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期间,安永华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安永华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3、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沟通,安永华明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工作。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邀请招标。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另外,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2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事件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总结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进行充分沟通。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四)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