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培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宋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5,225,278.0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522,527.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52,187,400.95元,减2023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253,054,608.94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5,477,835,542.26元,资本公积金11,459,705.56元。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6,527,304.4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0%;报告期内,公司无中期分红及股份回购注销情形。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351,308,237.79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8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9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北方稀土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包钢(集团)公司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股份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财务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矿业 | 指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西创 | 指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铁捷物流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铁花文化公司 | 指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鑫能 | 指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节能环保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冶炼分公司 | 指 | 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 |
检修服务分公司 | 指 | 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 |
华美公司 | 指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北方磁材 | 指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三吉利 | 指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永磁 | 指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华星稀土 | 指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和发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淄博灵芝 | 指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飞达稀土 | 指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稀土 | 指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稀土院 | 指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贮氢公司 | 指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国贸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骄清美 | 指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瑞鑫公司 | 指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京瑞公司 | 指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红天宇公司 | 指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信丰新利 | 指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金蒙稀土 | 指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五原润泽 | 指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安泰北方 | 指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北方嘉轩 | 指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中鑫安泰 | 指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再生资源公司 | 指 | 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 |
招宝磁业 | 指 | 北方招宝磁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
绿源公司 | 指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聚峰稀土 | 指 | 包头市聚峰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灵芝化工 | 指 |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 |
宁波招宝 | 指 | 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 |
苏州通润 | 指 | 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西磁 | 指 |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方金龙 | 指 | 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 |
金龙稀土 | 指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两个稀土基地 | 指 | 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 |
一利五率 | 指 | 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营业现金比率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ESG | 指 |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方稀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Northern Rare Earth (Group) High-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NR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培勋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 董事会秘书 |
姓名 | 吴永钢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电话 | 0472-2207799 0472-2207525 |
传真 | 0472-2207788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997年,公司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年,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14030 |
公司网址 | www.reht.com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方稀土 | 600111 | 报告期未变更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孙涛、王拓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2,966,314,898.03 | 33,496,993,130.09 | -1.58 | 37,260,035,78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4,276,921.89 | 2,370,740,184.54 | -57.64 | 5,984,059,711.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01,307,586.64 | 2,317,962,668.39 | -61.12 | 6,203,044,812.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577,551.59 | 2,427,840,898.31 | -57.76 | 4,740,861,897.9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431,731,792.87 | 21,619,357,642.66 | 3.76 | 19,831,127,703.56 |
总资产 | 45,380,919,517.66 | 40,496,655,048.44 | 12.06 | 36,646,193,493.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78 | 0.6558 | -57.64 | 1.65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78 | 0.6558 | -57.64 | 1.65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93 | 0.6412 | -61.12 | 1.71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7 | 11.44 | 减少6.87个百分点 | 34.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0 | 11.18 | 减少7.08个百分点 | 35.2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5,761,706,995.82 | 7,228,119,204.29 | 8,569,868,301.31 | 11,406,620,396.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052,040.20 | -6,655,841.81 | 359,928,459.05 | 598,952,26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08,254.64 | 11,899,210.42 | 250,443,973.37 | 635,256,148.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258,132.53 | 219,713,356.10 | 1,462,686,068.76 | -505,563,740.7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 25,933,389.69 | 3,247,377.62 | -44,747,535.68 |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895,350.81 | 204,040,098.44 | 216,679,414.5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5,233,479.20 | -121,018,318.00 | -228,882,471.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717,040.68 | 12,839,367.81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646,503.54 | 3,501,092.36 | 3,070,528.8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1,139.43 | 14,966,989.86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 - |
处置子公司 | -63,368,243.88 | - | -154,596,654.01 |
债务重组损益 | -218,907.50 | -453,449.55 | -1,854,642.40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4,169.23 | 9,350,032.13 | 12,573,238.5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7,631,751.0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818,273.92 | -7,144,620.18 | 47,191,951.1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567,973.57 | -66,551,054.34 | -60,787,179.36 |
合计 | 102,969,335.25 | 52,777,516.15 | -218,985,100.4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4,101,618.00 | 489,334,938.00 | 105,233,320.00 | 105,233,320.00 |
合计 | 384,101,618.00 | 489,334,938.00 | 105,233,320.00 | 105,233,320.00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聚焦生产经营及改革发展任务目标,推进“两个稀土基地”建设,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各层面统筹谋划、综合施策,锚定目标、克难奋进,努力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产品产销量再创新高;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9.6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亿元,收入利润虽然同比下降但经营业绩保持稀土行业领先,市值规模保持稀土行业首位,为当好“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完成“十四五”收官、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奠定坚实基础,为促进我国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公司力量。
回顾公司一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
(一)聚焦产销运作,发展质效取得新提升
提升产品产量。冶炼分离板块周密筹划工序、企业间产能匹配衔接,优化生产工艺参数,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冶炼分离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63%,其中稀土金属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9.84%。磁材板块推进设备改造升级,依托先进制备工艺提质增产,磁性材料产品同比增长17.72%。抛光板块对接市场需求,强化质量管控,开发多款高端新品。储氢板块以固态储氢应用为契机,开发多款储氢材料和储氢装置,储氢材料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9.78%。
强化营销运作。强化营销体制和营销模式改革,稀土镧铈产品、稀土
镨钕产品销量分别创历史新高。抢抓“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政策机遇,大力拓展功能材料市场,实现功能材料销量同比增长。
深化降本提质。强化内外部横纵向对标提升,实施能耗指标优化提升行动,焙烧、灼烧、金属电解等工序电耗大幅降低。各生产企业自主降本意识不断增强,吨稀土加工成本同比降低5.1%。严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费用支出,开源节流提升经营质量。强化筹融资管理,优化融资结构,有息负债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二)聚焦产业扩能提势,强链延链取得新成效
巩固增强原料产业优势。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建成投产。拟与福建省金龙稀土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稀土资源掌控力和稀土原料产品供给能力。投资建设再生资源填埋工程,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收购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公司,填补稀土镧铈金属生产空白,优势互补做强做大公司稀土金属产业。金蒙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原料端产能提升进一步扩大行业领先优势。
功能材料和应用产业提质焕新。与宁波招宝等成立新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延链补链强链提升公司磁性材料产能和技术水平。实施北方磁材扩产改造项目;北方嘉轩实现稀土永磁电机批量化生产,生产永磁电机29兆瓦,补齐磁材合金-磁体-永磁电机产业链断点。形成2-20公斤模块化固态储氢装置设计制造能力,打通了储氢材料-固态装置-应用产品产业链。天骄清美改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完成,进一步提升抛光材料产能,抛光产业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
(三)聚焦科研创新驱动,发展动能取得新提升
完善科研体系。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加大研发投入,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显著优化。完善科研协同机制,促进生产单位与稀土研究院深度协同。
与中国科学院院士蒋成保建立“北方稀土高端磁性材料院士工作站”;与复旦大学、内蒙古大学联合成立“北方稀土-复旦大学-内蒙古大学稀土材料研究校企联合实验室”;与厦门钨业联合成立“稀土新材料及应用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进一步凸显,整体科研实力显著提升。强化科研攻关。承担和参加国家级项目6项、自治区及包头市级项目
27项,制修订各类标准56项,申请专利176件,服务国家和地区重大科技战略水平持续提升。攻克“聚乳酸用稀土复合阻燃剂和稀土增韧剂的制备技术”等2项核心技术,开发“纳米氧化铈混悬液制备技术”等8种新工艺及新装备,推动公司工艺技术、装备制造能力迭代升级。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在稀土金属、抛光粉等领域推动两项科技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推动4项科技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提升科研创效水平。加快甘肃稀土“稀土金属电解工艺优化及应用”等11个项目成果转化。
(四)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三化”转型取得新成效
推进绿色化转型。引领行业加快绿色转型,率先在行业开展全产业链碳排放自核查;在全国首个稀土领域EPD平台发布4份稀土产品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牵头制定“稀土抛光粉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行业标准。高质量、高标准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子公司和发公司、华星稀土、贮氢公司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工厂认证。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华美公司废水石灰消化改造、红天宇公司废水循环利用优化升级等环保项目,减污治污能力和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推进数智化转型。加快数字化改造,实施13个数智化项目。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至79%,生产设备数字化率提升至56%,机器换人率提升至100%。冶炼分公司隧道窑自动化项目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甘肃稀土萃取产线入选“甘肃省第四批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数字化车间”名单,公司获评“内蒙古自治区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
荣誉。推进高端化转型。围绕磁性材料、储氢材料产业链布局科研和产业项目,为公司产业链延伸注入新动能。开发一批特色化稀土原料产品、高值化功能材料产品推向市场,公司整体竞争力有效提升。公司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第八届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五)聚焦改革提质增效,经营素质取得新提升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强化市场应变能力,协同高效调整部分所属单位职能定位,撤销检修服务分公司。推进冶炼分公司和华美公司组织架构重塑,优化人员配置。推广应用试点单位改革经验做法,实施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优化及序列改革,整体运营效率持续提升。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授放权改革,推动子公司差异化管控,子公司决策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强化绩效考核。发挥绩效管理引领作用,动态优化绩效指标,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聚焦利润增长指标,开展利润专项考核,提升子公司盈利能力。强化管理部门专业管理考核,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向基层延伸,提升制度执行力。强化风险防控。主动对接高水平对外开放机制,完成国际国内标准体系认证评审,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双认证的国有企业。开展重大经营投资事项法律论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全面强化风险防控,推动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稀土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建设,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有效提升。强化市值与ESG管理。依法合规通过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现金分红、资本运作等开展市值管理,公司市值稳居稀土永磁行
业上市公司首位。健全完善ESG管理体系,制定ESG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强化理念导入与经营管理融合互促,高质量编制披露ESG报告,实现ESG评级提升,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荣获“第二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百强”“金质量ESG奖”等多项资本市场荣誉奖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随着国内稀土产业整合加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韧性与活力得到增强。稀土上游供应稳步增长,下游消费需求释放虽不及预期,但主流产品价格波动收窄,供需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需求端,新能源、高科技等领域对稀土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同时,国家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国稀土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景广阔。国务院发布实施《稀土管理条例》,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一是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储备的有关规定,更有利于稀土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二是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稀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更有利于资源的高质化利用;三是建立起国家、地方、企业的分层负责的治理体系,并首次对违法违规行为设定处罚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整顿行业秩序,推动规范化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达两批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明确全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7万吨、25.4万吨,增速同比放缓,中重稀土指标维持稳定。国家发改委公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新增稀土领域涉及四川、云南、甘肃、内蒙古、广西。该目录旨在促进西部稀土资源高效利用与技术升级,推动稀土功能材料高端化、多元化发展。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将稀土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通过全链条追溯体系对接国际标准,增强海外市场信任度,减少贸易摩擦风险。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持续打好“稀土牌”,重点围绕包头市“两个稀土基地”建设,聚焦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延链补链强链,建设永磁电机产业园,吸引全国稀土企业落户包头,促进产业集聚,推进稀土高端材料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不断开辟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赣州通过集群培育提升行动,加强产业链协同,形成特色产业布局。这些措施有效提升了稀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技术创新,推动稀土应用产业向高端、前沿领域拓展。
由中国稀土学会、包钢(集团)公司联合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行业组织、权威认证机构及上下游企业主导筹建的稀土EPD平台在北京首发。该平台将为我国稀土产业链企业积极融入绿色国际贸易提供可靠路径,实现我国稀土产品环境绩效国际互认,为我国稀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转型升级创造价值。
稀土产业链企业紧抓国家政策红利和发展机遇,发挥各自优势,在创新驱动、产业链延伸、绿色低碳等方面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促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提升产业和产能规模,加快产业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共同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业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100余种、上千个规格。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公司稀土终端应用产品主要为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等。
主要产品一览表
类别及名称 | 应用领域 | |
原料类 | 氧化镧 | 制造特种合金、精密光学玻璃、高折射光学纤维板、陶瓷电容器等 |
氧化铈 | 制造特种合金、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着色剂、稀土热稳定剂等 | |
碳酸镧铈 | 稀土抛光材料、农用化肥、水处理等 | |
氧化镨钕 | 稀土金属、电子工业等 | |
金属镨钕 | 磁性材料 | |
金属钕 | 磁性材料 | |
金属镧铈 | 储氢材料、打火石等 | |
金属镧 | 储氢材料、燃料电池、稀土合金等 | |
金属铈 | 储氢材料、磁性材料、燃料电池、稀土合金等 | |
材料类 | 永磁材料 | 驱动电机、伺服电机、微特电机、新能源汽车、变频空调、风力发电、节能电梯、人形机器人等 |
储氢材料 | 镍氢电池、氢能储运等 | |
抛光材料 | 液晶/硬盘玻璃基板、手机盖板、水晶水钻饰品、 |
类别及名称 | 应用领域 | |
传统及精密光学元件、半导体光掩膜及集成电路等领域的抛光 | ||
催化材料 | 汽车尾气净化、工业废气净化等 | |
稀土合金 | 钢铁、建筑、汽车制造等 | |
应用产品 | 永磁电机 | 风电、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电子通信、高端医疗等 |
中重稀土 | 氧化钐 | 磁性材料、陶瓷、玻璃、电子元件等 |
氧化铕 | 荧光粉、光学材料等 | |
氧化钆 | 电子元件、医学医疗等 | |
氧化铽 | 合金、磁性材料、荧光粉等 | |
氧化镝 | 合金、磁性材料、荧光粉等 | |
氧化钬 | 光通讯器件、医学医疗等 | |
氧化铒 | 陶瓷、光学材料、激光应用等 | |
氧化镥 | 光学材料、激光应用、半导体等 |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优做大稀土原料基地,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按照国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和混
合氯化稀土溶液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氯化物、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将部分稀土氧化物加工成稀土金属。公司子公司加工回收的稀土废料再次循环,生产稀土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精做强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并购重组、独资设立、合资组建等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形成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公司以下属稀土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科研优势。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创新、管理改革、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协同运营、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增值创效能力和经营质量,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公司依托科研创新等全产业链生产要素累积和进步,以各领域各环节创新驱动加快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动能,坚持以创新驱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发展新动能、增长潜力和支撑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积极促进公司全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巩固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一)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铁和稀土共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权。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包钢股份使用白云鄂博矿石生产铁精矿后,着眼资源绿色化运用将尾矿浓缩产出稀土精矿,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稳定的原料保障。公司将稀土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报告期,在国家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配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别占指标总量的近70%,且轻稀土增量指标向公司集中配给,是《稀土管理条例》管理的合法合规经营主体。持续稳定的指标获得量巩固增强着公司资源优势、核心竞争力及产品供应保障能力,体现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发展潜能。
(二)全产业链与规模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炼分离为核心、新材料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着眼于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宗旨,优化产业链供应链,成为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标杆。
公司拥有分工明确、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直属、控股、参股企业,重点产业领域资源投入强度不断加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经营规模稳步提升,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和稀土产业基地,是我国稀土大集团
之一,在我国稀土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力,以全产业链和规模优势巩固增强着稀土原料保障能力。
(三)科研与技术优势
通过开发利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公司建立了层次分明、特长突出、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科研工作体系,并由此积累储备了公司雄厚的稀土科研、技术、人才等软硬件资源。公司现有国家级创新及服务平台9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省级科研平台16个。公司下属的稀土院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稀土研发机构,该院及依托该院组建的各类国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在国内外稀土基础前沿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检测分析、情报收集与应用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和协同科研竞争力。公司各子公司建立的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于公司基层生产与市场一线需要,是公司科技研发与技术创新的载体。通过构建“一中心三基地”科技创新架构,强化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协调、管理职能,统筹各科创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与先进企业、高校和院所的协同,建设“研发基地培育成果-中试基地试制产品-孵化基地产出商品”的科技创新体系,巩固和增强公司科研与技术优势,为公司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政策和区位优势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对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公司作为稀土行业龙头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环保治理与绿色低碳发展、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以及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等方面备受国家关注和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出台政策统筹规划、全方位多层次支持稀土全产业链特别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引导稀土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领域扩能提势,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对稀土产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后,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进一步加大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与支持力度,着力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进一步增强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优势和发展机遇,为公司担当“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重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外部条件。包头市依托白云鄂博丰富的矿产资源,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一批涉及领域广阔、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应用产品企业,在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新材料及应用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稀土研发、生产、加工和应用基地。随着加快建设“两个稀土基地”和打造“世界稀土之都”,在良好的政策红利下,稀土产业集聚和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内外知名稀土企业纷纷入驻包头投资建厂、扩能提产、优化布局,产业发展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明显。公司所处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国稀土产业的“硅谷”、唯一以“稀土”命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区内稀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加快建设“两个稀土基地”政策的支持下,稀土新材料及下游应用企业数量显著增多,产业配套衔接日趋紧密,政策及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产值规模日渐提升,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地域环境和外部发展条件,持续增强公司政策和区位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66亿元,同比减少1.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亿元,同比减少57.64%。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966,314,898.03 | 33,496,993,130.09 | -1.58 |
营业成本 | 29,588,704,213.30 | 28,599,952,794.26 | 3.46 |
销售费用 | 45,806,717.86 | 51,253,539.87 | -10.63 |
管理费用 | 1,042,620,769.11 | 996,457,890.87 | 4.63 |
财务费用 | 195,231,222.79 | 168,287,209.07 | 16.01 |
研发费用 | 299,901,639.64 | 243,628,323.78 | 23.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577,551.59 | 2,427,840,898.31 | -57.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4,851,409.20 | -1,823,474,973.69 | -9.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518,711.32 | 161,103,232.65 | 522.2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以镨钕产品为代表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震荡下行,全年均价同比降低。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量增加,结转营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差旅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支出、折旧和摊销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汇兑收益同比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基建类投资支出同比增加,股权类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8.04亿元,同比减少1.44%;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94.72亿元,同比增加3.51%。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 24,265,826,927.21 | 21,439,195,420.26 | 11.65 | 0.96 | 11.04 | 减少8.02个百分点 |
商业 | 7,051,969,320.51 | 6,976,152,717.24 | 1.08 | -10.97 | -15.82 | 增加5.70个百分点 |
环保板块 | 1,485,920,853.35 | 1,057,071,549.19 | 28.86 | 12.00 | 20.18 | 减少4.8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稀土原料产品 | 15,890,908,409.37 | 14,518,985,953.88 | 8.63 | 12.74 | 25.81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稀土功能材料 | 7,926,297,628.96 | 6,534,546,197.34 | 17.56 | -15.17 | -9.17 | 减少5.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32,495,739,016.26 | 29,236,577,297.35 | 10.03 | -0.44 | 4.79 | 减少4.49个百分点 |
国外 | 307,978,084.81 | 235,842,389.34 | 23.42 | -52.22 | -58.99 | 增加12.6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线上 | 7,759,274,187.28 | 6,968,422,553.58 | 10.19 | -33.63 | -30.23 | 减少4.37个百分点 |
线下 | 25,044,442,913.79 | 22,503,997,133.11 | 10.14 | 15.99 | 21.73 | 减少4.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表内所示工业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销售稀土产品、功能材料、应用产品及其他产品;商业指贸易业务;环保板块指公司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的主营业务。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稀土氧化物 | 吨 | 15,487.79 | 30,573.32 | 23,000.91 | -7.26 | 6.07 | -39.61 |
稀土盐类 | 吨 | 125,343.21 | 104,051.25 | 137,628.77 | -1.60 | 19.26 | 18.30 |
稀土金属 | 吨 | 36,908.85 | 35,326.95 | 3,606.90 | 19.84 | 13.77 | 78.1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为折氧化物数量,稀土金属为实物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要产品产销数据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 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稀土精矿 | 包钢股份 | 120.00 | 85.48 | 85.48 | - | 是 | 不适用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工业 | 原料 | 16,275,630,580.40 | 75.92 | 14,328,919,537.85 | 74.21 | 13.59 |
材料与动力 | 3,263,025,803.43 | 15.22 | 3,232,285,275.33 | 16.74 | 0.95 | |
人工成本 | 869,110,788.72 | 4.05 | 897,706,257.03 | 4.65 | -3.19 | |
制造费用 | 1,031,428,247.71 | 4.81 | 848,646,860.75 | 4.40 | 21.54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稀土原料产品 | 原料 | 10,422,983,738.17 | 71.79 | 7,611,588,523.33 | 65.96 | 36.94 |
材料与动力 | 2,667,133,745.90 | 18.37 | 2,664,709,751.49 | 23.09 | 0.09 | |
人工成本 | 726,062,347.33 | 5.00 | 739,476,297.94 | 6.41 | -1.81 | |
制造费用 | 702,806,122.48 | 4.84 | 524,289,500.12 | 4.54 | 34.05 | |
稀土功能材料 | 原料 | 5,599,647,365.67 | 85.69 | 6,295,410,035.83 | 87.51 | -11.05 |
材料与动力 | 521,652,645.23 | 7.98 | 485,087,287.95 | 6.74 | 7.54 | |
人工成本 | 110,136,467.93 | 1.69 | 117,793,013.83 | 1.64 | -6.50 | |
制造费用 | 303,109,718.51 | 4.64 | 296,010,242.05 | 4.11 | 2.4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上年减少2家,增加2家。
①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2月6日注销完成,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②报告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对公司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实施强制清算,于2024年7月16日移交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③报告期内,公司新投资设立子公司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
④报告期内,公司新收购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40.00%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55,267.9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9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45,571.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8.7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56,497.7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0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138,867,948.93 | 145,040,655.77 | -4.26 |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附加税同比减少。 |
销售费用 | 45,806,717.86 | 51,253,539.87 | -10.63 |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差旅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同比减少。 |
管理费用 | 1,042,620,769.11 | 996,457,890.87 | 4.63 |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支出、折旧和摊销同比增加。 |
研发费用 | 299,901,639.64 | 243,628,323.78 | 23.10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同比增加。 |
财务费用 | 195,231,222.79 | 168,287,209.07 | 16.01 |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汇兑收益同比减少。 |
其他收益 | 503,298,115.96 | 346,458,902.98 | 45.27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后,计入其他收益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同比增加。 |
投资收益 | -10,854,223.95 | 39,428,620.26 | -127.53 |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186.96 |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公允价值升高。 |
信用减值损失 | -82,782,687.32 | -64,472,466.17 | 28.40 |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357,282,990.95 | -379,016,902.30 | -5.73 |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同比减少。 |
资产处置收益 | 27,301,254.60 | 443,250.92 | 6,059.32 |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资产产生的收益同比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14,132,124.19 | 33,331,623.28 | -57.60 |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违约赔偿同比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16,983,018.90 | 15,427,391.11 | 10.08 | 报告期内,公司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同比增加。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9,901,639.6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9,901,639.6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9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05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0.7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6 |
硕士研究生 | 347 |
本科 | 440 |
专科 | 134 |
高中及以下 | 8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7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35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1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35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577,551.59 | 2,427,840,898.31 | -57.76 |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4,851,409.20 | -1,823,474,973.69 | -9.25 |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类投资支出同比增加,股权类投资支出同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518,711.32 | 161,103,232.65 | 522.28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644,393,125.54 | 12.44 | 5,301,969,716.12 | 13.09 | 6.46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积累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1.08 | 384,101,618.00 | 0.95 | 27.40 |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公允价值升高。 |
应收票据 | 2,899,349,976.58 | 6.39 | 2,495,740,423.40 | 6.16 | 16.17 | 报告期末,公司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 |
