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利安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运行,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该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布。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是全公司,包括公司本部及所有子公司,把所有主要部门、重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均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报告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2、公司的组织架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3、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控制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同时明确了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只享有出资人的权利,使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得到了很大提高。

4、企业文化

公司以让客户满意而努力创新为使命,秉承“团结、创新、实效、精进”的企业精神。在客户服务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用心务实的做事方式,快速反馈并解答客户问题的态度,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从而赢得客户的信赖。在产品服务上以“勇于创新、高效协作、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优化生产工艺,为客户快速提供最为满意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进而扩大市场。在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上树立人才资产是第一资产的观念,并通过人才资产的管理、发展和提升,强化高绩效团队的建设。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5、信息披露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投资者接待工作,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

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重大信息的提前泄露,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6、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①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②信息传递程序及时。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③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④反舞弊机制透明。公司已建立反舞弊机制,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已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7、人力资源

公司已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

8、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9、资金营运管理制度

①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资金活动》的规定制定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货币资金保管业务、预算金额、资金的支付金额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的业务岗位分离,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明确了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清理程序,并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核对、清理,公司未发现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②筹资资金管理

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以控制经营风险和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集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项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10、资产管理

①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已设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报废、保管与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有效的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损毁和重大流失。

公司对存货实行分类保管,对贵重物品、精密仪器、危险品等重要存货的保管、调用、转移等实行严格授权批准,且在同一环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经办。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存货、进入仓库管理场地。公司各厂生产车间及仓库等部门负责对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物资通过金蝶存货管理系统和

ERP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

②固定资产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设备管理控制程序》等制度,对固定资产申请、采购、维护保养、内部调拨、核对盘点、转让报废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公司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③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对项目申报、批准、施工组织与管理、竣工验收、项目决算、资料归档等工程项目各环节、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均做了明确的规定。投资前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科学合理的涉及投资方案。公司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11、业务层面控制

①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应付账款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业务从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采购实施、验收入库、付款等重要环节的具体实施程序。公司与采购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②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销售收入与合同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围绕销售计划、客户信用、定价、合同、发货、售后服务、收款等方面对公司整个销售过程进行全面的管控和约束。公司与销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有效。

③生产和质量管理

公司建立了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ISO9001:2015等质量管理认证。公司通过定期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纠正解决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质量体系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形成了企业自我完善机制。

公司设立了品管部,实行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及产品出厂最终检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尽可能提高产成品的品质。为了保障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与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密切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文件。

12、对外投资管理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13、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并且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及相关风险管控。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14、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限制性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以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关联交易决策的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15、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研发中心制度》,高度重视研究和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公司科学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规范工艺管理和研发行为,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成果的有效利用。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积极探索创新产品各环节的优化方式。

16、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依法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并结合其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决定各子公司董事会及主要领导的任命和重要决策,从而保证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使公司的各种决策和制度能有效、快速地在子公司贯彻执行。同时公司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管理要求以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特点,建立和完善子公司的相

关制度,并督促各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和审议程序,强化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7、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公司已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内审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资产、负债相关的以资产总额为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总额为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②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2%;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②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2%;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②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③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且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四)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①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①其他对公司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

①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①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①其他对公司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