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
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熊腊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安源煤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尚需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销及核销坏账事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689.1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402,230.50元。
鉴于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计情况的议案》。
1.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2024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311,185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关联董事熊腊元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徐建标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董事会同意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34,072万元,同意公司与江能集团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关联董事熊腊元先生、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张保泉先生、徐建标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其中3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和
《安源煤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定公司2025年度借款规模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2025年度流动资金借款规模总额463,184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在该借款规模总额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77,690万元,其中:为江西煤业提供担保101,506万元(含公司与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担保的25,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提供担保132,300万元;为江储中心担保12,600万元;为曲江公司提供担保30,284万元;为江煤电力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1,119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旭睛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光华先生、刘振林先生、孟祥云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任期三年。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