应收账款 | 3,418,479,678.90 | 7.53 | 3,501,582,827.24 | 8.65 | -2.37 | 报告期末,公司账期内应收货款比年初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1,667,357,505.88 | 3.67 | 1,373,450,128.16 | 3.39 | 21.40 | 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比年初增加。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存货 | 15,975,157,886.27 | 35.20 | 14,825,839,876.71 | 36.61 | 7.75 |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比年初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5,712,224.79 | 0.37 | 46,819,512.23 | 0.12 | 253.94 | 报告期末,公司将部分其他非流动资产调整至该科目列示。 |
其他流动资产 | 732,539,612.55 | 1.61 | 378,837,825.59 | 0.94 | 93.36 | 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比年初增加。 |
固定资产 | 7,003,504,154.58 | 15.43 | 5,460,571,119.15 | 13.48 | 28.26 |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增加。 |
在建工程 | 2,084,137,934.95 | 4.59 | 1,438,531,845.95 | 3.55 | 44.88 | 报告期内,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等在建项目投入增加。 |
应付票据 | 1,122,574,886.34 | 2.47 | 839,167,047.68 | 2.07 | 33.77 |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未到期票据比年初增加。 |
应付账款 | 3,170,733,717.66 | 6.99 | 1,782,463,159.16 | 4.40 | 77.88 |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项目增加,应付工程和设备款比年初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9,485,871.31 | 2.78 | 1,674,345,654.10 | 4.13 | -24.78 | 报告期内,公司按期兑付了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调整至本科目列示。 |
其他流动负债 | 2,183,294,837.71 | 4.81 | 1,818,846,654.52 | 4.49 | 20.04 | 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 |
长期借款 | 5,156,833,065.39 | 11.36 | 3,255,321,829.07 | 8.04 | 58.41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长期借款,且期末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3.65(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2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31。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及分配情况
报告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下达了2024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与上年相比,2024年度稀土矿产品总量控制指标由25.50万吨增至27万吨,增加1.50万吨(均为轻稀土),增幅5.88%,中重稀土未变;公司获得分配量188,650吨,占轻稀土指标总量的75.20%,占稀土矿产品指标总量的69.87%,较上年增长5.60%。2024年度稀土冶炼分离产品总量控制指标由24.385万吨增至25.40万吨,增幅4.16%;公司获得分配量170,001吨,占稀土冶炼分离指标总量的66.93%,较上年增长4.15%。2024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稀土集团 | 矿产品 (折稀土氧化物,吨) | 冶炼分离产品 (折稀土氧化物,吨) | |
岩矿型稀土(轻) | 离子型稀土 (中重稀土) | |||
1 |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62,200 | 19,150 | 83,999 |
2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8,650 | 170,001 | |
合计 | 250,850 | 19,150 | 254,000 | |
总计 | 270,000 | 254,000 |
2.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运行情况
报告期,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以及稀土行业供求关系影响,稀土市场整体表现弱势。供给方面,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增速放缓,国外稀土氧化物及金属进口量增加但稀土资源进口总量下降,稀土资源回收利用产能释放;需求方面,国家及地方扩内需、提振消费政策密集出台,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稀土重点下游领域消费呈现增长态势;政策方面,《稀土管理条例》发布实施,进一步强化稀土行业规范治理,加大资源保护和高值利用,影响市场供求关系。随着供需关系的逐步改善,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虽然总体呈现震荡下行走势,但波动区间相较近三年出现明显收窄。
注: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来源于亚洲金属网、瑞道金属网、我的钢铁、百川盈孚、Argus五家网站均价。
2024年度我国主要稀土氧化物产品平均价格对比 | ||||
单位:元/公斤 | ||||
产品名 | 纯度 | 2024年度均价 | 2023年度均价 | 同比变动 |
氧化镧 | ≥99% | 4.00 | 5.46 | -26.74% |
氧化铈 | ≥99% | 6.89 | 5.91 | 16.58% |
氧化镨 | ≥99% | 400.93 | 535.87 | -25.18% |
氧化钕 | ≥99% | 399.18 | 552.14 | -27.70% |
金属钕 | ≥99% | 492.78 | 674.87 | -26.98% |
氧化钐 | ≥99.9% | 15.00 | 15.30 | -1.96% |
氧化铕 | ≥99.99% | 195.62 | 198.00 | -1.20% |
氧化钆 | ≥99% | 172.61 | 295.36 | -41.56% |
钆铁 | ≥99% Gd75%±2% | 167.99 | 282.66 | -40.57% |
氧化铽 | ≥99.9% | 5,749.52 | 9,148.68 | -37.15% |
金属铽 | ≥99% | 7,177.81 | 11,554.88 | -37.88% |
氧化镝 | ≥99% | 1,832.31 | 2,328.78 | -21.32% |
镝铁 | ≥99% Dy80% | 1,799.82 | 2,269.86 | -20.71% |
氧化钬 | ≥99.5% | 479.60 | 630.35 | -23.92% |
钬铁 | ≥99% Ho80% | 490.96 | 642.72 | -23.61% |
氧化铒 | ≥99% | 302.44 | 277.26 | 9.08% |
氧化镱 | ≥99.99% | 101.00 | 97.74 | 3.34% |
氧化镥 | ≥99.9% | 5,418.27 | 5,644.40 | -4.01% |
氧化钇 | ≥99.999% | 42.81 | 48.48 | -11.70% |
氧化镨钕 | ≥99% Nd2O375% | 392.57 | 530.45 | -25.99% |
镨钕金属 | ≥99% Nd75% | 485.61 | 647.23 | -24.97% |
数据来源: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3.稀土行业CRE指数
根据“中国稀土”网站发布的“CRE指数”,报告期,受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同比增长、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产能持续释放、国内主要稀土产品产能不断扩张等因素影响,我国稀土行业上市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和资本市场表现整体低于上年同期。2024年全年CRE指数震荡运行为主,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和上年同期相比CRE指数呈弱势走势,第四季度CRE指数高于上年同期。
4.稀土产品进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发布数据,报告期,我国共出口稀土产品5.80万吨,同比增长6.96%,其中出口稀土氧化物2.33万吨,同比增长12.70%,出口稀土金属1.12万吨,同比增长0.62%,出口稀土盐类产品2.33万吨,同比增长4.91%。稀土出口总量的增加,表明国际原料端订单需求整体稳定,国内轻、重稀土供应充足,出口增量较为明显。受稀土价格下跌影响,报告期,出口总额合计38.0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33.36%。报告期,我国共进口稀土产品13.32万吨,同比减少15.24%,进口总额为110.89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8.69%。其中,进口稀土氧化物4.97万吨,同比增长11.36%,进口稀土金属0.06万吨,同比增长47.77%,进口稀土盐类产品8.28万吨,同比减少33.16%。进口总量下降,一是缅甸进口离子型稀土矿和进口美国矿数量减少,二是报告期稀土价格持续偏弱运行,进一步削弱了进口矿价格优势,导致整体进口数量有所减少。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各种有色金属产品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产品或品种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稀土氧化物 | 2,973,173,110.45 | 2,713,875,399.35 | 8.72 | 17.78 | 31.45 |
稀土盐类 | 452,819,944.54 | 412,566,616.19 | 8.89 | 32.43 | 47.82 |
稀土金属 | 12,464,915,354.38 | 11,392,543,938.33 | 8.60 | 11.01 | 23.88 |
磁性材料 | 7,459,942,523.06 | 6,106,657,909.46 | 18.14 | -15.01 | -8.97 |
抛光材料 | 286,122,611.85 | 252,232,769.01 | 11.84 | -17.85 | -10.07 |
储氢材料 | 180,232,494.05 | 175,655,518.87 | 2.54 | -17.45 | -14.46 |
应用产品 | 96,118,399.13 | 83,127,197.88 | 13.52 | 42.88 | 34.53 |
4.公司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部地区 | 17,050,589,362.83 | 51.72 | -11.12 |
中部地区 | 5,744,594,396.80 | 17.43 | 28.08 |
西部地区 | 9,808,945,874.40 | 29.75 | 7.21 |
东北地区 | 54,207,179.19 | 0.16 | 52.74 |
境内小计 | 32,658,336,813.22 | 99.07 | -0.59 |
亚洲 | 171,635,175.82 | 0.52 | -64.09 |
美洲 | 52,792,319.15 | 0.16 | 10.70 |
欧洲 | 83,550,589.84 | 0.25 | -29.73 |
境外小计 | 307,978,084.81 | 0.93 | -52.22 |
合计 | 32,966,314,898.03 | 100.00 | -1.58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271,708.38万元,同比增加218,206.28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 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 来源 | 合作方 (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 (如有) |
华美公司 | 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否 | 增资 | 200,00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已支付增资款4.8亿元 | - | - | 否 | 2024年3月9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中鑫安泰 |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等 | 否 | 收购 | 6,137.49 | 4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已完成并购整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 - | 否 | 2024年 6月21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再生资源公司 | 再生资源回收 | 否 | 新设 | 30,000.00 | 100% | 是 | / | 自有资金 | / | 长期 | 已完成新公司工商登记,项目渣区主体工程已开始施工 | - | - | 否 | 2024年7月13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北方招宝 | 磁性材料及器件生产、销售 | 否 | 新设 | 4,000.00 | 40% | 是 | / | 自有资金 | 宁波招宝、苏州通润、宁波西磁 | 长期 | 已完成出资,新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 - | - | 否 | 2024年10月30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包钢鑫能 | 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热网、热水、蒸汽的生产、供应等 | 否 | 新设 | 16,270.89 | 5% | 否 | / | 实物资产(部分为暂估值) | 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股份 | 长期 | 新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 - | - | 否 | 2024年11月22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及货币资金 | ||||||||||||||||
北方金龙 | 稀土化合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发光材料、钕铁硼磁铁合金、钕铁硼磁体以及其他稀土深加工产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等 | 否 | 新设 | 15,300.00 | 51% | 是 | / | 自有资金 | 金龙稀土 | 长期 | 正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 - | - | 否 | 2024年12月31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合计 | / | / | / | 271,708.3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预计总投资 | 累计完成 投资金额 | 本年度完成 投资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 | 不超过779,928.98万元 | 242,984.00 (合同金额) | 124,620.00 (合同金额) | 公司及华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融资等方式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 项目一期建成投产。 |
148,134.85 (财务入账金额) | 135,217.78 (财务入账金额) | ||||
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9,758.06万元 | 8,846.41 (合同金额) | 1,223.41 (合同金额) | 公司自有资金 | 项目已竣工验收,处于实验论证阶段。 |
6,036.04 (财务入账金额) | 679.04 (财务入账金额) | ||||
公司智慧经营管控平台 | 不超过8281.468万元 | 1,114.30 (合同金额) | 1,114.30 (合同金额) | 公司自有资金 | 项目有序推进,部分子项目已完成验收;部分子项目正在开发阶段。 |
636.29 (财务入账金额) | 636.29 (财务入账金额)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384,101,618.00 | 105,233,320.00 | -310,545,144.55 | 489,334,938.00 | ||||
合计 | 384,101,618.00 | 105,233,320.00 | -310,545,144.55 | 489,334,938.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0010 | 包钢股份 | 799,880,082.55 | 自有资金 | 384,101,618.00 | 105,233,320.00 | -310,545,144.55 | - | - | 489,334,938.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799,880,082.55 | / | 384,101,618.00 | 105,233,320.00 | -310,545,144.55 | - | - | 489,334,938.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3,166,654,590.08 | 932,046,543.80 | 3,442,485,137.49 | 184,839,105.88 | 159,760,586.99 |
华美公司注册资本213,252万元人民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处理19.8万吨58%REO混合稀土精矿和10.66万吨萃取分离产品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同比增加,收入和毛利同比增加。
2.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2,116,738,160.47 | 797,679,737.11 | 2,911,718,637.19 | 113,927,127.02 | 97,284,761.49 |
淄博灵芝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36.0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2.5万吨冶炼分离产品,2万吨抛光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毛利同比增加。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768,650,208.78 | 593,115,485.21 | 1,566,603,685.77 | 5,046,300.38 | 3,046,320.49 |
和发公司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拥有年产1.8万吨冶炼分离产品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收入和毛利同比减少。
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4,346,954,678.61 | 3,374,026,564.14 | 8,659,465,576.97 | 378,836,141.97 | 330,942,346.10 |
甘肃稀土注册资本49,982.08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48.26%。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5.84万吨冶炼分离产品,7400吨稀土金属,5000吨永磁材料,8000吨抛光材料和5000吨储氢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同比增加,收入和毛利同比增加,其他收益同比增加。
5.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354,738,112.40 | 280,553,743.19 | 103,635,525.92 | 9,164,803.58 | 8,381,911.95 |
天骄清美注册资本934.51万美元,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6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抛光粉、抛光液、抛光膏、稀土及其化合物应用类产品;拥有年产9000吨抛光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销量数量同比减少,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毛利减少。
6.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3,619,865,246.93 | 1,838,749,488.33 | 7,285,815,078.86 | 90,474,521.47 | 65,387,896.93 |
磁材公司注册资本179,994.71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66.90%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拥有年产9.5万吨磁性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销量数量同比增加,毛利增加。
7.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749,295,564.72 | 410,026,148.18 | 1,958,902,153.27 | 33,630,344.42 | 34,999,702.91 |
信丰新利注册资本3,846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48%。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废料回收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4960吨废料回收生产能力。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收益同比增加。
8.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2,378,811,470.00 | 1,150,345,689.67 | 5,209,622,076.40 | 61,825,772.67 | 78,590,904.35 |
国贸公司注册资本14.70亿元人民币,公司直接持有其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63.31%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扭亏,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损失同比减少。
9.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 | 4,680,483,695.09 | 1,614,668,212.25 | 1,598,530,618.62 | 237,249,105.03 | 189,716,431.04 |
节能环保公司注册资本84,585.126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4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节能、环境、环保相关的工程、技术、检测、服务,废弃物的治理处理及园林绿化工程等。报告期,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运维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比升高,期间费用同比增加。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格局
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地缘政治风险加剧,逆全球化思潮加深,有些国家对我国经贸政策更趋严峻。从国际看,稀土资源是各国竞争的战略资源之一,国外稀土企业不同程度开展稀土资源勘探、研产销和综合利用。从国内看,国外进口稀土资源动态波动,南方离子矿勘探和开采有序推进,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稳步发展,下游稀土功能材料端竞争加剧,资源向稀土大集团集中。随着国内稀土产业整合加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韧性与活力得到增强。我国在稀土资源掌控、冶炼分离、稀土功能材料等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作为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和消费国,具有明显的资源、产量、技术、质量、成本、市场和供应链产业链等竞争优势,我国稀土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前景广阔。
稀土大集团和产业链企业以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己任,紧抓国家政策红利和发展机遇,妥善处理竞争与合作、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远等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和深度合作,通过并购重组、合资合作和项目建设等方式,在科技创新、产业链延伸、绿色低碳、ESG提
升等方面深化交流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优化整合优势资源,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和产能规模,加快产业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产业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共同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以绿色低碳发展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行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行业发展趋势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未变,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发展,我国经济长期保持增长以及经济的韧性、潜力、活力不断显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强调,要发挥战略资源优势,加强战略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加强能源资源的就地深加工,把战略资源产业发展好。提出内蒙古要建设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为稀土产业下游应用扩展及需求增长扩宽了空间,稀土产业发展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政策红利期和跨越发展期。从供给侧看,《稀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及总量控制指标和产品追溯配套管理制度出台,以及“两个稀土基地”建设的深入推进,稀土行业有序治理和规范发展水平将进一步强化,上游稀土原料产品供给集中度和供给质量将进一步优化提升;从需求侧看,随着科技创新突破、能耗双控、“两新”“两重”等国家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刺激消费政策的出台实施,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等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兴产业的加速发展,新的稀土产品应用场景和消费领域竞相涌现、蓬勃发展,将推动以稀土磁性材料为代表的稀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为稀土市场带来新的消费需求增长和产业发展推动力。展望未来,我国稀土产业将在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需求和“AI+”的赋能带动下实现更加优质高效发展。一是稀土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和保护
性开发将进一步强化,稀土矿产资源特别是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储备方案将更加健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绿色矿山、智慧矿山建设将加快推进。二是稀土资源高质化利用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创新驱动引领,推动稀土产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附加值和价值创造水平,顺应新经济、新业态和新产业的发展趋势环境,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强化稀土资源在冶炼、精深加工等领域的新技术应用,形成有序生产、高效利用、技术创新、迭代发展的新质生产力赋能稀土行业提质增效发展新格局。三是稀土行业规范化管理将进一步强化,稀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及韧性将不断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以《稀土管理条例》及配套管理制度为代表的行业法治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产品交易和贸易流通等行为将进一步规范。我国稀土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将不断增强,以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新经济赋能供应链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为愿景,以“发展壮大我国稀土产业链,构建高质量稀土生态圈”为使命,将“产业报国、稀土强国”的家国情怀作为矢志不渝的坚守和追求,成为国家大战略大布局的践行者、行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带动者、产业新技术新领域的引领者、绿色发展的示范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者、职工权益的保护者,努力做到国家需要、社会认可、行业尊重、股东满意、员工信赖,真正成为推动我国稀土产业发展进步的先锋和国有企业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模范。
为实现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愿景,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稀土产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优化产业结构,拓宽价值边界,加快专业化整合,突出产业化经营,强化科技创新,加快产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完善合规、ESG和市值管理体系,提升品牌价值,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重视投资者回报。不断强化稀土资源规模领先优势,坚持做大做精稀土原料产业;拓展稀土功能材料供给能力,做优做强磁性、抛光、储氢、合金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着力延伸产业链,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业。持续巩固提升公司全产业链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扩大收入和利润贡献率。保持和扩大发展优势,补足发展短板,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在资源战略、生产组织、成本管控、营销贸易、管理提升、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品牌维护、资本运作、产业链延伸、ESG、市值与合规管理、价值创造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引导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勇担“两个稀土基地”建设的时代重任,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为我国稀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起势之年,是“十四五”收官、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自治区有关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自
治区、包头市等关于稀土产业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稀土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巩固提升经营质量效益,纵深推进内部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在“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年生产经营主要目标(本目标仅为计划目标,最终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实现营业收入
372.17亿元以上,利润总额28.20亿元以上;在完成经营目标前提下,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提产量、强销售,提质增效谋求新突破
公司将保供应、提效率有机结合,超前谋划、精准调度,优化上下游工序联动,提升产销协同创效能力,加大拓市增收、降本节支力度,保证产量稳增长、效益稳提升。
科学组织生产。完善内部追溯系统,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积极争取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保障产线稳定高效运行。推动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全面达产,推动公司产量提升。功能材料板块坚持量质并举,提高产品附加价值和性价比,以高品质带动产销量提升。
多维开拓市场。巩固镨钕产品长协渠道,形成上下游互促互进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大稀土氧化物及金属外采力度,实现销售增量补充。深挖市场潜力,提升产品产销率和市占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多元供给能力。
强化降本提质。加强全面预算和成本管控,在全产业链启动全系统全流程降本增效工程,深化内外部、横纵向对标提升,持续改善制造成本和
产品质量。调整采购模式,实现采购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优。推广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甘肃稀土产品直发成功经验,降低物流及人工费用。充分发挥公司协同议价优势,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2.上项目、调结构,转型升级构筑新格局
聚焦主责主业,加快重点投资项目落地,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塑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提升原料保障能力。按照“十四五”规划部署,加快推进重大战略项目落地,年底前启动绿色冶炼升级改造二期工程建设;推动甘肃稀土、华星稀土在建项目竣工达产,北方中鑫安泰稀土金属项目开工建设。与供应链产业链优质企业商洽合作,具备条件后实施并购整合,为公司“十五五”发展积蓄强劲动能。增强产业链竞争优势。加快磁性材料产业链增产提质项目投产,优化产能布局,进军高端磁体产业。高纯金属与合金产业链要实现稀土铝合金产业化,做大增量。抛光材料要优化现有产线布局,推动产品向中高端升级。储氢材料产业链要紧跟政策导向,加快新型稀土储氢材料研发,推动稀土固态储氢装置示范应用。稀土新型助剂、光功能材料等新应用领域要加快成果转化,促进镧铈的广泛应用。
加快“三化”转型。绿色化方面,做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环保设施调试,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推动自治区外子公司加快实施高盐废水治理项目。数智化方面,推进集团管控类业务系统深度应用,加强数据标准化管理,推广应用智能化新装备新技术,进一步提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生产设备数字化率和3D岗位机器换人率,为实现数智化集团奠定基础。推进绿色冶炼升级改造智能工厂建设,努力打造“黑灯工厂”。高端化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细分赛道增强竞争力,推动高纯稀土金属及特种合金规模化生产;生产高质量速凝合金产品满足高端磁体需求;加快新型高
端稀土抛光材料研发攻关,取得技术突破。
3.聚优势、谋创新,协同联动增强新动能
聚焦科技创新“四个面向”工作要求,积极融入自治区科技“突围”行动部署,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高质量科技供给,建设高水平创新生态,推进高效率成果转化,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撑。
优化科研体制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项目立项机制;探索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加强科研成果管理,系统整合稀土院等成果转化资源,实质运行北方稀土产业转化中心,建立科技成果库,实现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完善科研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重点项目攻关。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自治区科技“突围”项目。联合国内外优势企业院所,针对“三废”综合治理、新型稀土催化材料等领域进行研究,提升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能力。在永磁电机、固态储氢等领域加强科研攻关,增加终端应用产品。
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布局重大科研项目;建成稀土湿法冶金中试基地,提升产品供给能力;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院士蒋成保院士工作站作用,探索稀土永磁材料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建设中的应用。做实中德永磁电机联合研发中心,适时启动科研项目。发挥公司与厦门钨业各自科研优势,以“稀土新材料及应用联合实验室”为载体,推动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的研发创新。与浙江大学等高校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稀土功能材料领域布局重大科研项目,推动产业链迈向高端。
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完成稀土功能助剂等四条中试线建设,形成产能规模。推动钕铁硼等研发成果在内部磁材企业应用推广。着力布局高质专利,保护重点产业创新成果,做好专利申请。深度参与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积极发布各类标准。
4.抓改革、求突破,破立并举激发新活力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局,以有解思维、务实举措切实提效率、增效益,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全面释放改革红利、激发要素活力。
推动生产体系改革。切实从生产型思维向经营型思维转变,调整组产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制造和精益管理水平,促进分、子公司优化工艺,降低成本,提升效能。
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常态化落实干部能上能下要求,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突出年轻化和专业化导向。科学开展“三定”工作,探索建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加大跨区域、跨系统人力资源统筹调整,提升人力资源效率。结合实际落实“133N”薪酬管理体系,系统提升激励效应。
推动考核机制改革。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效率为核心,优化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细化分、子公司和业务部门年度目标任务,按照企业类型差异化设置考核权重。实施差异化创效激励,设定基本、奋斗和卓越三类考核目标,鼓励分、子公司“起跳摘桃”,加大完成考核指标激励力度。
5.严管理、优管控,放管结合展现新气象
以市场化经营为核心,以差异化管控为抓手,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前提,打造规范、高效、充满活力的经营决策机制,加速构建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
管战略、促协同。聚焦公司整体规划布局,明确分、子公司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协同配合。加快形成“两非两资”产业有序退出工作机制,将压减工作任务纳入契约化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闲置资产盘活举措,建立常态化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行效率。
建体系、强监管。进一步优化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子公司董事会作用发挥,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授权制度体系,完善履职评价和
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穿透式监督平台,加强子公司监督管理。精准实施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理,优化授放权体系。强化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防风险、保合规。加强合规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法律风险防控,促进法务管理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严控项目投资风险,严格把关投资项目各环节。严控安全质量风险,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制,完善安全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安全发展。提市值、树形象。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优化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比重,提升公司透明度。树牢科学市值管理理念,依法合规运用市值管理工具开展市值管理。健全完善ESG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理念宣贯,提升管理创效水平。强队伍、引人才。分层次、分专业建立干部人才储备库,实现系统化培养;巩固拓展干部挂职锻炼成果,推动优势人力资源流动共享,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技术水平。做好高层次人才刚性引进,配套推行高层次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促进引进人员快速健康成长。推进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多层次技能人才;全力推动稀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发布,助力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价格风险
受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性波动、稀土市场供需变化、市场竞争加剧及地缘政治扰动等内外部因素影响,主要稀土产品价格存在波动下跌的可能性,存在产品价格风险。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加强市场预判研判,创新营销模式,
调整营销策略,提高产品质量,大力拓展市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在保持和扩大镨钕类产品营销基础上,加大镧铈类产品营销力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发挥稀土大集团作用,保供稳价,稳信心、稳预期、稳定市场运行,综合施策克服不利因素,努力降低产品价格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受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能源、物流价格波动、环保投入加大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成本压力,加之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波动,公司存在盈利能力降低风险。对策:公司将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围绕“一利五率”等考核要求深化降本提质增效,坚持内外部及横纵向对标,优化工艺、技术、管理等要素指标,加大营销运作力度,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和改革创效能力,加强产业链高质量运营管理,提高产业链特别是下游产业价值创造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消化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保风险可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10-12月)及报告期(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10-12月)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 | 生产量(吨) | 生产量同比 变动比例(%) | 销售量(吨) | 销售量同比 变动比例(%) |
稀土氧化物 | 4,063.52 | 24.01 | 5,820.92 | -50.36 |
稀土盐类 | 19,480.08 | -39.40 | 35,745.97 | 38.83 |
稀土金属 | 8,248.25 | -19.51 | 7,664.17 | -18.66 |
磁性材料 | 13,896.19 | -9.87 | 13,845.90 | -15.46 |
抛光材料 | 6,717.60 | -14.63 | 7,214.69 | 6.36 |
储氢材料 | 576.70 | 50.91 | 554.69 | 17.89 |
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报告期(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 | 生产量(吨) | 生产量同比 变动比例(%) | 销售量(吨) | 销售量同比 变动比例(%) |
稀土氧化物 | 15,487.79 | -7.26 | 30,573.32 | 6.07 |
稀土盐类 | 125,343.21 | -1.60 | 104,051.25 | 19.26 |
稀土金属 | 36,908.85 | 19.84 | 35,326.95 | 13.77 |
磁性材料 | 58,814.24 | 17.72 | 58,526.79 | 14.46 |
抛光材料 | 26,041.80 | -0.40 | 26,888.88 | 4.73 |
储氢材料 | 2,160.06 | 19.78 | 2,097.92 | 10.24 |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保持了较好的决策质量、执行效率和有效监督水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自身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主要股东保持稳定,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加强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各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会议提案、召集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各次股东大会做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股东大会未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况,未出现否决、取消提案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决策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19项议题,全部获得通过,保持了较好的决策质量和效率。
2.党委与党委会:公司设党委书记1名,设专、兼职党委副书记;设党委委员若干名;设有专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涉及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经党委
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后,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在决策中体现党委的主张。报告期,公司党委共召开34次会议,研究讨论的合资合作、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及重要人事任免等248项议题全部通过,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管理办法》《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党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进行修订,加强督察督办,充分发挥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专业构成多元化。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自学及参加业务培训等了解学习最新政策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质效,审慎决策。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ESG、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规定,董事能够发挥自身作用,建言献策,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注重加强ESG管理,健全完善ESG管理体系,提升管理绩效,履行了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召开14次会议,审议的63项议题全部通过。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修订。制定《外部董事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外部董事工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为外部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保障。根据董事会及经理层人员变动及构成优化需要,完成董事长变更选举、部分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补选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补选两名控股股东提名的专职外部董事及两名其他董事,董事会及经理层成员构成及专业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为提升决策质量和科学性提供保障。董事会强化对决策事项
的跟踪督促落实,保证决策事项优质高效推进。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质效,召开2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职权范围内的发展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独立董事发挥专业优势,从各自专业领域面向公司开展专题讲座,累计6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主题聚焦稀土行业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氢能及氢能产业机遇与挑战、稀土铈基脱硝催化剂技术应用、财务会计领域,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创新丰富履职形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监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定期报告等事项,对定期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署确认意见;监督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发表监督检查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召开12次会议,审议的38项议题全部通过。完成部分监事补选,履行了职权范围内事项的监督检查职责。
5.总经理与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带领经理层开展日常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审议职权范围内的公司发展事项,狠抓决策事项落实,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共同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报告期,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25次,审议的经营管理类170项议题全部通过。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完成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聘任,优化经理层成员构成,提升履职绩效。加强决策事项督察督办,确保优质高效落实,充分发挥了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作用。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透明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发展信息和投资价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5份,向上交所提交披露所需文件107份。做好信息披露制度执行,完善信息传递及披露机制,披露信息未出现补充、更正等情形,保持了良好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获得上交所A级(优秀)评价;荣获中国证券报“第26届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赢得监管机构及资本市场认可。
