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2024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