玻纤生产企业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六)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从玻纤生产、玻纤制品深加工到玻纤复合材料制造的完整产业链的玻纤企业,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无纺玻纤制品综合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少数能制造高端玻纤毡制品并不断进行制品深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链的完整,使得公司能够按照产品需求调节上游产品性能,提高玻纤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与产品开发周期,并能通过产业链的拉长转移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7,120,328,881.57 | 6,313,786,200.30 | 6,313,786,200.30 | 12.77% | 5,569,068,342.84 | 5,569,068,342.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629,708,318.70 | 4,464,544,528.96 | 4,464,544,528.96 | 3.70% | 4,250,193,156.03 | 4,250,203,286.55 |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2,661,791,294.85 | 2,606,950,627.79 | 2,606,950,627.79 | 2.10% | 3,017,025,703.59 | 3,017,025,703.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4,780,998.09 | 296,084,451.21 | 296,084,451.21 | -7.20% | 817,303,048.49 | 817,313,179.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5,174,181.07 | 281,364,765.75 | 281,364,765.75 | -12.86% | 607,134,887.77 | 607,145,018.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447,854,992.10 | 719,439,061.9 | 719,439,061.93 | -37.75% | 561,595,446. | 561,595,446.39 |
金流量净额 | 3 | 3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8 | 0.72 | 0.72 | -5.56% | 2.00 | 2.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71 | 0.71 | -5.63% | 1.89 | 1.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6% | 6.81% | 6.81% | -0.75% | 21.13% | 21.1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年初租赁业务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确认追溯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80,956,061.58 | 642,657,773.17 | 678,973,468.60 | 759,203,99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793,526.07 | 71,264,168.74 | 80,406,603.85 | 72,316,69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264,141.05 | 71,264,168.74 | 65,760,473.01 | 62,885,398.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274,611.75 | -187,383,644.79 | 287,384,729.33 | 294,579,295.81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18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24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杨鹏威 | 境内自然人 | 41.71% | 170,474,412.00 | 127,855,809.00 | 不适用 | 0.00 |
杨国文 | 境内自然人 | 10.57% | 43,200,000.00 | 32,400,000.00 | 不适用 | 0.00 |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23% | 9,111,61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一组合 | 其他 | 1.21% | 4,925,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 | 4,741,39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0% | 4,493,37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其他 | 1.01% | 4,122,93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其他 | 0.99% | 4,038,388.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施建刚 | 境内自然人 | 0.91% | 3,738,5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3,107,1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杨国文与杨鹏威系父子关系,杨国文及杨鹏威属于一致行动人。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长海转债 | 123091 | 2020年12月23日 | 2026年12月22日 | 54,973.89 | 第一年0.3%、 第二年0.6%、 第三年1.0%、 第四年1.5%、 第五年1.8%、 第六年2.0%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4年6月25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0年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长海转债”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35.07% | 29.38% | 5.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4,517.42 | 28,136.48 | -12.8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3.13% | 32.43% | -9.30% |
利息保障倍数 | 7.78 | 10.08 | -22.82%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1.44 | 21.58 | -46.99%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2.84 | 16.25 | -20.98%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流动比率 | 2.0707 | 3.4537 | -40.04% |
速动比率 | 1.8660 | 3.1316 | -40.41%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190,1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08,716,549股)的1.2699%,最高成交价为1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994,701.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金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经过2021年6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从原丝生产、制品加工到复材制造一体化的玻纤生产产业链,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公司拟投资建设6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34,698.4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96,698.46万元;流动资金为38,000万元。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现有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充,产品结构更加合理,成本优势更加明显,同时拓展了产品的应用领域,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有积极的意义。公司于2022年竞得实施该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该投资项目一期之第一条15万吨产线已投产,未来伴随项目增量兑现,公司未来成长性和竞争力有望持续增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11月24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投资建设60
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及《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3、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高端化技改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充产能,优化和提升产品性能,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拟将原有的一条年产3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升级改造为一条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生产线,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高性能特种织物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投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天马集团年产8万吨高端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特种织物高端化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