7.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遵循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导向,在做好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价值理念,通过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全面提升与各类投资者沟通频次和质量,创新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维护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提升公司透明度,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报告期,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25场230余人次,“走出去”与50余家机构投资者70余人次交流,线上线下接待80余家机构投资者调研,同比大幅增加,积极回应股东关切。“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65条,保证回复内容质量。召开5次业绩说明会,首次在上证路演中心以“现场视频直播+现场嘉宾互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年报及半年报业绩说明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奖。“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发布投关活动记录表等26次,同比增加逾一倍;答复问题227个,同比增加118%。2024年8月“第十六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召开之际,公司首次举办“我和草原有个约定 携手走进北方稀土”
投资者主题接待日活动。承办上交所与诚通证券开展的“我是股东”投资者走进北方稀土。公司以丰富创新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可,树立和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及公司保密制度等规定,做好未公开信息管控,将内幕信息编制、传递、报送等阶段的知情人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向内幕信息知情人事前告知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司员工内幕信息管控意识,切实将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提升内控制度执行效力。报告期,公司认真做好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内幕信息管理水平。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一)资产: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清晰明确。
(二)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三)财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四)机构: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
(五)业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独立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1.3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5.《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4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5.15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2024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
的议案》; 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6.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6.2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离任补选董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23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2024.12.24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会议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公告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对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并披露;就利润分配事项披露了分段表决结果。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委派律师为各次股东大会做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召集的各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延期或者取消情况,未出现取消或者否决议题情况,保持了良好的股东大会召开质量。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 股数 | 年末持 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培勋 | 董事长(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6 | 2024-06-20 | 2028-03-13 | 0 | 是 | ||||
王 臣 | 原董事长(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5 | 2023-11-27 | 2024-06-03 | 25,000 | 25,000 | 0 | 是 | ||
汪辉文 | 副董事长 | 男 | 63 | 2006-05-27 | 2028-03-13 | 7.00 | 是 | ||||
瞿业栋 | 董事 | 男 | 49 | 2021-05-07 | 2028-03-13 | 80.84 | 否 | ||||
总经理 | 2021-01-28 | 2028-03-13 | |||||||||
李雪峰 | 原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49 | 2022-05-06 | 2024-04-03 | 0 | 是 | ||||
张 莘 | 原董事(报告期内选举后离任) | 男 | 51 | 2024-01-02 | 2024-04-03 | 0 | 是 | ||||
张庆峰 | 董事 | 男 | 52 | 2023-11-27 | 2028-03-13 | 68.68 | 否 | ||||
吴永钢 | 董事 | 男 | 53 | 2023-11-27 | 2028-03-13 | 71.86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3-11-28 | 2028-03-13 | |||||||||
首席合规官 | 2023-11-10 | 2028-03-13 | |||||||||
王占成 | 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7 | 2016-09-06 | 2024-04-03 | 20,000 | 17,500 | -2,500 | 离任禁售期满后通过二级市场卖出 | 6.29 | 否 |
王昭明 | 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7 | 2024-05-14 | 2028-03-13 | 0 | 是 | ||||
白宝生 | 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7 | 2024-05-14 | 2028-03-13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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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泠 | 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女 | 47 | 2024-05-14 | 2028-03-13 | 55.44 | 否 | ||||
财务总监(报告期内聘任) | 2024-04-07 | 2028-03-13 | |||||||||
原监事(报告期内离任) | 2024-01-02 | 2024-04-02 | |||||||||
张丽华 | 董事 | 女 | 46 | 2018-03-16 | 2028-03-13 | 7.00 | 是 | ||||
祝社民 | 原独立董事(报告期后离任) | 女 | 68 | 2018-03-16 | 2025-03-13 | 7.00 | 否 | ||||
王晓铁 | 原独立董事(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70 | 2018-03-16 | 2025-03-13 | 7.00 | 否 | ||||
杜 颖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21-05-07 | 2028-03-13 | 7.00 | 否 | ||||
李星国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2-07-15 | 2028-03-13 | 7.00 | 否 | ||||
戴 璐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3-03-30 | 2028-03-13 | 7.00 | 否 | ||||
杨文浩 | 独立董事(报告期后选举) | 男 | 59 | 2025-03-13 | 2028-03-13 | 0 | 否 | ||||
吴绍朋 | 独立董事(报告期后选举) | 男 | 41 | 2025-03-13 | 2028-03-13 | 0 | 否 | ||||
周远平 | 原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51 | 2023-03-30 | 2025-01-03 | 100 | 100 | 0 | 是 | ||
刘慧颖 | 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后选举) | 女 | 51 | 2025-03-13 | 2028-03-13 | 0 | 是 | ||||
吴 瑶 | 监事(报告期内选举) | 女 | 41 | 2024-01-02 | 2028-03-13 | 0 | 是 | ||||
马 蓉 | 监事(报告期内选举) | 女 | 48 | 2024-01-02 | 2028-03-13 | 0 | 是 | ||||
赵 梅 | 监事(报告期内选举) | 女 | 45 | 2024-12-23 | 2028-03-13 | 0 | 是 | ||||
张世宇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9 | 2020-05-07 | 2028-03-13 | 36.09 | 否 | ||||
梁 淏 | 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后选举) | 男 | 40 | 2025-03-13 | 2028-03-13 | 0 | 否 | ||||
马永宏 | 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后选举) | 男 | 48 | 2025-03-13 | 2028-03-13 | 0 | 否 | ||||
张 华 | 原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42 | 2020-05-07 | 2025-03-13 | 36.59 | 否 | ||||
孟志军 | 原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40 | 2020-05-07 | 2025-03-13 | 45.3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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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治华 | 总工程师 | 男 | 56 | 2022-04-14 | 2028-03-13 | 23,760 | 23,760 | 76.24 | 否 | ||
刘见强 |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聘任) | 男 | 42 | 2024-04-07 | 2028-03-13 | 66.11 | 否 | ||||
廉 华 |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聘任) | 男 | 49 | 2024-04-07 | 2028-03-13 | 81.80 | 否 | ||||
韩 瑞 |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聘任) | 男 | 39 | 2024-03-08 | 2028-03-13 | 0 | 否 | ||||
许晨阳 |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聘任) | 男 | 49 | 2024-08-29 | 2028-03-13 | 47.39 | 否 | ||||
刘 义 | 原副总经理(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6 | 2003-02-26 | 2024-04-03 | 90,012 | 90,012 | 78.09 | 否 | ||
郝忠平 | 原副总经理(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6 | 2020-03-24 | 2024-04-03 | 6.4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58,872 | 156,372 | -2,500 | / | 806.16 | / |
注:1.副董事长汪辉文、董事张丽华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委派的董事,属于公司外部董事,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汪辉文、张丽华及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为按照其年度履职期间计算的履职津贴。
2.王占成、郝忠平、刘见强、宋泠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数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从公司取得报酬,非全年数;廉华、许晨阳税前报酬数包括报告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前,从其担任公司子公司职务获得的税前报酬数。
3.原职工代表监事张华、孟志军,职工代表监事张世宇报告期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为其本人在所任职的公司分(子)公司(张华在报告期内由子公司调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获得的报酬。
4.韩瑞作为中央组织部向内蒙古自治区选派的博士服务团成员在报告期内被分配到公司挂职服务,公司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在公司挂职任副总经理期间的报酬由其原单位承担。
5.王占成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离任,禁售期满后减持了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符合规定。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培勋 | 1968年5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包钢三峰稀土公司冶炼分厂厂长,包钢三峰稀土公司冶炼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包钢稀土冶炼厂一车间主任、包钢稀土冶炼厂厂长助理兼一车间主任,包钢稀土冶炼厂副厂长;2016年8月至2024年3月,历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副经理,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北方稀土副总工程师兼任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任北方稀土党委书记;2024年6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董事长、党委书记。 |
汪辉文 | 1961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Nivalis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部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副董事长,银泰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银泰嘉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想协同科技有限公司、联想新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瞿业栋 | 1975年1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副部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张庆峰 | 1972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8年5月至2014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组织部(人事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部长,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兼综合部部长;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历任北方稀土组织(人事)部部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工会代副主席;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保卫部(武装部)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主持党务工作)兼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3年10月,任包钢(集团)公司保卫部(武装部)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2023年11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 |
吴永钢 | 1971年3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2年10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科长、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建设部工程指挥兼工程造价站站长,包钢(集团)公司建设部副部长兼工程造价站站长,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主任;2017年6月至2021年9月,历任北方稀土自主知识产权基地项目筹备组副组长,北方稀土永磁电机事业部筹备组永磁电机示范基地项目组组长,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代主席兼副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副经理;2023年11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王昭明 | 1967年7月出生,1984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审计师。1999年12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科秘书,业务主办,副处长,机关事务处处长;2012年12月至2024年1月,历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代主席,副主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钢炼铁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党委书记,包钢(集团)公司离退管中心主任;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专职董事;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兼任北方稀土董事。现同时兼任包头稀土研究院、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
白宝生 | 1967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北方稀土销售部部长、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北方稀土证券部部长兼监事;2016年8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作),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部长;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专员;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兼任北方稀土董事。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泰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
宋 泠 | 1977年1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计划财务部驻计量处财务科科长,计划财务部驻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厂会计组组长;2017年4月至2023年6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主管、副部长;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北方稀土监事。现任北方稀土董事、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同时兼任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张丽华 | 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嘉鑫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方稀土、博厚拓普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业大麻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五台山仙憩园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裕鑫实业有限公司、抚州邦农牧业有限公司监事。 |
杜 颖 | 1972年1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2000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方稀土、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李星国 | 1957年9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兼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苏南研究院氢能课题组组长;2024年8月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至今,任内蒙古大学银龄教师。研究方向为氢气制备储存和氢能利用、稀土金属、功能材料。现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中国颗粒学会荣誉理事,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粉末冶金学会理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第十三、十四届专家组评审委员,中国电子六所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 |
戴 璐 | 1978年12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第5期、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主要从事管理会计数智化前沿应用、数智化风控与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多次荣获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其中2篇第一作者的文章入选全国首批哲学社会科学主文献库(工商管理学科),中国知网前1%高被引学者(工商管理类)。现兼任北方稀土、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杨文浩 | 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5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车间主任、副厂长,第三冶炼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甘肃稀土集团金熊猫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甘肃稀土集团金熊猫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曾任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一、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被聘为甘肃省“领军人才”,获得甘肃省“杰出青年企业家”,白银市“科技功臣”等荣誉称号。2017年3月至今,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2025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现同时兼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392)、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45)、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吴绍朋 | 198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讲师、副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长聘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学术负责人。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磁发射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绿色电机系统专业委员会委员,电磁发射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学术职务,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A1.45标准工作组成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飞轮储能系统)答辩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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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专家,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结题评审组组长(飞轮储能相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研究方向为特种电机(脉冲发电机、高速电机、高功率密度电机、新材料电机)、集成型电机驱动器、飞轮储能技术及其军民融合应用。2025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 |
刘慧颖 | 1973年5月出生,1991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7年12月至2017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室业务主办、审计一室业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3年11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主管、副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2025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监事会主席。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
吴 瑶 | 1983年3月出生,2006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经济师、律师。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律师事务部(法律顾问处)业务主办;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主办、法律事务主管、高级法律事务主管;2020年3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2024年1月起,兼任北方稀土监事。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
马 蓉 | 1976年10月出生,1997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毕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6年11月至2017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土地管理办公室主办、主管;2017年3月至2022年11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土地模块主管、战略模块业务主管;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4年1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
赵 梅 | 1979年8月出生,2003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3年6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派驻物资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办;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
张世宇 | 1985年7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10年1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会)部长、工会代副主席,综合部(工会)部长、工会副主席;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北方稀土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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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综合部(工会)副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2021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兼综合部(工会)副部长;2024年9月起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代表监事。 | |
梁 淏 | 198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政工师、经济师。2010年6月至2018年3月,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干事,包钢办公厅秘书处业务主办,包钢办公室调研督查处业务主办,包钢办公室主办、主管;2018年3月至2022年11月,历任北方稀土市场营销部主管,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党总支委员;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包头分公司副经理;2023年5月起,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市场营销部部长、包头分公司副经理。2025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代表监事。 |
马永宏 | 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2月至2017年4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4车间副主任,204车间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2017年4月至2025年3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4车间党支部书记兼主任;2025年3月起,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18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兼205车间主任。2025年3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代表监事。 |
赵治华 | 1968年3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以来,历任包钢稀土技术中心副主任,包钢稀土冶炼厂总工程师,冶炼厂行政负责人、总工程师,冶炼厂副厂长、总工程师;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北方稀土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部长;期间,曾先后兼任北方稀土监事、职工监事。2022年4月至今,任北方稀土总工程师。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技术中心主任,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稀土学会常务理事,内蒙古稀土学会理事长。 |
刘见强 | 1982年11月出生,2005年9月参加工作,工程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年2月至2021年5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商情部副部长,包钢(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主办,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副经理,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挂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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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副旗长);2021年5月至2024年3月,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特钢分公司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 | |
廉 华 | 1975年11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工学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7年12月至2020年2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炼铁厂炼铁一部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副经理兼工会代主席;2020年2月至2022年11月,历任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2022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4年4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北方招宝磁业(内蒙古)有限公司董事长。 |
韩 瑞 | 1985年11月出生,2013年10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19年11月至2023年6月,历任中国钢研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功能材料研究所永磁材料研究部副主任、功能材料研究院永磁材料研究部副主任;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任中国钢研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功能材料研究院院长助理;2024年3月至今,任中国钢研钢铁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功能材料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 |
许晨阳 | 1975年2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包钢西创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生产建设部部长,包头新型钢构建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任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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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刘培勋 | 包钢(集团)公司 | 党委常委 | 2024年5月 | |
副总经理 | 2024年6月 | |||
王 臣(离任) | 包钢(集团)公司 | 党委常委 | 2023年10月 | 2024年3月 |
副总经理 | 2023年11月 | 2024年4月 | ||
李雪峰(离任) | 包钢(集团)公司 | 集团管理部部长 | 2021年3月 | |
招标中心主任 | 2024年3月 | |||
张 莘 (离任) | 包钢(集团)公司 | 计划财务部部长 | 2023年10月 | |
王占成 (离任) | 包钢(集团)公司 | 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 2024年3月 | |
刘慧颖 | 包钢(集团)公司 | 审计部部长 | 2023年11月 | |
吴 瑶 | 包钢(集团)公司 | 法律事务部部长 | 2024年3月 | |
马 蓉 | 包钢(集团)公司 | 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 2022年11月 | |
赵 梅 | 包钢(集团)公司 |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 2023年12月 | |
王昭明 | 包钢(集团)公司 | 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 2024年3月 | |
白宝生 | 包钢(集团)公司 | 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 | 2024年3月 | |
汪辉文 | 嘉鑫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05年7月 | |
张丽华 | 嘉鑫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08年7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其主要工作经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依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给予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每人每年津贴7万元人民币(含税)。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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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公司按照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外部董事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报销程序。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相应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实施。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度及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年薪及2020-2023年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委员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年度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标准并审议批准。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报酬,根据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签署的《经营业绩考核责任状》及公司绩效薪酬制度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均已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为806.1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刘培勋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
王 臣 | 原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雪峰 | 原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张 莘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原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
王占成 | 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王昭明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白宝生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宋 泠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原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
祝社民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六年报告期后 董事会换届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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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铁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六年报告期后 董事会换届离任 |
杨文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报告期后董事会换届 股东大会选举 |
吴绍朋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报告期后董事会换届 股东大会选举 |
周远平 | 原监事、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调整报告期后离任 |
刘慧颖 | 监事 | 选举 | 报告期后监事会换届 股东大会选举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报告期后监事会选举 | |
吴 瑶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马 蓉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 梅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梁 淏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报告期后监事会换届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民主选举 |
马永宏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报告期后监事会换届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民主选举 |
张 华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报告期后监事会换届离任 |
孟志军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报告期后监事会换届离任 |
刘见强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廉 华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韩 瑞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许晨阳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刘 义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郝忠平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报告期,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莘为公司董事,选举宋泠、吴瑶、马蓉为公司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聘任韩瑞为公司副总经理;之后,因工作调整,王臣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李雪峰、张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宋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王占成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刘义、郝忠平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王臣、李雪峰、张莘、郝忠平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义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占成在公司参股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刘见强、廉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泠为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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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独立董事祝社民、王晓铁连续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祝社民、王晓铁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鉴于祝社民、王晓铁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半数。因此,祝社民、王晓铁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比符合规定后生效。在此期间,祝社民、王晓铁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自原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责。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杨文浩、吴绍朋当选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完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补选。至此,祝社民、王晓铁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报告期,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昭明、白宝生、宋泠为公司董事。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培勋为公司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选举董事刘培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聘任许晨阳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赵梅为公司监事。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因工作调整,周远平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刘慧颖当选为公司新任监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刘培勋为董事长,并完成经理层换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刘慧颖为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换届后,张华、孟志军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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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继续在本人所在岗位从事具体工作。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民主选举梁淏、马永宏为公司新任职工代表监事。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八届三十五次 | 2024.1.2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八届三十六次 | 2024.3.8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4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2.《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方案》; 3.《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实施解散清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外部董事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八届三十七次 | 2024.4.7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八届三十八次 | 2024.4.18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5.《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6.《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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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5.《关于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度及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基数核定的议案》; 1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8.《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2.《2024年度对外捐赠计划》; 2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八届三十九次 | 2024.4.29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调整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议案》。 |
八届四十次 | 2024.6.4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离任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四十一次 | 2024.6.20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制定<北方稀土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整合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八届四十二次 | 2024.7.12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投资成立新公司启动建设北方稀土再生资源填埋工程项目
