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一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八)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能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财务行为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三) 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全面落实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四)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经营管理,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履行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职责,使其决策合理、经营规范、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