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661,689.12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1,402,230.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无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其中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