的议案》;
2.《关于注销公司所属检修服务分公司的议案》。
八届四十三次 | 2024.8.16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年薪及2020-2023年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
八届四十四次 | 2024.8.29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八届四十五次 | 2024.10.29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八届四十六次 | 2024.11.20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八届四十七次 | 2024.12.6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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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四十八次 | 2024.12.30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培勋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王 臣 (离任) | 否 | 5 | 4 | 3 | 1 | 0 | 否 | 1 |
汪辉文 | 否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瞿业栋 | 否 | 14 | 13 | 11 | 1 | 0 | 否 | 4 |
李雪峰(离任)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张 莘 (离任)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张庆峰 | 否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4 |
吴永钢 | 否 | 14 | 14 | 11 | 0 | 0 | 否 | 4 |
王占成 (离任)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王昭明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白宝生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宋 泠 | 否 | 9 | 9 | 8 | 0 | 0 | 否 | 2 |
张丽华 | 否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祝社民 (离任)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王晓铁(离任)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杜 颖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李星国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3 |
戴 璐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杨文浩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吴绍朋 | 是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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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刘培勋(主任委员,补选)、王臣(主任委员,离任)、汪辉文、瞿业栋、白宝生(补选)、张庆峰、王占成(离任)、李雪峰(离任)、吴永钢、宋泠(补选)、祝社民(离任)、王晓铁(离任)、杨文浩(补选)、吴绍朋(补选) |
审计委员会 | 戴璐(主任委员)、李星国、杜颖、王晓铁(离任)、张莘(离任)、杨文浩(补选)、王昭明(补选) |
提名委员会 | 王晓铁(主任委员,离任)、杨文浩(主任委员,补选)、王臣(离任)、刘培勋(补选)、瞿业栋、祝社民(离任)、杜颖、吴绍朋(补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杜颖、张庆峰、张丽华、李星国、戴璐 |
报告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董事张莘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之后,因工作调整,王臣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雪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占成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董事长刘培勋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刘培勋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董事白宝生、宋泠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王昭明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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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独立董事祝社民、王晓铁连续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祝社民、王晓铁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鉴于祝社民、王晓铁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半数。因此,祝社民、王晓铁的辞职报告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人数占比符合规定后生效。在此期间,祝社民、王晓铁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各自原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责。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出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杨文浩、吴绍朋当选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至此,祝社民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晓铁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杨文浩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杨文浩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独立董事吴绍朋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 报告期内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3.6 |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题: 1.《2024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2.《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方案》; 3.《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委员对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4.17 | 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委员对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6.18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整合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 委员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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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0 | 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成立新公司启动建设北方稀土再生资源填埋工程项目的议案》。 | 委员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10.28 |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题: 1.《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 委员对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11.20 | 会议审议了《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 委员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了表决。 |
2024.12.27 |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题: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委员对各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2.2 | 会议审阅听取了如下事项: 1.审阅《2023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2.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方稀土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 3.听取《北方稀土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 公司未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较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开展年报审计工作。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安排人力、物力按照审计计划优质高效开展年审工作,及时沟通审计期间发现的重大事项,确保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
2024.4.3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离任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宋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能力和条件,同意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4.17 |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题: 1.《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信息); 2.《2023年度审计报告》; 3.《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5.《关于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及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6.《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7.《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 8.《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同意各项议案并建议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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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11.《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4.4.28 | 会议审议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 同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建议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8.28 | 会议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信息)。 | 同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信息,建议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10.2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启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议案》。 | 同意公司启动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
2024.10.28 | 会议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 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建议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12.5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建议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3.6 |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韩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4.3 |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题: 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王昭明、白宝生、宋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刘见强、廉华、宋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资格。同意各项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6.3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离任补选董事的议案》。 | 刘培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同意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4.8.28 | 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许晨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资格。同意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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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17 | 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2024年度及任期(2024-2026)契约化考核评价方案>的议案》。 | 同意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了表决。 |
2024.8.15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年薪及2020-2023年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 同意议案并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了表决。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8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98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86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507 |
销售人员 | 140 |
技术人员 | 1,053 |
财务人员 | 156 |
行政人员 | 1,011 |
合计 | 9,86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583 |
本科 | 1,965 |
专科 | 2,145 |
高中及以下 | 5,174 |
合计 | 9,86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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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推行以岗位绩效年薪制、能级工资制、岗位工资制为主体的“133N”薪酬制度体系,继续执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在上述四种制度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市场化选聘成熟人才协议薪酬制等差异化、多元化薪酬激励制度,最大程度激发各级员工效能。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和推进“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和年度中心任务落地,深入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精准策划、按需设计,统筹实施、分类推进,强化管理、提升质效,不断开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为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加强管理序列人员培训。一是抓好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课程设计着眼于高端培育和战略储备,以“请进来和走出去”、集中学和专项学为主要方式,紧密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及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由公司统一举办8期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示范培训班,不断强化全局思维、战略思维、改革思维、创新思维及领导力、市场化意识、精算意识等。二是抓好环节管理人员培训。培训课程设计着眼于提升管理能力和开拓思路视野,以邀请独立董事专题讲座、对标专项培训、交流互动学习、案例分享研讨为主要方式,开展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稀土专业、合规意识等方面培训,由公司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协同举办3期以上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环节管理人员善改进、强管理、化风险、破难题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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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抓好业务人员实践能力培训。公司各级职能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一盘棋、一主题、一张网、一条线”为核心思想,系统开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综合办公、信访保密、纪检审计、组织宣传、人力资源、财务分析、设备管理、合规管理、ESG和市值管理等专业领域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2.加强技术序列人员培训。一是抓好高层级技术业务序列人员示范引领培训。主要围绕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战略规划、产业发展、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建设、前沿技术、先进方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业务交流及重点攻关项目、重大科研专项等主题开展培训,加强与一流企业、知名高校或培训机构合作,全面提升综合能力和素质,培训对象覆盖全体五层级以上技术业务序列人员及部分三、四层级人员,培训4期。二是抓好内部技术交流培训。重点针对专业技术序列人员及科研人员,由公司首席技术专家、技术专家、高级工程师等组成讲师团,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面,以“头脑风暴”“集中研讨”“对标解难”等方式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和讲座,促进知识更新,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抓好对标先进培训。重点针对岗位技术人员和一线科研人员,着眼创新能力提升和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组织专业技术骨干到同行业先进企业对标学习,邀请国家、行业及高等院校或先进企业知名专家学者来公司开展专题技术讲座、学术研讨、对标交流,以学习互促和对标改进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3.加强技能序列人员培训。一是抓好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培训。围绕技术革新、技能提升、技术工艺难题、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团队协作及新理论、新知识等主题,采取现场教学、专题研讨、技艺交流、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邀请行业领军人才、技术能手、大师授课,提升解决实际生产难题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训对象覆盖全体技师及以上人才,培训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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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抓好工段班组长培训。围绕组织力、执行力、技能水平、职业素养等内容,举办工段班组长专题轮训班,进一步提升工段班组长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抗压能力。三是抓好岗位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单位、车间两级组织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作用,强化操作人员岗位技能、操作规程等专项培训,提高员工岗位适应能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四是抓好职业技能认定前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站作用,加强试题库及授课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模式,完善知识更新,导入先进知识和理念,全面提升认定前培训水平。五是抓好职业技能竞赛前培训。按照职业技能竞赛工种三年全覆盖要求,积极组织各单位依托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开展赛前集中培训,达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用,提升技能人才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按月支付劳务费用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445.93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调整,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实现的年度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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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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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制定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3,615,065,8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3,054,608.94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了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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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26,527,304.47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4,276,921.89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2.6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26,527,304.47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2.60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994,143,106.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994,143,106.55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119,554,838.9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1.8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4,276,921.8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5,477,835,542.26 |
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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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团队签订《经营管理团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以经审计后的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以契约化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创效激励,按照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向经营管理团队发放年薪。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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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通过坚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及时查找运营管理过程中的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较好地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进一步完善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新制定管理制度25项,修订37项,优化内控流程,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类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的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规模、业务类型和风险水平等相匹配。
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以健全完善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为目标,切实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不断加强集团管控,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积极开展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建设,筑牢子公司依法治企基础;二是探索实施差异化管控,根据子公司的战略定位与企业属性,科学有效授权放权,持续释放混合所有制子公司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做实子公司董事会职能,通过章程、制度明确各治理主体责权,切实规范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四是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支持和指导子公司健全建强各级党组织,确保党在管企治企过程中的领导地位。
报告期,公司以股权收购和同步增资扩股方式出资6137.49万元完成了对包头市中鑫安泰磁业有限公司的并购重组,公司持有其40%股权,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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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以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为引领,在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做好整合协同,以优势互补、互促互进不断提升公司产业链价值创造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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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4,803.4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中,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如下:
重点排污单位 | 名录类别 |
冶炼分公司 | 水环境、土壤、环境风险 |
华美公司 | 大气环境、土壤、环境风险 |
甘肃稀土 | 水环境、土壤、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
和发公司 | 大气环境 |
聚峰稀土 | 大气环境、土壤、环境风险 |
金蒙稀土 |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
红天宇公司 |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
华星稀土 | 水环境、土壤 |
瑞鑫公司 | 大气环境 |
京瑞公司 | 大气环境、土壤 |
五原润泽 | 大气环境 |
信丰新利 | 水环境、环境风险 |
淄博灵芝 | 水环境、土壤、环境风险 |
灵芝化工 |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风险 |
绿源公司 | 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 |
中鑫安泰 | 大气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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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排放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内分、子公司已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区外企业工业废水通过自有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方面,根据相关排污许可规范的要求,对于焙烧窑和单台出力10吨/小时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以上锅炉的排放口核算实际排放量和许可排放量,燃气锅炉只核算氮氧化物排放量。排污信息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单位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涉及的排放口数量(个) | 排放 方式 | 执行标准名称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华美公司 | 二氧化硫 | 4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9.08 | 140.85 |
氮氧化物 | 33.32 | 218.79 | ||||
颗粒物 | 6.55 | 14.09 | ||||
冶炼分公司 | 氮氧化物 | 1 | 有组织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38.54 | 84.19 |
甘肃稀土 | 二氧化硫 | 2 | 有组织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67.28 | 556.57 |
氮氧化物 | 205.41 | 624.38 | ||||
颗粒物 | 21.05 | 124.29 | ||||
氨氮 | 1 | 有组织 | 4.46 | 21.73 | ||
COD | 27.24 | 100.99 | ||||
和发公司 | 氮氧化物 | 3 | 有组织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4.85 | 8.90 |
聚峰稀土 | 二氧化硫 | 2 | 有组织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18.09 | 60.62 |
氮氧化物 | 16.44 | 66.36 | ||||
颗粒物 | 2.00 | 6.75 | ||||
金蒙稀土 | 二氧化硫 | 1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4.71 | 20.57 |
氮氧化物 | 3.44 | 20.57 | ||||
颗粒物 | 1.60 | 2.06 | ||||
红天宇公司 | 二氧化硫 | 3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4.78 | 35.32 |
氮氧化物 | 10.15 | 35.32 | ||||
颗粒物 | 0.91 | 3.53 | ||||
华星稀土 | 氟化物 | 4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 | / |
颗粒物 | 5 | / | / | |||
氮氧化物 | 1 | / | / | |||
瑞鑫公司 | 颗粒物 | 6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 | / |
氟化物 | 5 | / | / | |||
京瑞公司 | 二氧化硫 | 3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颗粒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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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涉及的排放口数量(个) | 排放 方式 | 执行标准名称 | 排放 总量(t) | 核定 总量(t) |
五原润泽 | 二氧化硫 | 2 | 有组织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19.37 | 54.06 |
氮氧化物 | 27.47 | 38.04 | ||||
颗粒物 | 6.81 | 7.46 | ||||
信丰新利 | 氨氮 | 1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2.27 | 6.92 |
COD | 13.90 | 21.96 | ||||
淄博灵芝 | 氨氮 | 1 | 有组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污水排放服务合同》 | 0.25 | 1.99 |
COD | 3.36 | 13.26 | ||||
灵芝化工 | 二氧化硫 | 1 | 有组织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0.016 | 0.83 |
氮氧化物 | 0.011 | 4.41 | ||||
颗粒物 | 0.006 | 4.74 | ||||
氨氮 | 1 | 有组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污水排放服务合同》 | 0.74 | 2.57 | |
COD | 14.75 | 25.71 | ||||
绿源公司 | 二氧化硫 | 1 | 有组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43 | 3.74 |
氮氧化物 | 3.42 | 9.05 | ||||
颗粒物 | 0.23 | 1.87 | ||||
中鑫安泰 | 氟化物 | 4 | 有组织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修改单 | / | / |
颗粒物 | 7 | / | / |
(2)土壤与地下水检测
报告期,公司所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按要求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并完成监测结果公示,详见公司网站。
(3)放射性监测
报告期,公司所属伴生放射性矿加工利用企业严格执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管理要求,完成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及固体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管理,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单位的“三废”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同步检修。各分、子公司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如实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固体废物合法合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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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天宇公司出资500万元投资建设《废水循环利用优化升级项目》,新建一套MVR环保设施用于处理硫酸铵废水,该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有效提升硫酸铵废水处理能力。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环保“三同时”手续齐全,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各单位及时办理合规环保手续。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在有效期内,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程序开展了液氯泄漏、液氨泄漏、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等多种情景下的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依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企业污染物的产生及处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等内容,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污染物进行监测。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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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报告期,在包头地区子公司实现了工业废水资源化回收,无外排,生活污水处置后达标排放;内蒙古自治区外子公司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达标排放。各子公司废气排放浓度低于相应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合法合规处置。
(2)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各子公司将环保设施纳入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同步检修。各子公司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如实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公司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公司各单位均按照属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编制、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属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完成备案。同时按照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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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公司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多措并举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环保精细化管理工作,协助各分、子公司编制环保管理清单,通过标准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环保管理能力与执行效率。为强化环保培训效果,推行“点单式”培训模式,针对不同岗位的环保业务责任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异化环境管理培训,大幅提升全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专业能力。持续加大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各生产单位,全面检查环保管理制度执行、环保记录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以及作业现场环境控制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公司坚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积极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报告期发布了《绿色低碳管理工作指南》,持续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稀土行业节能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企业;投资建设再生资源填埋工程,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对稀土二次资源进行绿色化运用提供条件;新增华星稀土、和发公司、贮氢公司获评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同时,公司健全完善ESG管理体系,强化理念宣导并与生产经营融合互促;制发ESG管理制度及指标体系,连续第二年发布年度ESG报告,以ESG信息披露提升绿色环保治理,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依托良好的ESG履责绩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荣获中国证券报“第二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百强”、上海证券报“金质量ESG奖”等多项ESG领域荣誉奖项,ESG评级得到提升,彰显了公司在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方面的责任担当和重要贡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4,712.5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 | 1.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积极打造低碳示范产线,探索稀土生产低碳产线发展模式。报告期,公司冶炼分公司厂房及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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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面及停车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实现发电5699100kWh,实现二氧化碳减排4712.58吨。 2.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报告期,由中国稀土学会、包钢(集团)公司联合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稀土行业组织、权威认证机构及稀土领域上下游企业主导筹建的稀土EPD平台在北京首发,公司在该平台发布了4份稀土产品环境产品声明(EPD)报告。公司建设的稀土行业首个碳排放核算平台在北京通过中国稀土学会组织的技术鉴定,展现了公司切实贯彻“双碳”目标、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3.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的“氢气循环供应固态储氢装置项目”采用稀土储氢材料与固态储氢系统的匹配耦合新技术,创新设计储氢系统的散热结构,可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储氢需求,形成固态储氢热管控技术,有效提升储氢材料在吸/放氢过程中的热交换速率,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并入选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关于2023年度“中国好技术”项目库入选名单的公示》项目库(C类)。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2.45 | 用于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地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
其中:资金(万元) | 122.45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1,60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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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39.41 | 为旗县区村民解决用电问题,购买太阳能路灯、搭建高低压线路等,以及采购土豆、牛羊肉等农畜产品。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物资折款(万元) | 539.41 | |
惠及人数(人) | 9,141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就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表内金额主要是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旗县区村民解决用电问题,购买太阳能路灯、搭建高低压线路等,以及采购土豆、牛羊肉等农畜产品支付的费用。公司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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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包钢(集团)公司 | 2021年,公司收购了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收购时,包钢(集团)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除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外,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节能环保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经营与节能环保存在相同、相似产品、经营范围的公司和业务。 | 2021年7月2日 | 否 | 长期 | 是 | 履行中 | 履行中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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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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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原聘任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88(不含税) | 185.70(不含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全龙、孙涛 | 孙涛、王拓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周全龙(1)、孙涛(2) | 孙涛(3)、王拓(1) |
项目 | 名称 | 报酬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不含税) |
报告期,公司未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圆满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后,其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了采购,根据中标结果履行了决策程序,完成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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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依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12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费用共计275.7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5.7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总额较上年下降2.30万元(不含税)。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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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上述会议决议及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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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表
交易类别 | 交易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不含税) | 交易金额 (元,含税)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结算 方式 |
采购原料 | 包钢股份 | 稀土精矿 | 协议价 | 18021.80元/吨 | 8,548,424,689.57 | 100.00 | 现金或票据结算 |
销售产品、提供加工服务 | 安泰北方 | 稀土金属 | 市场价 | 429737.35元/吨 | 474,559,083.08 | 3.37 | |
金融服务 | 包钢财务公司 | 存款 | - | 3,439,335,704.35 | 60.93 | ||
贷款 | - | 50,000,000.00 | 0.63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服务) |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 租赁、能源动力、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服务、检验服务、咨询服务等 | - | 36,880,833.60 | - | ||
包钢股份及其子公司 | 材料、尾渣、安防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气、检测服务等 | 协议价或者市场价格 | - | 421,615,665.48 | - | ||
包钢矿业及其子公司 | 工程、材料等 | 市场价 | - | 8,377,436.97 | - | ||
包钢西创及其子公司 | 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综合服务、设计服务、可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服务等 | - | 182,954,893.72 | - | |||
铁花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 | 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 | - | 11,898,590.90 | - | |||
铁捷物流及其子公司 | 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等 | - | 133,720,553.41 |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服务) |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 劳务、综合服务、运输、工程服务等 | - | 116,498,564.42 | - | ||
包钢股份及其子公司 | 废钢、电池等,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工程服务等 | - | 1,303,045,455.62 | - | |||
包钢矿业及其子公司 | 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 | - | 468,474.60 | - | |||
包钢西创及其子公司 | 废钢、工程、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等 | - | 30,819,239.11 | - | |||
铁花文化公司及其子公司 | 医疗设备等 | - | 68,626.28 | - | |||
铁捷物流及其子公司 | 废钢、工程、综合服务等 | - | 1,240,062.75 | -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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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以所属冶炼分公司66号变电站资产(评估值1,097.01万元)、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美公司承建的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中的110千伏变电站资产(根据工程概算暂估值为13,027.71万元)作为实物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出资2,146.17万元,上述实物资产及货币资金合计出资16,270.89万元,与关联人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股份合资组建包钢鑫能。包钢鑫能注册资本325,417.79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包钢鑫能已完成工商登记。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投资参股组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等文件。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 | 41,767,107.87 | 61,004,036.49 | 102,771,144.36 | 31,635,530.53 | 50,697,938.70 | 82,333,469.23 |
包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865,514,020.20 | 52,937,655.72 | 918,451,675.92 | 97,515,513.85 | 50,778,134.20 | 148,293,648.05 |
包钢矿业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73,000.00 | -123,500.00 | 49,500.00 | - | 83,430.00 | 83,430.00 |
包钢西创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4,380,432.70 | 16,379,324.12 | 30,759,756.82 | 76,758,588.85 | 1,425,172.59 | 78,183,761.44 |
铁花文化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189,980.45 | -43,906.55 | 146,073.90 | 264,866.20 | 1,214,044.66 | 1,478,910.86 |
铁捷物流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5,031,114.00 | -2,779,000.60 | 2,252,113.40 | 7,053,349.81 | 10,308,082.01 | 17,361,431.82 |
合计 | 927,055,655.22 | 127,374,609.18 | 1,054,430,264.40 | 213,227,849.24 | 114,506,802.16 | 327,734,651.40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为满足其经营需要,于报告期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业务往来交易所形成的关联债权债务。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不适用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6,500,000,000.00 | 0.55%-1.35% | 4,204,858,685.15 | 32,116,865,857.52 | 32,882,388,838.32 | 3,439,335,704.35 |
合计 | / | / | / | 4,204,858,685.15 | 32,116,865,857.52 | 32,882,388,838.32 | 3,439,335,704.35 |
2、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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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1,000,000,000.00 | 3.10%-3.60% | -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合计 | / | / | / | - |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授信业务 | 2,000,000,000.00 | 50,000,000.00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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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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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为积极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担当“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重任和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提供支撑和助力,公司结合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上述事项具体详见公司报告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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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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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1,60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9,96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331,700,569 | 36.84 | 0 | 质押 | 334,500,000 | 国有法人 |
嘉鑫有限公司 | -9,540,234 | 149,828,786 | 4.1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635,285 | 108,477,337 | 3.0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688,984 | 43,763,720 | 1.21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4,275,751 | 30,146,720 | 0.83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868,500 | 20,035,551 | 0.55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565,766 | 18,979,389 | 0.53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3,400 | 10,780,681 | 0.3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49,523 | 10,563,676 | 0.29 | 0 | 无 | 0 | 其他 |
刘隽慧 | 2,000,000 | 7,272,763 | 0.20 | 0 | 无 | 0 | 境内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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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31,700,5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1,700,569 | |
嘉鑫有限公司 | 149,828,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828,78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08,477,3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77,33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763,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763,72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0,146,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46,72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035,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35,55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8,979,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979,38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780,6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80,68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63,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63,676 | |
刘隽慧 | 7,272,763 | 人民币普通股 | 7,272,76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包钢(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 合计 | 比例(%)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31,700,569 | 36.84 | 0 | 0 | 1,331,700,569 | 36.84 | 0 | 0 |
嘉鑫有限公司 | 159,369,020 | 4.41 | 0 | 0 | 149,828,786 | 4.14 | 0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1,842,052 | 2.26 | 0 | 0 | 108,477,337 | 3.00 | 0 | 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7,074,736 | 0.47 | 1,875,400 | 0.05 | 43,763,720 | 1.21 | 0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5,870,969 | 0.16 | 1,227,800 | 0.03 | 30,146,720 | 0.83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67,051 | 0.14 | 320,000 | 0.01 | 20,035,551 | 0.55 | 0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413,623 | 0.15 | 583,400 | 0.02 | 18,979,389 | 0.53 | 0 | 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844,081 | 0.30 | 1,778,100 | 0.05 | 10,780,681 | 0.30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414,153 | 0.21 | 1,937,500 | 0.05 | 10,563,676 | 0.29 | 0 | 0 |
刘隽慧 | 5,272,763 | 0.15 | 0 | 0 | 7,272,763 | 0.20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 | - |
翟烨 | 退出 | 0 | 0 | - | - |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陆家嘴信托-国瑞基金3号单一资金信托 | 退出 | 0 | 0 | - |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退出 | 0 | 0 | -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30,146,720 | 0.8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20,035,551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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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8,979,389 | 0.53 |
刘隽慧 | 新增 | 0 | 0 | 7,272,763 | 0.20 |
注:股东“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翟烨”“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陆家嘴信托-国瑞基金3号单一资金信托”“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孟繁英 |
成立日期 | 1998年6月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灰和石膏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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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观光活动;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报告期,包钢(集团)公司合计持有A股上市公司包钢股份55.82%股权。其中,公司作为包钢(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包钢股份0.58%股权,包钢(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包钢股份55.24%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包钢(集团)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助力公司做好市值管理,提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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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实施完成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31,700,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4%。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增持计划在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43,099,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累计增持金额999,890,363.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于2025年3月31日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74,799,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3%。
包钢(集团)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及结果公告详见公司先后于2025年3月1日、3月18日、3月29日、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利安达审字[2025]第0283号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方稀土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方稀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4的收入会计政策和附注七、61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披露。
1、事项描述
北方稀土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296,631.49万元,由于收入是北方稀土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会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带来的收入舞弊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了公司收入确认政策,选取样本检查了销售合同,以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了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3)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及出库记录中选取样本,核对了与之相关的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提货委托书或签收单,并结合应收账款余额及销售交易额的函证,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了销售合同及出库单,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对销售收入的变动进行分析性复核,就主要客户构成、销售价格变动、毛利率波动与历史数据、公开市场信息进行比对,以识别异常的客户与交易,评价了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二)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方稀土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不同交易类别且金额重大的关联方交易。由于关联方数量较多、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多样,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所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了解与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取得了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3)复核了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4)核对了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与财务记录的一致性,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并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5)复核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审议程序,了解了关联股东是否回避表决,确认关联交易是否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判断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6)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商业实质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进行了核查,如检查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核查其实物流转信息并与交易场所核对,将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格进行比对,对特殊商品交易定价执行分析程序,判断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7)复核了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
四、其他信息
北方稀土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方稀土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方稀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方稀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方稀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方稀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方稀土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方稀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六)就北方稀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644,393,125.54 | 5,301,969,716.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89,334,938.00 | 384,101,618.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899,349,976.58 | 2,495,740,423.40 |
应收账款 | 七、5 | 3,418,479,678.90 | 3,501,582,827.2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667,357,505.88 | 1,373,450,128.16 |
预付款项 | 七、8 | 488,258,759.90 | 497,490,403.43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83,220,903.36 | 150,105,449.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5,975,157,886.27 | 14,825,839,876.7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65,712,224.79 | 46,819,512.23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32,539,612.55 | 378,837,825.59 |
流动资产合计 | 31,663,804,611.77 | 28,955,937,780.28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111,852.61 | 16,602,783.54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90,009,766.55 | 679,896,389.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272,351,627.48 | 1,243,547,147.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7,812,263.33 | 24,793,450.63 |
固定资产 | 七、21 | 7,003,504,154.58 | 5,460,571,119.1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84,137,934.95 | 1,438,531,845.95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0,067,457.90 | 62,814,346.87 |
无形资产 | 七、26 | 622,213,572.91 | 568,722,152.88 |
商誉 | 七、27 | 31,749,056.28 | 31,749,056.28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17,205,582.90 | 706,014,490.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03,415,604.94 | 522,082,052.9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793,536,031.46 | 785,392,432.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17,114,905.89 | 11,540,717,268.16 | |
资产总计 | 45,380,919,517.66 | 40,496,655,048.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178,846,138.41 | 2,011,838,127.01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22,574,886.34 | 839,167,047.68 |
应付账款 | 七、36 | 3,170,733,717.66 | 1,782,463,159.1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80,665,858.14 | 432,352,471.37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5,067,781.20 | 136,906,035.86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7,508,129.55 | 174,417,157.0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42,193,740.86 | 377,801,666.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125,157,503.94 | 57,959,332.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59,485,871.31 | 1,674,345,654.1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183,294,837.71 | 1,818,846,654.52 |
流动负债合计 | 10,880,370,961.18 | 9,248,137,973.5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156,833,065.39 | 3,255,321,829.07 |
应付债券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0,335,037.99 | 42,270,056.78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77,702,479.43 | 461,596,602.4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4,354,723.80 | 19,722,765.98 |
预计负债 | 七、50 | 582,204.91 | |
递延收益 | 七、51 | 484,264,131.12 | 479,691,247.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76,735,537.78 | 86,480,186.9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4,243,557.05 | 2,142,517.9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45,050,737.47 | 4,347,225,206.87 | |
负债合计 | 17,225,421,698.65 | 13,595,363,180.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615,065,842.00 | 3,615,065,84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48,514,893.37 | 145,096,161.2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6,224,223.01 | 120,749,591.65 |
专项储备 | 七、58 | 188,293,706.24 | 136,035,232.49 |
盈余公积 | 七、59 | 2,515,856,216.87 | 2,429,333,689.0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5,837,776,911.38 | 15,173,077,126.2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431,731,792.87 | 21,619,357,642.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5,723,766,026.14 | 5,281,934,225.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155,497,819.01 | 26,901,291,868.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380,919,517.66 | 40,496,655,048.44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12,169,242.42 | 3,377,368,677.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384,101,618.00 | |
应收票据 | 1,099,862,565.80 | 943,556,541.23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81,467,473.00 | 1,323,386,869.94 |
应收款项融资 | 393,509,047.87 | 621,800,911.64 | |
预付款项 | 88,883,074.82 | 100,649,221.1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62,291,671.31 | 1,338,762,614.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3,696,979.62 | 447,897,694.16 | |
存货 | 13,854,484,940.72 | 14,279,620,257.0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2,783,832.11 | 35,881,248.1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3,812,672.22 | 124,256,546.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48,599,458.27 | 22,529,384,505.30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256,186,698.09 | 5,749,043,151.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41,660,667.73 | 729,107,604.4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1,703,311.64 | ||
固定资产 | 826,646,082.12 | 736,927,691.91 | |
在建工程 | 33,587,484.57 | 105,754,041.23 | |
使用权资产 | 38,728,927.78 | 48,696,387.46 | |
无形资产 | 78,173,901.64 | 103,041,335.22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441,152.40 | 31,859,216.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5,857,876.25 | 253,627,264.7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6,354,676.53 | 342,439,130.9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668,340,778.75 | 8,100,495,823.76 | |
资产总计 | 30,716,940,237.02 | 30,629,880,329.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50,411,277.78 | 796,259,170.61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609,128,837.17 | 1,233,979,895.8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2,005,989.29 | 217,625,102.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620,409.67 | 32,478,483.33 | |
应交税费 | 6,510,191.60 | 5,965,969.85 | |
其他应付款 | 1,513,476,083.21 | 1,976,672,380.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9,846,324.65 | 1,517,579,336.07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流动负债 | 978,777,385.32 | 645,484,561.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00,776,498.69 | 6,426,044,899.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550,100,000.00 | 2,828,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租赁负债 | 29,570,305.97 | 39,275,496.2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4,354,723.80 | 19,722,765.98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0,691,175.34 | 75,797,150.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669,124.90 | 24,092,625.8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84,385,330.01 | 2,987,688,038.76 | |
负债合计 | 8,885,161,828.70 | 9,413,732,938.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15,065,842.00 | 3,615,065,8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11,459,705.56 | 11,459,705.5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812,247.99 | 32,866,686.71 | |
专项储备 | 15,346,417.43 | 9,831,629.93 | |
盈余公积 | 2,681,258,653.08 | 2,594,736,125.27 | |
未分配利润 | 15,477,835,542.26 | 14,952,187,400.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831,778,408.32 | 21,216,147,390.4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716,940,237.02 | 30,629,880,329.06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2,966,314,898.03 | 33,496,993,130.09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2,966,314,898.03 | 33,496,993,130.09 |
二、营业总成本 | 31,311,132,511.63 | 30,204,620,413.6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9,588,704,213.30 | 28,599,952,794.26 |
利息支出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8,867,948.93 | 145,040,655.77 |
销售费用 | 七、63 | 45,806,717.86 | 51,253,539.8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42,620,769.11 | 996,457,890.8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99,901,639.64 | 243,628,323.78 |
财务费用 | 七、66 | 195,231,222.79 | 168,287,209.07 |
其中:利息费用 | 243,771,321.75 | 250,726,572.14 | |
利息收入 | 84,100,702.79 | 80,887,956.4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03,298,115.96 | 346,458,902.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854,223.95 | 39,428,620.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274,956.39 | 613,358.8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2,782,687.32 | -64,472,466.1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57,282,990.95 | -379,016,902.3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7,301,254.60 | 443,250.9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40,095,174.74 | 3,114,195,804.1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132,124.19 | 33,331,623.2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983,018.90 | 15,427,391.1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37,244,280.03 | 3,132,100,036.3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48,807,132.46 | 508,994,070.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8,437,147.57 | 2,623,105,966.32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88,437,147.57 | 2,623,105,966.3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4,276,921.89 | 2,370,740,184.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4,160,225.68 | 252,365,781.7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784,640.80 | -10,277,361.6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74,631.36 | -6,096,661.4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474,631.36 | -6,096,661.4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474,631.36 | -6,096,661.4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310,009.44 | -4,180,700.1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01,221,788.37 | 2,612,828,604.7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09,751,553.25 | 2,364,643,523.1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91,470,235.12 | 248,185,081.6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78 | 0.655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78 | 0.6558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6,934,217,499.79 | 29,169,083,207.01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6,085,004,450.54 | 27,233,985,837.54 |
税金及附加 | 28,642,229.06 | 29,627,333.09 | |
销售费用 | 30,763,446.83 | 23,624,734.44 | |
管理费用 | 300,362,751.53 | 311,277,605.78 | |
研发费用 | 241,906,231.86 | 301,621,933.77 | |
财务费用 | 131,514,743.49 | 134,406,919.4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9,789,785.45 | 212,273,566.16 | |
利息收入 | 69,231,731.97 | 70,991,547.32 | |
加:其他收益 | 202,280,906.47 | 113,155,209.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843,688,912.47 | 265,591,232.4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161,827.89 | -5,204,578.1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6,641,471.29 | -63,667,729.0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1,322,574.15 | -485,695,241.3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1,991.63 | 2,762,251.4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78,420,748.35 | 845,666,247.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37,349.04 | 20,603,429.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21,360.23 | 4,254,631.4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9,136,737.16 | 862,015,045.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911,459.10 | 53,312,172.7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5,225,278.06 | 808,702,873.0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5,225,278.06 | 808,702,873.0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54,438.72 | -6,738,995.1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54,438.72 | -6,738,995.1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54,438.72 | -6,738,995.1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63,170,839.34 | 801,963,877.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413,344,871.62 | 28,558,574,615.7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5,053,479.02 | 652,760,487.7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3,615,933.17 | 470,235,619.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812,014,283.81 | 29,681,570,723.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788,181,775.93 | 23,518,755,192.4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7,345,541.86 | 1,844,438,304.6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2,780,364.09 | 1,510,915,765.1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8,129,050.34 | 379,620,562.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786,436,732.22 | 27,253,729,824.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577,551.59 | 2,427,840,898.3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379,720.94 | 7,307,9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7,816,391.14 | 33,603,794.4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827,992.37 | 12,091,133.8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9,647,763.2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2,782,64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024,104.45 | 265,433,240.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88,407,505.00 | 1,113,703,399.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248,000.00 | 532,853,714.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347,962.8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872,045.84 | 442,351,101.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8,875,513.65 | 2,088,908,214.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4,851,409.20 | -1,823,474,973.6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6,46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6,46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98,971,694.94 | 5,680,118,996.4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85,482,202.06 | 1,299,044,069.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10,913,897.00 | 6,979,163,065.8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62,450,362.79 | 4,866,611,560.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30,444,084.84 | 981,921,978.6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5,035,173.17 | 117,188,878.6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15,500,738.05 | 969,526,294.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08,395,185.68 | 6,818,059,833.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518,711.32 | 161,103,232.6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511,247.01 | 9,456,036.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756,100.72 | 774,925,193.3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90,552,754.06 | 3,915,627,560.6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7,308,854.78 | 4,690,552,754.06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189,040,061.17 | 14,329,482,323.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1,935,284.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539,846.23 | 309,629,350.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398,579,907.40 | 15,071,046,959.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794,828,361.91 | 11,843,563,825.3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6,067,013.98 | 313,035,774.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837,962.66 | 572,414,597.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2,563,868.57 | 563,415,793.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96,297,207.12 | 13,292,429,991.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2,282,700.28 | 1,778,616,968.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54,357.8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70,655,171.66 | 131,717,241.6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46,632.68 | 5,481,7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2,242,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2,782,64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1,856,162.18 | 352,223,623.6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11,252.73 | 45,584,661.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8,914,920.00 | 532,353,714.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82,649.00 | 442,351,101.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108,821.73 | 1,020,289,476.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7,340.45 | -668,065,852.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30,000,000.00 | 4,016,547,841.1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12,979,555.56 | 4,331,168,255.4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42,979,555.56 | 8,347,716,096.53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12,200,000.00 | 3,861,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5,517,622.53 | 811,409,473.5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57,475,395.08 | 4,116,439,05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85,193,017.61 | 8,789,248,525.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2,213,462.05 | -441,532,429.0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04,479.84 | 5,656,776.3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7,821,058.52 | 674,675,462.8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3,368,677.15 | 2,698,693,214.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1,189,735.67 | 3,373,368,677.15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45,096,161.22 | 120,749,591.65 | 136,035,232.49 | 2,429,333,689.06 | 15,173,077,126.24 | 5,281,934,225.35 | 26,901,291,868.0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5,065,842.00 | 145,096,161.22 | 120,749,591.65 | 136,035,232.49 | 2,429,333,689.06 | 15,173,077,126.24 | 5,281,934,225.35 | 26,901,291,868.0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18,732.15 | 5,474,631.36 | 52,258,473.75 | 86,522,527.81 | 664,699,785.14 | 441,831,800.79 | 1,254,205,951.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74,631.36 | 1,004,276,921.89 | 591,470,235.12 | 1,601,221,788.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18,732.15 | 307,929,233.97 | 311,347,966.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654,855.18 | 307,929,233.97 | 318,584,089.15 | |||||
4.其他 | -7,236,123.03 | -7,236,123.03 | ||||||
(三)利润分配 | 86,522,527.81 | -339,577,136.75 | -483,363,648.23 | -736,418,257.1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6,522,527.81 | -86,522,527.81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3,054,608.94 | -537,887,643.17 | -790,942,252.11 | |||||
4.其他 | 54,523,994.94 | 54,523,994.9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五)专项储备 | 52,258,473.75 | 25,795,979.93 | 78,054,453.68 | |||||
1.本期提取 | 89,207,090.46 | 51,014,259.67 | 140,221,350.13 | |||||
2.本期使用 | 36,948,616.71 | 25,218,279.74 | 62,166,896.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48,514,893.37 | 126,224,223.01 | 188,293,706.24 | 2,515,856,216.87 | 15,837,776,911.38 | 5,723,766,026.14 | 28,155,497,819.0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33,440,707.51 | 125,541,291.56 | 109,543,077.07 | 2,348,463,401.75 | 13,498,629,098.36 | 5,201,172,557.81 | 25,031,855,976.0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44,285.31 | 503,001.23 | 947,286.5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5,065,842.00 | 133,440,707.51 | 125,541,291.56 | 109,543,077.07 | 2,348,463,401.75 | 13,499,073,383.67 | 5,201,675,559.04 | 25,032,803,262.6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55,453.71 | -4,791,699.91 | 26,492,155.42 | 80,870,287.31 | 1,674,003,742.57 | 80,258,666.31 | 1,868,488,605.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96,661.43 | 2,370,740,184.54 | 248,185,081.60 | 2,612,828,604.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55,453.71 | 882,332.14 | 12,537,785.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4.其他 | 11,655,453.71 | 882,332.14 | 12,537,785.85 | |||||
(三)利润分配 | 80,870,287.31 | -695,431,480.45 | -196,878,638.85 | -811,439,831.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0,870,287.31 | -80,870,287.31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14,561,193.14 | -149,862,016.91 | -764,423,210.05 | |||||
4.其他 | -47,016,621.94 | -47,016,621.9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04,961.52 | -1,304,961.5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304,961.52 | -1,304,961.52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492,155.42 | 28,069,891.42 | 54,562,046.84 | |||||
1.本期提取 | 100,252,416.27 | 48,470,180.64 | 148,722,596.91 | |||||
2.本期使用 | 73,760,260.85 | 20,400,289.22 | 94,160,550.0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45,096,161.22 | 120,749,591.65 | 136,035,232.49 | 2,429,333,689.06 | 15,173,077,126.24 | 5,281,934,225.35 | 26,901,291,868.01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2,866,686.71 | 9,831,629.93 | 2,594,736,125.27 | 14,952,187,400.95 | 21,216,147,390.4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2,866,686.71 | 9,831,629.93 | 2,594,736,125.27 | 14,952,187,400.95 | 21,216,147,390.4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54,438.72 | 5,514,787.50 | 86,522,527.81 | 525,648,141.31 | 615,631,017.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54,438.72 | 865,225,278.06 | 863,170,839.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6,522,527.81 | -339,577,136.75 | -253,054,608.9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6,522,527.81 | -86,522,527.8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3,054,608.94 | -253,054,608.9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五)专项储备 | 5,514,787.50 | 5,514,787.50 | |||||
1.本期提取 | 12,795,060.58 | 12,795,060.58 | |||||
2.本期使用 | 7,280,273.08 | 7,280,273.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0,812,247.99 | 15,346,417.43 | 2,681,258,653.08 | 15,477,835,542.26 | 21,831,778,408.32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9,484,456.04 | 9,727,593.41 | 2,513,865,837.96 | 14,838,958,109.74 | 21,028,561,544.7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9,124.47 | 79,124.4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9,484,456.04 | 9,727,593.41 | 2,513,865,837.96 | 14,839,037,234.21 | 21,028,640,669.1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17,769.33 | 104,036.52 | 80,870,287.31 | 113,150,166.74 | 187,506,721.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38,995.19 | 808,702,873.05 | 801,963,877.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80,870,287.31 | -695,431,480.45 | -614,561,193.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0,870,287.31 | -80,870,287.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14,561,193.14 | -614,561,193.1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21,225.86 | -121,225.86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21,225.86 | -121,225.86 | |||||
(五)专项储备 | 104,036.52 | 104,036.52 | |||||
1.本期提取 | 16,594,144.14 | 16,594,144.14 | |||||
2.本期使用 | 16,490,107.62 | 16,490,107.6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15,065,842.00 | 11,459,705.56 | 32,866,686.71 | 9,831,629.93 | 2,594,736,125.27 | 14,952,187,400.95 | 21,216,147,390.42 |
公司负责人:刘培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泠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泠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以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包头钢铁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所属稀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7)第1号文批准,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7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原总股本为260,350,000股,经1998年5月22日召开的1997年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派送红股26,035,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3的比例转增股本78,105,00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64,490,000股。本公司于1999年10月6日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6号文核准每10股配3股,向国有法人股配售5,584,000股,其余放弃,社会法人股全部放弃,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33,600,000股,公司股本增至403,674,000股。
2006年3月23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内国资产权字〔2006〕68号《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经2006年3月29日股东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该方案,其内容如下: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4,659.20万股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价向集团流通股股东送股以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的股份对价。上述送股对价于2006年4月13日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08年4月23日,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201,837,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201,837,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807,348,000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16日。
2011年4月27日,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7,348,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403,674,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211,022,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3日。
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集团总股本1,211,022,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10的比例派送红股1,211,022,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422,044,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5月7日。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22,044,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
1,211,022,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3,633,066,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3,633,066,000.00元。
2022年11月11日,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8,000,158股回购股份,本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615,065,842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日期为2022年12月27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615,065,84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集团管理部、证券部、设备工程部、规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拥有一级子公司28家,二级子公司17家。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培勋。
本公司住所及总部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主要业务为: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批准。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28家、二级子公司17家,各家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1。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较上期增加一家公司,详见附注九、4和附注九、5。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1、附注五、26、附注五、3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涉诉款项或对方破产预计无法收回且单项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2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或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大于3,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期末资产总额超过4亿元且少数股东权益超过1亿元的非全资子公司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4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参考了近年应收账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应收账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其他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外债总量增长率)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信息。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
本公司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通过平均迁徙率减值矩阵的方法计算各年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方式确定。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
? 长期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长期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应收账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应收票据相同。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与应收票据相同。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与应收票据相同。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其他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外债总量增长率)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信息。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等。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2 | |
房屋及建筑物 | 8--45 | 3 | 12.13--2.16 |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5 | 3 | 12.13--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3 | 19.40--3.8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3 | 12.13--6.4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2 | 3 | 19.40--8.08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 | 法定权利 | 直线法 | |
专利权 | 5--10 | 预期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专有技术 | 10--15 | 预期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
软件 | 5 | 预期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7。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其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按照项目工时分摊计入研发支出。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共用设备、产线、场地按照工时占比、面积占比分配计入研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本公司根据项目开发管理的流程,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与项目立项申请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团队会详细论证该项目在技术上可行性、商业上有用性,论证完成通过后,形成书面的立项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逐级审评通过后开始资本化。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产品、环保产品及服务。
销售商品
本公司内销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按照合同约定由本公司负责送货的,在购买方签收后确认收入;购买方自行提货的,商品在交付购买方后确认收入。
本公司外销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商品发出到港口,取得海关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服务
本公司对外提供的服务,根据已完成服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服务的进度按照双方确认已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签订工作总量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服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38.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将下列资产类型中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
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解释第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7。
(3)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债务重组
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债权人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具体而言,在债务重组协议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 15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15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 15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5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15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1〕40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本公司的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满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中的相关要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下属单位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满足享受相关要求,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免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20]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②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400,有效期三年;
③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466,有效期三年;
④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415000506,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⑤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444013188,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⑥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1274,有效期三年;
⑦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462000214,有效期三年;
⑧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37005070,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⑨子公司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312000234,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⑩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315000193,有效期三年。?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11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050,有效期三年。?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227,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15000384,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0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315000469,有效期三年;?子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413000041,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421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4年1月1日】,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3年度。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000.00 | |
银行存款 | 5,066,494,707.93 | 4,690,542,754.06 |
其他货币资金 | 577,898,417.61 | 611,416,962.06 |
合计 | 5,644,393,125.54 | 5,301,969,716.1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36,463.79 | 1,100,075.8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3,439,335,704.35 | 4,204,858,685.15 |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存放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为3,439,335,704.35元。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68,746,812.08 | 571,795,049.28 |
信用证保证金 | 93,000,000.00 | 28,640,000.00 |
诉讼冻结资金 | 5,226,047.65 | 4,00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1,819,989.00 | |
保函保证金 | 260,791.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8,030,630.63 | 6,981,912.78 |
合计 | 577,084,270.76 | 611,416,962.06 |
期末,除附注七、31、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以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384,101,618.00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489,334,938.00 | 384,101,618.00 | / |
债务工具投资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489,334,938.00 | 384,101,618.00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95,456,422.92 | 2,494,396,691.09 |
商业承兑票据 | 3,893,553.66 | 1,343,732.31 |
合计 | 2,899,349,976.58 | 2,495,740,423.4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91,653,058.48 | |
商业承兑票据 | 3,129,672.17 | |
合计 | 2,094,782,730.6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95,456,422.92 | 99.86 | 2,895,456,422.92 | 2,494,396,691.09 | 99.95 | 2,494,396,691.09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33,098.88 | 0.14 | 139,545.22 | 3.46 | 3,893,553.66 | 1,388,870.60 | 0.05 | 45,138.29 | 3.25 | 1,343,732.31 |
合计 | 2,899,489,521.80 | 100.00 | 139,545.22 | / | 2,899,349,976.58 | 2,495,785,561.69 | 100.00 | 45,138.29 | / | 2,495,740,423.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4,033,098.88 | 139,545.22 | 3.46 |
合计 | 4,033,098.88 | 139,545.22 | 3.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45,138.29 | 94,406.93 | 139,545.22 | |||
合计 | 45,138.29 | 94,406.93 | 139,545.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342,263,259.65 | 3,434,919,365.40 |
1年以内小计 | 3,342,263,259.65 | 3,434,919,365.40 |
1至2年 | 97,959,405.29 | 106,533,662.29 |
2至3年 | 49,793,422.61 | 92,098,866.55 |
3至4年 | 83,998,982.91 | 12,446,519.45 |
4至5年 | 806,273.15 | 13,089,899.03 |
5年以上 | 107,482,750.76 | 134,692,354.89 |
合计 | 3,682,304,094.37 | 3,793,780,667.6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6,375,102.99 | 4.25 | 148,823,704.98 | 95.17 | 7,551,398.01 | 179,145,747.06 | 4.72 | 172,223,766.06 | 96.14 | 6,921,981.00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 | 103,546,133.21 | 2.81 | 103,546,133.21 | 100.00 | 128,718,788.31 | 3.39 | 121,796,807.31 | 94.62 | 6,921,981.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52,828,969.78 | 1.44 | 45,277,571.77 | 85.71 | 7,551,398.01 | 50,426,958.75 | 1.33 | 50,426,958.7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25,928,991.38 | 95.75 | 115,000,710.49 | 3.26 | 3,410,928,280.89 | 3,614,634,920.55 | 95.28 | 119,974,074.31 | 3.32 | 3,494,660,846.24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3,525,928,991.38 | 95.75 | 115,000,710.49 | 3.26 | 3,410,928,280.89 | 3,614,634,920.55 | 95.28 | 119,974,074.31 | 3.32 | 3,494,660,846.24 |
合计 | 3,682,304,094.37 | / | 263,824,415.47 | / | 3,418,479,678.90 | 3,793,780,667.61 | / | 292,197,840.37 | / | 3,501,582,827.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恒德磁业有限公司 | 69,729,069.76 | 69,729,069.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全南晶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33,817,063.45 | 33,817,063.4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 | 52,828,969.78 | 45,277,571.77 | 85.71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合计 | 156,375,102.99 | 148,823,704.98 | 95.1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341,068,251.60 | 37,419,964.42 | 1.12 |
1至2年 | 96,795,528.23 | 22,504,960.32 | 23.25 |
2至3年 | 18,852,270.57 | 7,761,479.80 | 41.17 |
3至4年 | 61,570,890.28 | 39,682,438.78 | 64.45 |
4至5年 | 63,448.80 | 53,265.27 | 83.95 |
5年以上 | 7,578,601.90 | 7,578,601.90 | 100.00 |
合计 | 3,525,928,991.38 | 115,000,710.49 | 3.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92,197,840.37 | 8,956,480.36 | 2,937,242.53 | -34,392,662.73 | 263,824,415.47 | |
合计 | 292,197,840.37 | 8,956,480.36 | 2,937,242.53 | -34,392,662.73 | 263,824,415.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37,242.5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包头市新佳友稀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311,171.95 | 款项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6,922.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深圳市海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19,148.58 | 款项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合计 | / | 2,937,242.53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874,833,100.74 | 23.76 | 14,657,370.04 | ||
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 289,271,861.83 | 7.85 | 3,239,844.85 | ||
淄博金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7,399,791.17 | 2.92 | 1,202,877.66 | ||
天津三环乐喜新材料有限公司 | 91,959,455.91 | 2.50 | 1,029,945.91 | ||
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 | 86,196,400.07 | 2.34 | 965,399.68 | ||
合计 | 1,449,660,609.72 | 39.37 | 21,095,438.14 |
其他说明: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449,660,609.72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9.3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1,095,438.14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1,667,357,505.88 | 1,373,450,128.16 |
合计 | 1,667,357,505.88 | 1,373,450,128.16 |
说明:①本公司及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②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74,854,436.1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774,854,436.17 |
说明: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86,743,014.87 | 99.69 | 495,125,758.50 | 99.52 |
1至2年 | 1,101,305.49 | 0.22 | 1,467,639.11 | 0.30 |
2至3年 | 320,631.54 | 0.07 | 686,129.83 | 0.14 |
3年以上 | 93,808.00 | 0.02 | 210,875.99 | 0.04 |
合计 | 488,258,759.90 | 100.00 | 497,490,403.4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 原因 |
景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329,800.00 | 0.07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靖江市弘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9,940.00 | 0.06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7,951.54 | 0.06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江西新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36,569.30 | 0.03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35,000.00 | 0.01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1,079,260.84 | 0.23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潍坊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58,800,000.00 | 12.04 |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8.19 |
包头市鑫胜嘉科技有限公司 | 39,552,000.00 | 8.10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33,584,000.00 | 6.88 |
中稀天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566,880.00 | 6.67 |
合计 | 204,502,880.00 | 41.88 |
其他说明: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04,502,880.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1.8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3,220,903.36 | 150,105,449.40 |
合计 | 183,220,903.36 | 150,105,449.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11,350,292.88 | 11,350,292.88 |
减:坏账准备 | -11,350,292.88 | -11,350,292.88 |
合计 | 0 | 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2,229,667.06 | 31,641,245.60 |
1年以内小计 | 22,229,667.06 | 31,641,245.60 |
1至2年 | 1,601,858.02 | 124,182,058.72 |
2至3年 | 204,892,879.66 | 18,206,035.79 |
3至4年 | 60,752,882.39 | 16,756,363.34 |
4至5年 | 79,758,016.53 | 11,991,319.64 |
5年以上 | 44,541,701.73 | 36,326,019.45 |
减:坏账准备 | -230,556,102.03 | -88,997,593.14 |
合计 | 183,220,903.36 | 150,105,449.4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往来款 | 196,307,390.26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 159,225,408.50 | 159,059,628.62 |
往来款 | 39,347,047.05 | 57,839,497.47 |
押金和保证金 | 10,476,695.52 | 13,779,317.86 |
备用金和代垫款项 | 8,420,464.06 | 8,424,598.59 |
合计 | 413,777,005.39 | 239,103,042.5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932,611.94 | 81,064,981.20 | 88,997,593.1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90,321.92 | 37,384,585.72 | 35,594,263.8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6,672.40 | 16,672.40 | ||
其他变动 | 105,980,917.49 | 105,980,917.49 | ||
2024年12月31日余 | 6,142,290.02 | 224,413,812.01 | 230,556,102.03 |
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8,997,593.14 | 35,594,263.80 | 16,672.40 | 105,980,917.49 | 230,556,102.03 | |
合计 | 88,997,593.14 | 35,594,263.80 | 16,672.40 | 105,980,917.49 | 230,556,102.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6,672.4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96,307,390.26 | 47.44 | 往来款 | 1-5年 | 105,981,052.71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9,059,628.62 | 38.44 | 往来款 | 2-5年 | 98,245,971.69 |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906,612.80 | 3.84 | 往来款 | 1-5年 | 15,278,845.73 |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 | 9,875,254.00 | 2.39 | 往来款 | 2-3年 | 3,288,459.58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 | 5,029,200.00 | 1.22 | 往来款、保证金 | 1年以内 | 56,327.04 |
合计 | 386,178,085.68 | 93.33 | / | / | 222,850,656.75 |
说明: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86,178,085.68元,占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3.3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22,850,656.75元。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12,158,948.12 | 81,139,222.59 | 1,031,019,725.53 | 1,180,849,734.71 | 5,942,615.98 | 1,174,907,118.73 |
周转材料 | 5,930,201.53 | 5,930,201.53 | 5,282,154.84 | 5,282,154.84 | ||
委托加工物资 | 86,870,325.09 | 36,901,226.42 | 49,969,098.67 | 373,151,642.61 | 36,901,226.42 | 336,250,416.19 |
在产品 | 302,627,392.77 | 5,030,091.76 | 297,597,301.01 | 514,720,100.21 | 514,720,100.21 | |
库存商品 | 14,659,032,014.31 | 658,491,030.48 | 14,000,540,983.83 | 13,070,894,295.05 | 750,516,202.01 | 12,320,378,093.04 |
合同履约成本 | 224,827,980.57 | 224,827,980.57 | 69,113,397.60 | 69,113,397.60 | ||
发出商品 | 43,845,430.59 | 43,845,430.59 | 50,641,436.03 | 35,777.62 | 50,605,658.41 | |
自制半成品 | 321,500,893.87 | 73,729.33 | 321,427,164.54 | 354,582,937.69 | 354,582,937.69 | |
合计 | 16,756,793,186.85 | 781,635,300.58 | 15,975,157,886.27 | 15,619,235,698.74 | 793,395,822.03 | 14,825,839,876.71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942,615.98 | 78,727,035.61 | 1,033,891.65 | 2,496,537.35 | 81,139,222.59 | |
委托加工物资 | 36,901,226.42 | 36,901,226.42 |
在产品 | 5,030,091.76 | 5,030,091.76 | ||||
库存商品 | 750,516,202.01 | 207,498,579.68 | 274,848,138.30 | 24,675,612.91 | 658,491,030.48 | |
发出商品 | 35,777.62 | 35,777.62 | ||||
自制半成品 | 73,729.33 | 73,729.33 | ||||
合计 | 793,395,822.03 | 291,329,436.38 | 275,917,807.57 | 27,172,150.26 | 781,635,300.5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或计提减值准备的存货对外销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928,392.68 | 10,938,264.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昆鹿实业借款原值 | 181,739,234.24 | 37,217,351.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昆鹿实业借款减值准备 | -18,955,402.13 | -1,336,102.90 |
合计 | 165,712,224.79 | 46,819,512.23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93,570,145.45 | 154,855,564.34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487,089,670.57 | 201,833,447.81 |
预缴所得税 | 51,879,637.33 | 22,148,813.44 |
其他 | 159.20 | |
合计 | 732,539,612.55 | 378,837,825.59 |
其他说明:
①待认证进项税期末余额为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包钢稀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钢稀土国贸(赣州)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内蒙古平源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待认证进项税。
②增值税留抵税期末余额为本公司下属单位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留抵税。
③预缴所得税期末余额为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7,011,154.83 | 2,970,909.54 | 4,040,245.29 | 66,291,184.06 | 38,750,136.39 | 27,541,047.67 | |
其中:为实现融资收益 | -205,045.17 | -205,045.17 | -8,950,539.09 | -8,950,539.09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977,720.00 | -2,049,327.32 | -2,928,392.68 | -24,773,980.00 | -13,835,715.87 | -10,938,264.13 | |
合计 | 2,033,434.83 | 921,582.22 | 1,111,852.61 | 41,517,204.06 | 24,914,420.52 | 16,602,783.54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16,200.00 | 100.00 | 2,970,909.54 | 41.17 | 4,245,290.46 | 75,241,723.15 | 100.00 | 38,750,136.39 | 51.50 | 36,491,586.7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216,200.00 | 100.00 | 2,970,909.54 | 41.17 | 4,245,290.46 | 75,241,723.15 | 100.00 | 38,750,136.39 | 51.50 | 36,491,586.76 |
合计 | 7,216,200.00 | / | 2,970,909.54 | / | 4,245,290.46 | 75,241,723.15 | / | 38,750,136.39 | / | 36,491,586.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至3年 | 7,216,200.00 | 2,970,909.54 | 41.17 |
合计 | 7,216,200.00 | 2,970,909.54 | 41.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 38,750,136.39 | 7,202,147.54 | 42,981,374.39 | 2,970,909.54 | ||
合计 | 38,750,136.39 | 7,202,147.54 | 42,981,374.39 | 2,970,909.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4,330,128.78 | 383,940.18 | 4,714,068.96 |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12,522,419.05 | -2,066,354.37 | 10,456,064.68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23,470,137.06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16,999,426.37 | -3,711,793.88 | 1,646,400.00 | 211,641,232.49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414,966,989.86 | 11,441,921.14 | 267,179.30 | 426,141,731.70 | |||||||
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 | 1,451,021.22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9,260,614.46 | 4,839,865.95 | 3,248,000.00 | 10,852,480.41 |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87,452.59 | ||||||||||
包头市赛文特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494,000.00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17,093,158.04 | 4,608,852.70 | 21,702,010.74 |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4,723,652.90 | -221,475.33 | 4,502,177.57 |
小计 | 679,896,389.46 | 15,274,956.39 | 5,161,579.30 | 690,009,766.55 | 28,402,610.87 | ||||||
合计 | 679,896,389.46 | 15,274,956.39 | 5,161,579.30 | 690,009,766.55 | 28,402,610.87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
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 4,941,524.71 | 1,639,620.53 | 6,581,145.24 | 440,000.00 | 2,581,145.24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0,318,815.42 | 11,500,701.25 | 201,819,516.67 | 2,880,000.00 | 121,819,516.67 | |||||
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105,353,278.18 | 6,052,157.93 | 111,405,436.11 | 742,500.00 | 6,712,936.11 |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8,493,986.16 | 17,623,367.78 | 410,870,618.38 | 89,129,380.82 |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3,289,037.42 | 7,392,610.49 | 410,681,647.91 | 4,357,954.00 | 99,681,647.91 | |||||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76,236.19 | 65,284.70 | 5,141,520.89 | 5,141,520.89 | ||||||
中稀(山东)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35,150,169.09 | 111,204.84 | 35,261,373.93 | 504,500.00 | 11,688,426.07 | |||||
烟台东星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9,378,334.07 | 7,574,427.10 | 76,952,761.17 | 28,486,241.53 | 71,652,761.17 | |||||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45,766.00 | 1,107,889.85 | 2,653,655.85 | 46,616.31 | 1,107,889.85 | |||||
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3,901.33 | 10,983,951.33 | 13,901.33 | |||||||
内蒙古航天金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705,700.00 | |||||||||
北方稀土生一伦高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42,715.09 | ||||||||
合计 | 1,243,547,147.24 | 35,457,798.02 | 21,623,367.78 | 1,272,351,627.48 | 37,457,811.84 | 308,711,319.17 | 106,566,221.98 | / |
说明:由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450,198.47 | 9,302,970.36 | 31,753,168.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41,790.19 | 24,641,790.19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4,641,790.19 | 24,641,790.1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4,075.02 | 456,091.19 | 1,380,166.21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924,075.02 | 456,091.19 | 1,380,166.21 |
4.期末余额 | 46,167,913.64 | 8,846,879.17 | 55,014,792.81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690,518.44 | 2,269,199.76 | 6,959,718.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1,366.93 | 180,965.74 | 1,052,332.67 |
(1)计提或摊销 | 871,366.93 | 180,965.74 | 1,052,332.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1,118.12 | 238,403.27 | 809,521.39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571,118.12 | 238,403.27 | 809,521.39 |
4.期末余额 | 4,990,767.25 | 2,211,762.23 | 7,202,529.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177,146.39 | 6,635,116.94 | 47,812,263.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759,680.03 | 7,033,770.60 | 24,793,450.6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000,247,553.98 | 5,453,156,067.29 |
固定资产清理 | 3,256,600.60 | 7,415,051.86 |
合计 | 7,003,504,154.58 | 5,460,571,119.15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03,977,468.52 | 5,098,988,708.00 | 106,290,656.02 | 315,664,676.20 | 9,424,921,508.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1,608,335.69 | 1,977,954,360.21 | 7,928,339.80 | 26,311,519.77 | 2,453,802,555.47 |
(1)购置 | 60,826,307.53 | 147,441,104.12 | 6,995,740.79 | 24,492,991.16 | 239,756,143.60 |
(2)在建工程转入 | 320,529,444.50 | 1,805,392,713.56 | 431,858.41 | 124,955.76 | 2,126,478,972.23 |
(3)企业合并增加 | 59,328,508.64 | 25,120,542.53 | 500,740.60 | 1,693,572.85 | 86,643,364.62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924,075.02 | 924,075.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077,766.38 | 237,285,954.86 | 8,430,229.54 | 15,640,409.08 | 391,434,359.86 |
(1)处置或报废 | 29,068,504.77 | 223,600,392.72 | 6,445,345.32 | 11,406,721.61 | 270,520,964.42 |
(2)处置子公司 | 101,009,261.61 | 13,685,562.14 | 1,984,884.22 | 4,233,687.47 | 120,913,395.44 |
4.期末余额 | 4,215,508,037.83 | 6,839,657,113.35 | 105,788,766.28 | 326,335,786.89 | 11,487,289,704.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26,367,898.69 | 2,256,703,108.59 | 67,189,876.66 | 200,020,228.98 | 3,750,281,112.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012,561.75 | 518,766,348.01 | 6,744,572.40 | 20,829,343.12 | 706,352,825.28 |
(1)计提 | 138,876,938.78 | 511,315,096.47 | 6,263,301.70 | 19,784,981.76 | 676,240,318.71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71,118.12 | 571,118.1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0,564,504.85 | 7,451,251.54 | 481,270.70 | 1,044,361.36 | 29,541,388.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534,627.36 | 135,168,514.71 | 7,890,058.99 | 11,796,335.77 | 214,389,536.83 |
(1)处置或报废 | 20,348,405.60 | 122,410,772.80 | 6,127,287.92 | 7,923,114.68 | 156,809,581.00 |
(2)处置子公司 | 39,186,221.76 | 12,757,741.91 | 1,762,771.07 | 3,873,221.09 | 57,579,955.83 |
4.期末余额 | 1,326,845,833.08 | 2,640,300,941.89 | 66,044,390.07 | 209,053,236.33 | 4,242,244,401.3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3,791,308.29 | 137,805,809.69 | 57,822.51 | 19,829,388.04 | 221,484,328.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655,393.40 | 33,221,714.60 | 208,126.32 | 4,249,413.11 | 64,334,647.43 |
(1)计提 | 26,655,393.40 | 33,221,714.60 | 208,126.32 | 4,249,413.11 | 64,334,647.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80,546.01 | 33,778,327.61 | 240.00 | 1,962,113.34 | 41,021,226.96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1)处置或报废 | 5,280,546.01 | 33,778,327.61 | 240.00 | 1,962,113.34 | 41,021,226.96 |
4.期末余额 | 85,166,155.68 | 137,249,196.68 | 265,708.83 | 22,116,687.81 | 244,797,749.0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03,496,049.07 | 4,062,106,974.78 | 39,478,667.38 | 95,165,862.75 | 7,000,247,553.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13,818,261.54 | 2,704,479,789.72 | 39,042,956.85 | 95,815,059.18 | 5,453,156,067.29 |
说明:①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八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15,3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八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2,973,636.30元。
②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于2024年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项目设备作为抵押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721,675,306.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抵押资产账面价值871,147,406.68元。
③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四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36,5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四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32,222,529.92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1,282,648.80 | 详见说明 |
说明:①本公司因未完成规划核实验收暂未办理产权证;
②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决算未完成及申办手续未齐备,相关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③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建筑物为简易临时房屋,暂无法办理产权证;
④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消防验收,尚未达到产权办理条件;
⑤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房屋建设,无法办理产权证。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3,256,600.60 | 7,415,051.86 |
合计 | 3,256,600.60 | 7,415,051.86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84,137,934.95 | 1,438,531,845.9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84,137,934.95 | 1,438,531,845.95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方稀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 | 1,481,348,479.53 | 1,481,348,479.53 | 129,170,703.18 | 129,170,703.18 | ||
冶金渣年处理200万吨钢渣产业化综合利用项目 | 80,904,975.06 | 80,904,975.06 | 73,421,073.62 | 73,421,073.62 | ||
稀土研究院研发中心大楼 | 75,571,833.34 | 75,571,833.34 | ||||
淄博高科新厂建设工程 | 69,210,486.66 | 69,210,486.66 | 203,314,722.86 | 203,314,722.86 | ||
甘肃稀土12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线项目(二期) | 34,036,829.13 | 34,036,829.13 | 5,554,238.91 | 5,554,238.91 | ||
清美抛光粉新增3000吨及重大专项 | 31,873,496.22 | 31,873,496.22 | 37,801,761.63 | 37,801,761.63 | ||
华美水浸工序固液分离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27,218,751.02 | 27,218,751.02 | 23,267,620.31 | 23,267,620.31 | ||
金蒙稀土2000吨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 | 26,050,171.99 | 26,050,171.99 | 1,741,427.68 | 1,741,427.68 | ||
北方稀土再生资源填埋工程 | 17,961,160.99 | 17,961,160.99 | ||||
展昊年产12000吨速凝甩带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17,152,241.67 | 17,152,241.67 | ||||
灵芝化工一车间工艺技改项目 | 15,895,365.92 | 15,895,365.92 | 18,233,439.95 | 18,233,439.9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北京三吉利速凝薄带炉技改升级项目 | 13,429,021.61 | 13,429,021.61 | ||||
节能环保宁夏宁东泰华热电公司脱硫浆液余热回收 | 12,052,916.25 | 12,052,916.25 | 5,286,091.15 | 5,286,091.15 | ||
冶炼氧化物灼烧新工艺与设备研发及示范线建设项目 | 11,531,024.45 | 11,531,024.45 | ||||
包钢冶金渣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10,946,529.38 | 10,946,529.38 | 10,618,628.37 | 10,618,628.37 | ||
绿源危废新建危废暂存库项目 | 10,292,986.00 | 10,292,986.00 | 7,571,993.00 | 7,571,993.00 | ||
华美三车间新水浸、焙烧配电室及高压电容补偿检修更换项目 | 9,414,730.20 | 9,414,730.20 | ||||
绿源危废矿渣加工线封闭项目 | 8,025,424.13 | 8,025,424.13 | ||||
灵芝化工废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 8,007,719.59 | 8,007,719.59 | 12,686,365.95 | 12,686,365.95 | ||
甘肃稀土全公司余热优化综合利用项目 | 7,039,777.21 | 7,039,777.21 | ||||
甘肃稀土回转窑高效分解稀土化合物工艺开发及应用 | 6,838,268.00 | 6,838,268.00 | ||||
冶炼分公司调整镧铈类产品结构维检修项目 | 6,595,067.89 | 6,595,067.89 | ||||
甘肃稀土网络安全及制造运营平台与数据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 5,668,843.51 | 5,668,843.51 | ||||
冶金渣新体系配套钢渣及三渣处理生产线项目 | 5,555,555.56 | 5,555,555.56 | 5,555,555.56 | 5,555,555.56 | ||
华美稀土精矿自动卸料干燥输送系统项目 | 5,346,971.60 | 5,346,971.60 | 16,954,955.63 | 16,954,955.63 | ||
甘肃稀土稀土矿冶炼分离过程放射性废渣源头减量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 5,311,011.36 | 5,311,011.36 | ||||
华美二车间西区碳沉整体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 4,955,540.76 | 4,955,540.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甘肃204车间尾气富集系统自动化改造及回转窑工况监视系统建设项目 | 4,766,149.87 | 4,766,149.87 | 376,051.34 | 376,051.34 | ||
冶炼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厂内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 4,483,052.77 | 4,483,052.77 | ||||
五原水处理车间建设工程项目 | 4,260,309.62 | 4,260,309.62 | ||||
包钢冶金渣公司环境治理项目 | 4,254,258.96 | 4,254,258.96 | ||||
包钢冶金渣公司钢渣磁选加工线工艺改造项目 | 4,059,008.74 | 4,059,008.74 | 3,478,890.35 | 3,478,890.35 | ||
甘肃焙烧尾气治理工艺研究及产业化项目 | 3,985,137.49 | 3,985,137.49 | ||||
冶炼稀土基催化剂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研发 | 3,687,274.33 | 3,687,274.33 | ||||
华美三车间焙烧浸出装备检修更换项目 | 3,361,175.35 | 3,361,175.35 | 685,959.64 | 685,959.64 | ||
北方磁材真空熔炼感应炉 | 3,295,788.95 | 3,295,788.95 | - | - | ||
华美区域电力增容项目 | 2,893,881.66 | 2,893,881.66 | 3,390,123.56 | 3,390,123.56 | ||
华星金属车间改造项目 | 2,776,565.32 | 2,776,565.32 | ||||
信丰龙南锅炉主体施工项目 | 2,483,575.22 | 2,483,575.22 | - | - | ||
节能环保焚烧系统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763,700.36 | 763,700.36 | ||||
绿源危废暂存库外围管道及道路工程监理项目 | 2,142,025.73 | 2,142,025.73 | ||||
储氢合金包钢固态储氢示范应用项目 | 2,061,946.91 | 2,061,946.91 | ||||
绿源钢渣区域无组织扬尘治理项目 | 1,968,777.46 | 1,968,777.46 | ||||
灵芝化工一车间二次化选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 | 1,938,993.40 | 1,938,993.40 | ||||
甘肃新材料磁性材料工艺优化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817,470.21 | 1,817,470.21 | ||||
冶炼分公司二车间浓缩生产线复产项目 | 1,736,981.14 | 1,736,981.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五原水处理蓄水池新建项目 | 1,656,860.82 | 1,656,860.82 | ||||
冶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系统 | 1,543,185.07 | 1,543,185.07 | ||||
冶金渣公司钢渣区域生活水置换项目 | 1,480,980.61 | 1,480,980.61 | ||||
金蒙精矿库扩建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 1,395,723.93 | 1,395,723.93 | ||||
华星金属三车间改造升级工程 | 1,292,100.14 | 1,292,100.14 | ||||
甘肃稀土金属电解智能化自动生产线 | 1,274,336.29 | 1,274,336.29 | ||||
信丰年回收六万吨废料项目 | 1,253,491.52 | 1,253,491.52 | ||||
冶炼稀土冶炼分离设备智能运维技术研发 | 1,210,091.02 | 1,210,091.02 | ||||
北京三吉利500kg铸锭设备基础施工项目 | 1,137,451.48 | 1,137,451.48 | ||||
甘肃动力车间循环流化床锅炉优化升级改造项目 | 1,092,856.83 | 1,092,856.83 | ||||
淄博化工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524,480.42 | 524,480.42 | 524,480.42 | 524,480.42 | ||
和发聚峰三废治理及节能改造项目 | 502,193.29 | 502,193.29 | 15,711,265.89 | 15,711,265.89 | ||
稀土高科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53,569,928.19 | 53,569,928.19 | ||||
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公辅设施改造 | 9,210,087.59 | 9,210,087.59 | ||||
母公司资产设备管理系统 | 6,066,037.73 | 6,066,037.73 | ||||
母公司冶炼区域MES与实时数据库升级服务项目 | 3,509,684.42 | 3,509,684.42 | ||||
母公司工程项目管控系统 | 2,533,018.87 | 2,533,018.87 | ||||
检修仓储管理系统 | 6,258,253.99 | 6,258,253.99 | ||||
检修稀土5#储备库 | 5,751,597.41 | 5,751,597.41 | ||||
检修氧化稀土灼烧新工艺与设备研发及示范线建设 | 2,079,826.76 | 2,079,826.76 | ||||
华美硫酸铵废水及氯化铈料液除杂项目 | 18,495,984.78 | 18,495,984.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华美三车间新建电除雾项目 | 13,695,470.85 | 13,695,470.85 | ||||
华美2#蒸酸系统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 5,013,998.62 | 5,013,998.62 | ||||
华美废水石灰消化改造项目 | 2,064,211.31 | 2,064,211.31 | ||||
华美四车间转一车间混合料液管道升级改造项目 | 983,465.27 | 983,465.27 | ||||
淄博化工二车间2400吨氯化稀土技改项目 | 11,036,550.19 | 11,036,550.19 | ||||
淄博化工稀土矿酸碱联合法新工艺研究 | 2,691,386.91 | 2,691,386.91 | ||||
淄博化工低品位矿焙烧技改项目 | 1,197,241.56 | 1,197,241.56 | ||||
和发聚峰回转窑系统改造项目 | 5,914,862.60 | 5,914,862.60 | ||||
聚峰混合硫酸稀土溶液生产技改项目 | 709,724.77 | 709,724.77 | ||||
甘肃稀土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建设项目 | 70,615,899.51 | 70,615,899.51 | ||||
甘肃稀土后处理煅烧扩能项目 | 16,809,597.80 | 16,809,597.80 | ||||
甘肃稀土职工浴室建设项目 | 12,579,559.43 | 12,579,559.43 | ||||
甘肃稀土稀土厂区余热利用及采暖改造项目 | 8,355,605.75 | 8,355,605.75 | ||||
五原原料库房建设 | 1,109,187.03 | 1,109,187.03 | ||||
华星金属智能快速检测一体化设备 | 654,867.26 | 654,867.26 | ||||
冶炼二车间稀土氧化物出隧道窑后自送输送至混料包装工序项目 | 8,570,289.70 | 8,570,289.70 | ||||
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危废库、危化库建设项目 | 2,843,110.51 | 2,843,110.51 | ||||
冶炼分公司二车间新建镧铈料液储池项目 | 2,451,093.06 | 2,451,093.06 | ||||
冶炼二车间稀土氧化物出隧道窑后输送至混料包装及码垛项目 | 1,487,160.80 | 1,487,160.8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冶炼一车间西原辅料供给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环保隐患整改 | 1,215,555.97 | 1,215,555.97 | ||||
和发天之娇高岭土生产线消防工程 | 957,433.06 | 957,433.06 | ||||
和发新建智能自动化项目 | 9,905,389.84 | 9,905,389.84 | ||||
甘肃稀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二期)项目 | 8,288,253.96 | 8,288,253.96 | ||||
甘肃稀土铈镨萃取生产线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 7,762,155.81 | 7,762,155.81 | ||||
甘肃稀土余热利用及采暖改造项目 | 3,977,806.21 | 3,977,806.21 | ||||
甘肃204车间焙烧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2,265,769.90 | 2,265,769.90 | ||||
甘肃稀土新增脱硫吸收塔改造项目 | 2,116,814.17 | 2,116,814.17 | ||||
甘肃稀土水浸液生产线填平补齐项目 | 2,000,735.58 | 2,000,735.58 | ||||
甘肃稀土教育培训中心实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 1,476,676.78 | 1,476,676.78 | ||||
甘肃管道及储槽保温改造项目 | 1,257,194.77 | 1,257,194.77 | ||||
甘肃稀土金属电解智能化自动生产线项目 | 753,876.10 | 753,876.10 | ||||
甘肃稀土新建氧化镁自动化灰系统项目 | 474,778.75 | 474,778.75 | ||||
甘肃稀土218车间碳酸稀土自动包装改造项目 | 467,256.65 | 467,256.65 | ||||
甘肃稀土车间非皂化萃取分离生产线关键工序点自动控制改造项目 | 430,088.50 | 430,088.50 | ||||
信丰公司NFB球磨机给料系统 | 740,705.11 | 740,705.11 | ||||
展昊熔炼炉改造安装项目 | 420,430.98 | 420,430.98 | ||||
河北华凯景县恒建钢结构加工厂工程 | 293,778.25 | 293,778.25 | ||||
节能环保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EPC项目 | 306,796,148.84 | 306,796,148.8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节能环保炼铁厂5座高炉热风炉废气脱硫脱硝项目 | 96,437,804.54 | 96,437,804.54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二三生化升级改造及臭气处理项目 | 73,865,401.10 | 73,865,401.10 | ||||
节能环保包钢还原铁120万吨球团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46,202,110.80 | 46,202,110.80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 713,044.13 | 713,044.13 | ||||
包钢绿化公司2022年白云碎石三面围挡及封闭厂房建设 | 1,934,864.87 | 1,934,864.87 | ||||
嘉轩公司稀土永磁高效电机项目厂房改造 | 8,470,759.28 | 8,470,759.28 | ||||
红天宇消防工程 | 2,684,664.85 | 2,684,664.85 | ||||
华星公司8000吨金属项目 | 632,948.58 | 632,948.58 | ||||
华星金属二期工程 | 300,994.95 | 300,994.95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生物脱酚系统臭气治理及污泥渣综合处理项目 | 194,124.14 | 194,124.14 | ||||
节能环保煤焦化工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70,777.22 | 70,777.22 | ||||
其他工程 | 11,430,465.50 | 308,278.57 | 11,122,186.93 | 8,742,899.28 | 130,593.49 | 8,612,305.79 |
合计 | 2,090,001,769.08 | 5,863,834.13 | 2,084,137,934.95 | 1,444,217,995.00 | 5,686,149.05 | 1,438,531,845.9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北方稀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 | 7,220,200,000.00 | 129,170,703.18 | 1,352,177,776.35 | 1,481,348,479.53 | 20.52 | 20.52 | 7,882,610.41 | 7,851,623.74 | 2.54 | 自筹+借款 | |
冶金渣年处理200万吨钢渣产业化综合利用项目 | 161,285,600.00 | 73,421,073.62 | 7,483,901.44 | 80,904,975.06 | 50.16 | 50.16 | 自筹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稀土研究院研发中心大楼 | 95,571,833.34 | 75,571,833.34 | 75,571,833.34 | 79.07 | 79.07 | 自筹 | |||||
淄博高科新厂建设工程 | 596,000,000.00 | 203,314,722.86 | 45,612,385.24 | 179,716,621.44 | 69,210,486.66 | 41.77 | 41.77 | 自筹 | |||
甘肃稀土12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生产线项目(二期) | 84,726,100.00 | 5,554,238.91 | 28,482,590.22 | 34,036,829.13 | 40.17 | 40.17 | 自筹 | ||||
甘肃稀土稀土厂区余热利用及采暖改造项目 | 69,367,219.51 | 8,355,605.75 | 42,886,514.58 | 18,125,099.18 | 33,117,021.15 | 73.87 | 100.00 | 自筹 | |||
清美抛光粉新增3000吨及重大专项 | 88,968,300.00 | 37,801,761.63 | 31,496,242.08 | 37,424,507.49 | 31,873,496.22 | 77.89 | 77.89 | 自筹 | |||
华美水浸工序固液分离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64,610,000.00 | 23,267,620.31 | 10,169,058.21 | 6,217,927.50 | 27,218,751.02 | 51.75 | 51.75 | 自筹 | |||
金蒙稀土2000吨钕铁硼废料回收自动化生产线 | 200,000,000.00 | 1,741,427.68 | 24,308,744.31 | 26,050,171.99 | 13.03 | 13.03 | 自筹 | ||||
北方稀土再生资源填埋工程 | 39,932,590.01 | 17,961,160.99 | 17,961,160.99 | 44.98 | 44.98 | 自筹 | |||||
展昊年产12000吨速凝甩带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20,000,000.00 | 17,152,241.67 | 17,152,241.67 | 85.76 | 85.76 | 自筹 | |||||
灵芝化工一车间工艺技改项目 | 63,000,000.00 | 18,233,439.95 | 10,089,261.29 | 12,427,335.32 | 15,895,365.92 | 44.96 | 44.96 | 自筹 | |||
北京三吉利速凝薄带炉技改升级项目 | 19,500,000.00 | 13,429,021.61 | 13,429,021.61 | 68.87 | 68.87 | 自筹 | |||||
节能环保宁夏宁东泰华热电公司脱硫浆液余热回收 | 25,180,000.00 | 5,286,091.15 | 6,766,825.10 | 12,052,916.25 | 47.87 | 47.87 | 自筹 | ||||
包钢冶金渣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63,214,200.00 | 10,618,628.37 | 327,901.01 | 10,946,529.38 | 17.32 | 17.32 | 自筹 | ||||
绿源危废新建危废暂存库项目 | 15,000,000.00 | 7,571,993.00 | 2,720,993.00 | 10,292,986.00 | 68.62 | 68.62 | 自筹 | ||||
华美稀土精矿自动卸料干燥输送系统项目 | 24,197,400.00 | 16,954,955.63 | 3,481,763.52 | 15,089,747.55 | 5,346,971.60 | 84.46 | 84.46 | 自筹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节能环保焚烧系统提标升级改造项目 | 54,798,827.72 | 763,700.36 | 51,893,101.63 | 52,656,801.99 | 96.00 | 100.00 | 自筹 | ||||
和发聚峰三废治理及节能改造项目 | 49,630,000.00 | 15,711,265.89 | 16,478,255.82 | 31,687,328.42 | 502,193.29 | 64.86 | 64.86 | 自筹 | |||
节能环保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EPC项目 | 399,962,600.00 | 306,796,148.84 | 64,756,573.67 | 371,552,722.51 | 92.90 | 100.00 | 26,174,119.89 | 3,891,221.74 | 4.15 | 自筹+借款 | |
节能环保炼铁厂5座高炉热风炉废气脱硫脱硝项目 | 236,899,600.00 | 96,437,804.54 | 95,999,768.74 | 192,437,573.28 | 81.23 | 100.00 | 16,080.61 | 16,080.61 | 4.20 | 自筹+借款 | |
节能环保包钢还原铁120万吨球团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98,375,000.00 | 46,202,110.80 | 37,253,109.26 | 83,455,220.06 | 84.83 | 100.00 | 637,721.04 | 262,836.00 | 4.50 | 自筹+借款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二三生化升级改造及臭气处理项目 | 99,653,000.00 | 73,865,401.10 | 8,496,864.28 | 82,362,265.38 | 82.65 | 100.00 | 1,627,091.92 | 455,147.27 | 4.50 | 自筹+借款 | |
甘肃稀土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建设项目 | 138,472,200.00 | 70,615,899.51 | 11,539,222.74 | 82,155,122.25 | 59.33 | 59.33 | 自筹 | ||||
稀土高科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60,360,352.06 | 53,569,928.19 | 6,790,423.87 | 60,360,352.0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甘肃稀土后处理煅烧扩能项目 | 22,118,000.00 | 16,809,597.80 | 4,377,761.22 | 21,187,359.02 | 95.79 | 100.00 | 自筹 | ||||
甘肃稀土职工浴室建设项目 | 22,800,000.00 | 12,579,559.43 | 8,127,497.99 | 20,707,057.42 | 90.82 | 100.00 | 自筹 | ||||
华美硫酸铵废水及氯化铈料液除杂项目 | 38,920,000.00 | 18,495,984.78 | 379,862.73 | 18,875,847.51 | 48.50 | 100.00 | 自筹 | ||||
华美三车间新建电除雾项目 | 16,600,000.00 | 13,695,470.85 | 92,037.74 | 13,787,508.59 | 83.06 | 100.00 | 自筹 | ||||
甘肃稀土余热利用及采暖改造项目 | 13,360,716.47 | 7,762,155.81 | 5,598,560.66 | 13,360,716.47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淄博化工二车间2400吨氯化稀土技改项目 | 15,000,000.00 | 11,036,550.19 | 1,863,484.98 | 12,900,035.17 | 86.00 | 86.00 | 自筹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甘肃稀土铈镨萃取生产线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 11,630,619.71 | 8,288,253.96 | 3,342,365.75 | 11,630,619.71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水系统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 206,917,955.56 | 713,044.13 | 206,204,911.43 | 206,917,955.56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节能环保包钢庆华生物脱酚系统臭气治理及污泥渣综合处理项目 | 38,602,259.65 | 194,124.14 | 38,408,135.51 | 38,602,259.65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节能环保煤焦化工分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 | 31,195,824.75 | 70,777.22 | 31,125,047.53 | 31,195,824.75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华美硫酸铵废水及氯化铈料液除杂项目 | 38,920,000.00 | 18,495,984.78 | 379,862.73 | 18,875,847.51 | 48.50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10,444,970,198.78 | 1,313,396,024.36 | 2,283,225,062.24 | 1,633,709,655.79 | 1,962,911,430.81 | / | / | 36,337,623.87 | 12,476,909.36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769,762.85 | 1,327,477.43 | 1,028,542.40 | 83,125,782.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63,188.04 | 7,963,188.04 | ||
(1)租入 | 7,963,188.04 | 7,963,188.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42,820.02 | 495,538.65 | 5,138,358.67 | |
(3)其他减少 | 4,642,820.02 | 495,538.65 | 5,138,358.67 | |
4.期末余额 | 84,090,130.87 | 831,938.78 | 1,028,542.40 | 85,950,612.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533,897.02 | 434,691.32 | 342,847.47 | 20,311,435.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92,179.31 | 422,293.93 | 342,847.44 | 20,357,320.68 |
(1)计提 | 19,592,179.31 | 422,293.93 | 342,847.44 | 20,357,320.6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42,820.02 | 142,782.32 | 4,785,602.34 | |
(1)处置 | ||||
(3)其他减少 | 4,642,820.02 | 142,782.32 | 4,785,602.34 | |
4.期末余额 | 34,483,256.31 | 714,202.93 | 685,694.91 | 35,883,154.1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606,874.56 | 117,735.85 | 342,847.49 | 50,067,457.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235,865.83 | 892,786.11 | 685,694.93 | 62,814,346.8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5,127,901.06 | 12,100,628.51 | 457,477,719.53 | 69,487,845.21 | 1,204,194,094.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445,550.13 | 6,493,220.72 | 20,006,027.04 | 101,944,797.89 | |
(1)购置 | 56,113,658.94 | 960,000.00 | 20,006,027.04 | 77,079,685.9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8,875,800.00 | 5,533,220.72 | 24,409,020.72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456,091.19 | 456,091.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88,000.00 | 317,675,510.09 | 178,800.00 | 322,142,310.09 | |
(1)处置 | 4,288,000.00 | 4,288,000.00 | |||
(2)处置子公司 | 317,675,510.09 | 178,800.00 | 317,854,310.09 | ||
4.期末余额 | 736,285,451.19 | 18,593,849.23 | 139,802,209.44 | 89,315,072.25 | 983,996,582.1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1,866,576.76 | 8,804,999.04 | 217,968,019.65 | 30,466,975.94 | 409,106,57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34,067.63 | 3,500,032.57 | 8,607,165.12 | 9,506,725.76 | 41,847,991.08 |
(1)计提 | 18,033,462.80 | 403,891.62 | 8,607,165.12 | 9,506,725.76 | 36,551,245.30 |
(3)企业合并增加 | 1,962,201.56 | 3,096,140.95 | 5,058,342.51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38,403.27 | 238,403.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61,000.00 | 177,439,176.25 | 178,800.00 | 181,278,976.25 | |
(1)处置 | 3,661,000.00 | 3,661,000.00 | |||
(2)处置子公司 | 177,439,176.25 | 178,800.00 | 177,617,976.25 | ||
4.期末余额 | 168,439,644.39 | 12,305,031.61 | 49,136,008.52 | 39,794,901.70 | 269,675,586.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26,365,370.04 | 226,365,370.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6,222.06 | 15,000.00 | 1,441,222.06 | ||
(1)计提 | 1,426,222.06 | 15,000.00 | 1,441,222.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699,169.12 | 135,699,169.12 | |||
(1)处置子公司 | 135,699,169.12 | 135,699,169.12 | |||
4.期末余额 | 1,426,222.06 | 15,000.00 | 90,666,200.92 | 92,107,422.9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6,419,584.74 | 6,273,817.62 | 49,520,170.55 | 622,213,572.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3,261,324.30 | 3,295,629.47 | 13,144,329.84 | 39,020,869.27 | 568,722,152.88 |
说明: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以其所有或依法处置的固定资产-房产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2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抵押资产账面价值29,581,067.32元。
③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专利权设立质押,取得质押借款9,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鑫安泰质押专利权账面价值1,089,377.84元。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812,897.62 | 20,812,897.62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32,784,958.66 | 32,784,958.66 | ||||
合计 | 53,597,856.28 | 53,597,856.28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21,848,800.00 | 21,848,800.00 | ||||
合计 | 21,848,800.00 | 21,848,800.0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收购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资产组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经营相关长期资产 | 所属生产业务分部;从事生产稀土原材料产品 | 是 |
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形成的资产组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与经营相关长期资产 | 贸易业务分部;稀土原材料产品销售及市场价格调研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收购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资产组 | 144,720.27 | 191,447.26 | 2025年至2029年 | 2025-2026年5%、2027年-2029年-4% | 永续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 | 根据资产组所处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宏观经济预期、企业历史表现预测增长率 | ||
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形成的资产组 | 7,582.54 | 5,956.00 | 2,184.88 | 2025年至2029年 | 2025年2.41%、2026年-2029年0% | 永续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 | 根据资产组所处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宏观经济预期、企业历史表现预测增长率 | |
合计 | 152,302.81 | 197,403.26 | 2,184.88 | / | / | / | / | / |
①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无需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②以前年度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070001号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对商誉整体计提减值准备4,903.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应计提商誉减值2,184.88万元。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形成商誉时的并购重组相关方无业绩承诺且其对商誉减值测试无影响。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槽体物料 | 695,885,381.53 | 36,870,258.11 | 83,214,216.16 | 40,520,809.89 | 609,020,613.59 |
瑞鑫公司试车材料 | 790,488.62 | 1,132,995.06 | 582,952.03 | 1,340,531.65 | |
节能环保及其子公司工程改良支出 | 4,614,995.50 | 521,898.23 | 1,098,190.12 | 4,038,703.61 | |
其他 | 4,723,624.99 | 1,811,291.40 | 106,599.54 | 2,805,734.05 | |
合计 | 706,014,490.64 | 38,525,151.40 | 86,706,649.71 | 40,627,409.43 | 617,205,582.90 |
其他说明: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12,701,606.33 | 218,924,506.19 | 1,128,498,766.25 | 202,446,619.40 |
应付职工薪酬 | 19,439,205.25 | 2,915,880.79 | 26,774,255.27 | 4,016,138.29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4,877,795.91 | 14,231,669.39 | 73,254,428.13 | 10,988,164.2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10,545,144.53 | 46,581,771.68 | 415,778,464.53 | 62,366,769.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97,525,523.63 | 115,774,029.26 | 1,270,116,648.33 | 200,477,146.41 |
递延收益 | 250,376,384.16 | 40,798,408.90 | 165,133,339.16 | 29,454,407.58 |
可抵扣亏损 | 325,000,915.76 | 62,617,891.94 | 70,572,111.11 | 12,091,543.48 |
租赁负债 | 57,841,482.57 | 9,494,516.69 | 63,738,476.76 | 9,977,544.81 |
合计 | 2,968,308,058.14 | 511,338,674.84 | 3,213,866,489.54 | 531,818,333.8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35,930,982.33 | 21,230,721.90 | 227,214,228.76 | 38,610,977.26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抵扣 | 103,459,340.42 | 21,935,705.63 | 92,886,525.83 | 19,688,052.72 |
使用权资产 | 49,377,257.99 | 7,923,069.90 | 62,814,346.87 | 9,736,280.96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3,055,475.12 | 33,569,110.25 | 187,874,380.04 | 28,181,157.01 |
合计 | 511,823,055.86 | 84,658,607.68 | 570,789,481.50 | 96,216,467.9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23,069.90 | 503,415,604.94 | 9,736,280.96 | 522,082,052.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923,069.90 | 76,735,537.78 | 9,736,280.96 | 86,480,186.9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400,779,653.92 | 598,603,663.84 |
可抵扣亏损 | 670,020,786.12 | 838,246,681.48 |
合计 | 1,070,800,440.04 | 1,436,850,345.3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 | 122,247,127.44 | |
2025年 | 69,203,450.79 | 72,803,108.63 | |
2026年 | 82,453,693.33 | 82,453,693.33 | |
2027年 | 188,976,131.06 | 240,123,996.43 | |
2028年 | 202,415,405.65 | 320,618,755.65 | |
2029年 | 126,972,105.29 | - | |
合计 | 670,020,786.12 | 838,246,681.48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 | 8,113,588.07 | 192,424.67 | 7,921,163.40 | 16,668,322.59 | 6,339,707.76 | 10,328,614.83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373,253,825.95 | 373,253,825.95 | 365,367,260.46 | 365,367,260.46 | ||
预付课题款 | 153,441,945.38 | 153,441,945.38 | ||||
昆鹿实业借款 | 237,705,404.88 | 24,792,673.73 | 212,912,731.15 | 355,190,468.81 | 12,751,337.84 | 342,439,130.97 |
预付工程设备款及其他 | 46,006,365.58 | 46,006,365.58 | 67,257,426.35 | 67,257,426.35 | ||
合计 | 818,521,129.86 | 24,985,098.40 | 793,536,031.46 | 804,483,478.21 | 19,091,045.60 | 785,392,432.61 |
其他说明:①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为本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10〕30号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工字〔2009〕2379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文件的批复,从2010年开始实施稀土资源战略储备。 ②本公司因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新征土地涉及土地征拆及地上物补偿等事宜,经公司2022年12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鹿实业)签订了《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为昆鹿实业提供4.5亿元人民币用于改造项目建设土地征拆等事宜,资金专项用于改造项目新征土地的一级开发。资金利息以每笔资金支付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直至昆鹿实业偿还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鹿实业借款及利息余额合计41,944.4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金额18,173.92万元在附注七、12披露。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77,084,270.76 | 577,084,270.76 | 冻结 | 受限保证金 | 611,416,962.06 | 611,416,962.06 | 冻结 | 受限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530,000.00 | 5,530,000.00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
固定资产 | 906,343,572.90 | 906,343,572.90 | 抵押 | 售后租回抵押资产、抵押借款 | 375,992,915.88 | 375,992,915.88 | 抵押 | 售后租回抵押资产、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30,670,445.16 | 30,670,445.16 | 抵押 | 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专利权质押借款 | ||||
在建工程 | 352,998,259.64 | 352,998,259.64 | 抵押 | 售后租回抵押资产 | ||||
合计 | 1,514,098,288.82 | 1,514,098,288.82 | / | / | 1,345,938,137.58 | 1,345,938,137.58 | / | / |
其他说明:无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30,500,000.00 | 237,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442,298,823.33 | 1,323,500,000.00 |
信用证融资 | 10,000,000.00 | 349,837,359.46 |
抵押、质押借款 | 115,500,000.00 | 15,310,000.00 |
票据贴现融资 | 479,248,697.19 | 84,785,296.29 |
短期借款利息 | 1,298,617.89 | 1,405,471.26 |
合计 | 2,178,846,138.41 | 2,011,838,127.0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宁波泰源紧固件有限公司2024年10月31日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保证借款121,000,000.00元;本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王贵才于2024年3月13日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保证借款9,500,000.00元。
②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应收账款账户(退税账户)设立质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质押借款 50,000,000.00元;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专利权设立质押,取得质押借款9,000,000.00元。
③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八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20,000,000.00元;子公司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36,500,000.00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122,574,886.34 | 839,167,047.68 |
合计 | 1,122,574,886.34 | 839,167,047.6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432,149,470.39 | 1,168,912,695.67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283,275,445.13 | 345,881,180.02 |
应付劳务及其他 | 455,308,802.14 | 267,669,283.47 |
合计 | 3,170,733,717.66 | 1,782,463,159.1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6,224,529.00 | 债权人未催收 |
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 20,776,29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头市宜茂诚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17,241,014.61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头市西洋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807,292.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头市纪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7,238,143.97 | 债权人未催收 |
合计 | 80,287,269.5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16,675,409.59 | 485,919,357.55 |
预收劳务款及其他 | 455,495.30 | 2,244,358.10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合同负债 | 36,465,046.75 | 55,811,244.28 |
合计 | 280,665,858.14 | 432,352,471.3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飙鑫实业有限公司 | 8,592,920.35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广东晟鑫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911,504.43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广东塬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823,008.84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偏关县医疗集团 | 2,735,849.05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绍兴偲凯化纤有限公司 | 2,699,115.04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29,762,397.71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9,513,091.98 | 1,587,741,756.51 | 1,607,595,933.27 | 109,658,915.2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1,454.59 | 217,055,163.29 | 217,072,233.35 | 324,384.53 |
三、辞退福利 | 7,051,489.29 | 4,791,820.17 | 6,758,828.01 | 5,084,481.45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6,906,035.86 | 1,809,588,739.97 | 1,831,426,994.63 | 115,067,781.2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355,551.70 | 1,349,365,563.59 | 1,367,087,662.25 | 74,633,453.04 |
二、职工福利费 | 49,713,659.27 | 49,713,659.27 |
三、社会保险费 | 131,105.19 | 82,446,252.59 | 82,440,610.64 | 136,747.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5,599.57 | 74,172,630.19 | 74,164,136.14 | 124,093.62 |
工伤保险费 | 14,386.82 | 8,231,987.13 | 8,234,839.23 | 11,534.72 |
生育保险费 | 1,118.80 | 41,635.27 | 41,635.27 | 1,118.80 |
四、住房公积金 | 648,360.92 | 85,472,323.86 | 85,239,940.86 | 880,743.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3,949,367.01 | 20,743,957.20 | 23,114,060.25 | 21,579,263.96 |
六、职工奖励及福利 | 12,428,707.16 | 12,428,707.16 | ||
合计 | 129,513,091.98 | 1,587,741,756.51 | 1,607,595,933.27 | 109,658,915.2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7,398.64 | 183,816,665.58 | 183,832,649.64 | 311,414.58 |
2、失业保险费 | 14,055.95 | 5,832,614.71 | 5,833,700.71 | 12,969.95 |
3、企业年金缴费 | 27,405,883.00 | 27,405,883.00 | ||
合计 | 341,454.59 | 217,055,163.29 | 217,072,233.35 | 324,384.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72,748,423.36 | 87,618,863.62 |
增值税 | 28,882,961.77 | 60,264,557.31 |
个人所得税 | 4,680,605.84 | 5,265,912.66 |
教育费附加 | 1,971,296.92 | 3,179,988.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11,878.52 | 3,556,156.36 |
土地使用税 | 1,223,557.87 | 698,437.21 |
房产税 | 2,100,371.14 | 1,900,116.53 |
印花税 | 13,007,031.36 | 10,414,529.80 |
其他 | 1,282,002.77 | 1,518,595.35 |
合计 | 127,508,129.55 | 174,417,157.00 |
其他说明:无
41.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5,157,503.94 | 57,959,332.94 |
其他应付款 | 317,036,236.92 | 319,842,333.92 |
合计 | 442,193,740.86 | 377,801,666.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3,940,400.00 | 27,981,230.00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8,878,102.94 | 6,578,102.94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 | 23,400,000.00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 | 295,200.00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 | 112,043,801.00 | |
合计 | 125,157,503.94 | 57,959,332.9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对方未催款。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51,897,690.00 | 49,242,549.74 |
课题款 | 48,334,897.15 | 6,396,3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57,645,272.37 | 66,372,395.80 |
代收代付款项 | 9,292,626.64 | 17,125,964.24 |
股权转让款 | 4,752,000.00 | 8,000,000.00 |
土地租赁款 | 21,706,175.80 | 23,698,215.06 |
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56,222,480.17 | 149,006,909.08 |
应付资产拍卖款 | 67,185,094.79 | |
合计 | 317,036,236.92 | 319,842,333.9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龙南京利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49,900,00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 28,696,415.06 | 债权人未催收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4,423,770.26 | 债权人未催收 |
包头天石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277,30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哈业脑包乡政府 | 1,981,800.00 | 债权人未催收 |
合计 | 87,279,285.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86,871,471.51 | 346,682,678.4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205,485,150.69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45,107,955.22 | 100,709,405.0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506,444.58 | 21,468,419.98 |
合计 | 1,259,485,871.31 | 1,674,345,654.10 |
其他说明: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6,465,046.75 | 55,811,244.28 |
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2,094,782,730.65 | 1,735,515,410.24 |
应付京信链款项 | 27,520,000.00 | |
其他-信用证融资 | 52,047,060.31 | |
合计 | 2,183,294,837.71 | 1,818,846,654.5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9,106,948.85 | 223,106,948.85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9,000,000.00 | 0 |
信用借款 | 6,010,416,601.69 | 3,375,658,567.86 |
长期借款—利息 | 5,180,986.36 | 3,238,990.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86,871,471.51 | -346,682,678.42 |
合计 | 5,156,833,065.39 | 3,255,321,829.0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本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服务协议书》和《包钢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运营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作质押,取得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质押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199,106,948.85元。
②本公司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于2023年12月26日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两项专利技术作为质押,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石化支行获得混合保证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9,000,000.00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期票据 | 1,2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利息 | 5,485,150.6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205,485,150.69 | |
合计 | 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1北稀高科MTN001 | 100.00 | 3.88 | 2021/11/19 | 3年 | 1,200,000,000.00 | 1,205,485,150.69 | 0 | 41,074,849.31 | 0 | 1,246,560,000.00 | 0 | 否 |
合计 | / | / | / | / | 1,200,000,000.00 | 1,205,485,150.69 | 0 | 41,074,849.31 | 0 | 1,246,560,000.00 | 0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0,982,452.33 | 68,483,693.45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3,140,969.76 | 4,745,216.6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7,506,444.58 | -21,468,419.98 |
合计 | 30,335,037.99 | 42,270,056.78 |
其他说明:2024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2,218,456.21元,计入财务费用-其他中。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77,702,479.43 | 441,596,602.43 |
专项应付款 | 20,000,000.00 | |
合计 | 577,702,479.43 | 461,596,602.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头市财政局 | 1,135,128.52 | 1,646,620.24 |
融资租赁款 | 803,022,878.68 | 616,720,796.21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1,347,572.55 | 76,061,409.01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145,107,955.22 | 100,709,405.01 |
合计 | 577,702,479.43 | 441,596,602.43 |
其他说明:无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 | ||
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 | / |
其他说明: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9,439,205.25 | 26,774,255.27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5,084,481.45 | -7,051,489.29 |
合计 | 14,354,723.80 | 19,722,765.98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582,204.91 | 0 |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自产品到货安装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之日起18个月的质保服务,北方嘉轩公司按照未来可能支付的金额计提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
合计 | 582,204.91 | 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无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65,646,544.86 | 28,310,786.06 | 41,882,865.00 | 352,074,465.92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4,044,702.80 | 51,906,445.47 | 33,761,483.07 | 132,189,665.20 | |
合计 | 479,691,247.66 | 80,217,231.53 | 75,644,348.07 | 484,264,131.12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十一。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已开票未确认收入 | 4,243,557.05 | 2,142,517.96 |
合计 | 4,243,557.05 | 2,142,517.96 |
其他说明:无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15,065,842.00 | 3,615,065,842.00 |
其他说明: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5,096,161.22 | 3,418,732.15 | 148,514,893.37 | |
合计 | 145,096,161.22 | 3,418,732.15 | 148,514,893.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本公司原持有包头稀土研究院90.16%股权,2024年3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2,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包头稀土研究院52.69%股权;2024年12月,本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3,354.00万元,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2,646.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包头稀土研究院53.004%股权,本公司仍为其第一大股东,未丧失控制权。包头稀土研究院两次增资后,本公司按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增资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1,065.49万元。
②本公司处置原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导致合并报表层面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723.62万元。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0,749,591.65 | 13,834,430.24 | 1,049,789.44 | 5,474,631.36 | 7,310,009.44 | 126,224,223.0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0,749,591.65 | 13,834,430.24 | 1,049,789.44 | 5,474,631.36 | 7,310,009.44 | 126,224,223.01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0,749,591.65 | 13,834,430.24 | 1,049,789.44 | 5,474,631.36 | 7,310,009.44 | 126,224,223.0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12,784,640.8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5,474,631.3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7,310,009.44元。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36,035,232.49 | 89,207,090.46 | 36,948,616.71 | 188,293,706.24 |
合计 | 136,035,232.49 | 89,207,090.46 | 36,948,616.71 | 188,293,706.2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29,333,689.06 | 86,522,527.81 | 2,515,856,216.8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2,429,333,689.06 | 86,522,527.81 | 2,515,856,216.8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173,077,126.24 | 13,498,629,098.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44,285.3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173,077,126.24 | 13,499,073,383.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4,276,921.89 | 2,370,740,184.54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304,961.52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6,522,527.81 | 80,870,287.3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53,054,608.94 | 614,561,193.1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837,776,911.38 | 15,173,077,126.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803,717,101.07 | 29,472,419,686.69 | 33,283,393,594.95 | 28,474,373,510.79 |
其他业务 | 162,597,796.96 | 116,284,526.61 | 213,599,535.14 | 125,579,283.47 |
合计 | 32,966,314,898.03 | 29,588,704,213.30 | 33,496,993,130.09 | 28,599,952,794.2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稀土产品 | 23,817,206,038.33 | 21,053,532,151.21 |
稀土应用产品 | 96,118,399.13 | 83,127,197.88 |
贸易业务 | 7,051,969,320.51 | 6,976,152,717.24 |
环保产品及服务 | 1,485,920,853.35 | 1,057,071,549.19 |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 | 352,502,489.75 | 302,536,071.17 |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 106,992,125.82 | 73,923,845.93 |
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劳务及其他 | 25,920,868.09 | 14,184,151.07 |
其他业务收入-水电费转供收入 | 29,684,803.05 | 28,176,529.61 |
合计 | 32,966,314,898.03 | 29,588,704,21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环保税 | 1,382,729.71 | 1,259,710.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644,274.49 | 30,589,367.80 |
教育费附加 | 17,628,998.21 | 25,071,463.03 |
资源税 | 927,610.70 | 1,351,139.80 |
房产税 | 29,912,037.65 | 26,305,297.04 |
土地使用税 | 24,381,311.61 | 16,658,741.67 |
车船使用税 | 136,269.88 | 119,707.16 |
印花税 | 40,594,967.49 | 41,806,989.68 |
其他 | 1,259,749.19 | 1,878,239.02 |
合计 | 138,867,948.93 | 145,040,655.77 |
其他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1。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类支出 | 28,204,705.36 | 33,227,518.58 |
业务经费 | 4,106,312.18 | 4,983,778.87 |
差旅费 | 1,718,031.29 | 2,281,489.83 |
保险费 | 660,206.01 | 1,314,097.73 |
样品损耗及分析检测费 | 665,169.95 | 751,129.03 |
包装费 | 1,759,491.88 | 690,776.60 |
办公费 | 1,331,306.19 | 1,321,221.35 |
折旧费 | 213,961.34 | 450,105.41 |
仓储港杂费 | 6,584,640.85 | 5,615,933.91 |
其他 | 562,892.81 | 617,488.56 |
合计 | 45,806,717.86 | 51,253,539.87 |
其他说明: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类支出 | 676,783,745.68 | 614,723,724.19 |
停产损失 | 19,832,168.15 | 16,732,480.26 |
折旧及摊销 | 159,308,448.85 | 116,635,237.25 |
修理及保险费 | 36,602,765.51 | 63,837,890.84 |
办公费及业务招待费 | 22,208,200.53 | 29,326,782.85 |
租赁费及摊销 | 17,019,908.54 | 24,305,278.31 |
水电取暖费 | 18,124,814.12 | 22,171,140.35 |
聘请中介机构及咨询费 | 47,423,098.00 | 47,066,164.03 |
物料消耗及分析检测费 | 15,348,287.35 | 19,620,515.26 |
排污费及绿化费 | 6,148,603.21 | 20,470,913.75 |
其他费用支出 | 23,820,729.17 | 21,567,763.78 |
合计 | 1,042,620,769.11 | 996,457,890.87 |
其他说明: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11,791,003.50 | 100,566,668.71 |
材料费 | 65,310,095.95 | 58,516,690.66 |
折旧及摊销 | 27,353,190.65 | 9,974,379.01 |
技术合作费 | 65,968,310.23 | 57,065,985.90 |
测试化验费 | 19,313,846.24 | 7,636,115.95 |
会议咨询费 | 5,893,957.13 | 5,664,800.36 |
其他 | 4,271,235.94 | 4,203,683.19 |
合计 | 299,901,639.64 | 243,628,323.78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6,248,231.11 | 243,960,150.94 |
减:利息资本化 | 12,476,909.36 | 15,661,954.74 |
利息收入 | 84,100,702.79 | 80,887,956.45 |
汇兑损益 | -4,088,121.68 | -14,373,487.99 |
承兑汇票贴息 | 27,368,927.82 | 22,428,375.94 |
手续费及其他 | 12,279,797.69 | 12,822,081.37 |
合计 | 195,231,222.79 | 168,287,209.07 |
其他说明: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区间为2.54%-4.50%。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母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120,991.74 | 3,301.89 |
母公司-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4,024.9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母公司-BFXT-2022-B-000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交易后项目补助 | 311,346.76 | |
母公司-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项目 | 82,010.00 | 240.00 |
母公司-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 | 61,002.37 | 5,008.21 |
母公司-高品质速凝铸片的冶金过程和鳞片组织形成规律 | 339,327.03 | 1,849.97 |
稀土院-白云鄂博矿微波辅助磨、选强化分离机制的研究 | 47,974.53 | 13,501.68 |
稀土院-白云鄂博稀土基固废有价组分精确分离与梯级回收技术 | 270,279.56 | 5,965.36 |
稀土院-博士后科研站启动资金 | 97,838.99 | 7,585.26 |
稀土院-混合稀土精矿浆化分解反应过程学研究 | 22,980.00 | 6,190.39 |
稀土院-鹿城英才-程娟 | 12,174.14 | 4,800.00 |
稀土院-鹿城英才-张英德 | 26,457.10 | 3,542.90 |
稀土院-烧结钕铁硼磁体表面稀土-铝基复合钝化膜构建及其作用机理研究 | 12,500.00 | 12,079.64 |
稀土院-稀土复合WC-Co基耐磨涂层的研究 | 21,963.59 | 948.67 |
稀土院-稀土矿浮选中萤石和磷灰石的抑制剂及作用机理研究 | 20,279.69 | 3,714.42 |
稀土院-稀土配合物调控可降解聚酯高分子的拓扑结构 | 11,452.94 | 3,620.13 |
稀土院-战略性矿产选冶过程痕量有害元素追踪检测方法研究 | 26,950.00 | 3,704.42 |
稀土院-天津2020B001卤化物闪烁晶体高纯稀土材料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1,200.00 | |
母公司-北方稀土标准能力建设补助 | 7,995.58 | |
稀土院-草原英才 | 51,414.52 | 16,550.66 |
稀土院-高矫顽力多相共存稀土钴基永磁材料制备 | 149,168.74 | 27,544.25 |
稀土院-稀土对铝合金细化剂中TiB2粒子细化与分布作用研究 | 29,416.04 | 13,440.59 |
稀土院-天津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微纳稀土光功能材料应用关键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 | 6,726.85 | |
稀土院-青年人才创新项目补助 | 26,449.46 | |
母公司-三集中项目 | 3,720,000.00 | 3,720,000.00 |
母公司-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工厂) | 21,327.10 | 148,325.31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 | 643,333.33 | 772,000.00 |
母公司-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380,142.84 | 380,142.84 |
母公司-高性能大型医疗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基地 | 777,777.78 | 777,778.00 |
母公司-和发公司65%稀土精矿清洁高效提取示范工程 | 1,038,461.54 | 1,479,983.93 |
母公司-原材料政府补助 | 19,807,120.63 | |
母公司-稀土熔盐电解过程自动化装备及成套技术开发 | 41,086.00 | |
母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 43,704.12 | |
母公司-稀土永磁粉体材料精细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中心 | 44,814.00 | |
母公司-人才引育补助 | 332,229.56 | 56,157.00 |
母公司-稀土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补资金 | 188,726.68 | |
母公司-双创升级资金 | 1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母公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210,000.00 | |
母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经济示范项目 | 500,000.00 |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示范工程 | 157,629.98 | 66,269.04 |
母公司-冶炼-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公共服务试点项目 | 31,250.04 | 31,250.04 |
母公司-(BFXT-2022-D-0052)稀土基催化剂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研发 | 380,000.00 | |
母公司-自治区绿色制造示范补助项目 | 148,325.31 | |
母公司-节能型减速稀土永磁直驱电机系统在冶金、矿山领域的应用 | 738,836.10 | |
母公司-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 17,650.51 | |
母公司-自治区工信厅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41,162.96 | |
母公司-北方稀土其他政府补助项目 | 616,719.11 | |
母公司-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金 | 40,000.00 | |
华美-稀土精矿硫酸焙烧尾气治理技术改进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华美-硫酸体系转型废水循环利用 | 800,000.00 | 800,000.00 |
华美-废水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 | 3,550,000.00 | 3,550,000.00 |
华美-年度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890,000.00 | 2,980,000.00 |
华美-九原区集中支付中心拨付煤改气工程补助项目 | 1,287,999.99 | |
华美-九原区工信局绿色制造项目工程补助资金 | 419,226.04 | |
华美-闪速旋流动态炉稀土碳酸盐焙烧中应用及节能改造 | 400,000.00 | |
华美-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奖励资金 | 100,000.00 | |
华美-冶炼分公司“草原英才”专项经费 | 50,000.00 | |
华美-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草原英才专项基金 | 40,000.00 | |
灵芝-淄博市财政局国库资金 | 14,592,800.00 | 6,660,000.00 |
和发-分离厂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和发-转催化剂项目 | 17,644.71 | |
和发聚峰-混合碳酸稀土清洁生产并制备硫酸铵技术 | 442,857.14 | |
和发聚峰-混合碳酸稀土清洁生产并制备硫酸铵技术升级改造(草酸回收) | 166,666.67 | |
和发-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收益相关其他政府补助 | 1,300,450.00 | |
和发-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789,523.81 | |
和发-收准旗工信和科技局展览补贴资金 | 100,000.00 | |
和发-收到工信和科技局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补助资金 | 67,900.00 | |
甘肃-稀土ERP/MES/DCS集成系统补助项目 | 1,420,000.00 | 1,420,000.00 |
甘肃-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828,930.54 | 2,696,541.29 |
甘肃-高浓度氨氮废水深度处理项目 | 176,470.59 | |
甘肃-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 30,000.00 | |
甘肃-外经贸发展资金 | 1,100,000.00 | |
甘肃-靖远县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 | 2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甘肃-白银市财政局省级科技计划奖励资金 | 50,000.00 | 1,000,000.00 |
甘肃-绿色设计产品资金 | 300,000.00 | |
甘肃-科学技术奖 | 200,000.00 | 100,000.00 |
甘肃-混合型稀土精矿绿色萃取分离及物料循环利用项目 | 2,331,000.00 | |
甘肃-稀土精矿高温硫酸强化焙烧工艺开发 | 50,000.00 | |
甘肃-云式除尘技术对稀土金属及合金抛丸工序尾气颗粒物净化效果的应用研究 | 200,000.00 | |
甘肃-耐高温稀土储氢合金粉产品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 500,000.00 | |
甘肃-以尾气酸为氟源制备稀土抛光粉工艺研发及产业化 | 230,000.00 | |
甘肃-白银市财政局春节慰问金 | 100,000.00 | |
甘肃-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秀链主企业资金 | 180,000.00 | |
甘肃-科研经费投入前六名企业资金 | 50,000.00 | |
金蒙-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项目 | 31,530.00 | |
金蒙-重点产业发展专项(惠企直达项目)资金 | 200,000.00 | |
北方全南-财政局电费补贴款 | 30,640.00 | |
飞达稀土-5000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重点技术改造 | 28,041.61 | |
红天宇稀土-淘汰高耗能电机 | 26,200.00 | |
五原润泽-节水改造补助 | 129,663.92 | 77,894.74 |
京瑞稀土-土地返还款 | 92,880.01 | 92,880.01 |
华星-高新财政局款项 | 50,000.00 | |
华星-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115,500.04 | 115,500.04 |
信丰-年综合利用5000吨钕铁硼废料 | 720,000.00 | |
信丰-研发投入奖励补助 | 100,000.00 | 500,000.00 |
信丰-增值税即征即退 | 26,213,860.13 | 43,411,670.37 |
信丰-科技计划奖励金 | 60,000.00 | 100,000.00 |
信丰-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 | 100,000.00 | |
信丰-走访慰问金 | 30,000.00 | 35,000.00 |
信丰-工信局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66,481,932.00 | 39,160,409.00 |
信丰-国际发明专利奖励 | 2,000,000.00 | |
信丰-2023年高质量发展标杆奖励车辆 | 448,800.00 | |
信丰-赣州市监局专利专项奖励 | 160,000.00 | |
信丰-赣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入规企业奖金 | 100,000.00 | |
信丰-创新平台奖励 | 50,000.00 | |
宁波展昊-支持企业冲刺全年奖励补助 | 8,660,000.00 | |
宁波展昊-四季度产值达标奖励 | 800,000.00 | |
宁波展昊-制造业百强企业考核奖励 | 5,5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展昊-产业发展奖励补助 | 100,000.00 | |
宁波展昊-绿色制造项目(企业)奖补 | 120,000.00 | |
宁波展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奖励 | 1,824,300.00 | 1,675,400.00 |
北京三吉利-中关村延庆园扶持基金 | 457,057.00 | 2,977,134.00 |
北京三吉利-北京延庆经信局奖励资金 | 800,000.00 | |
北京三吉利-京包节能家电稀土永磁磁体用钕铁硼速凝薄带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 | 61,629.36 | 824,419.72 |
北京三吉利-中共延庆区委资助项目经费 | 50,000.00 | |
北京三吉利-高品质速凝铸片制备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示范 | 117,567.62 | |
北京三吉利-延庆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款 | 200,000.00 | |
安徽永磁-庐江县科学技术局高企认定补助奖励 | 100,000.00 | |
北方磁材-高新区财政局拨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家外资转型升级基地资金 | 180,000.00 | |
北方磁材-重点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 474,576.00 | 474,576.00 |
北方磁材-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450,000.00 | 450,000.00 |
北方磁材-磁性熔炼生产线智能化研发项目 | 1,333,439.44 | |
北方磁材-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拨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金款 | 1,000,000.00 | |
贮氢-高能量密度稀土储氢材料及其可再生能源储能转换技术示范工程 | 242,655.00 | |
贮氢-稀土储氢材料标准体系建设 | 60,000.00 | |
贮氢-高容量镍氢电池储能体系建设 | 70,000.00 | |
贮氢-加氢站用稀土固态储氢材料及装置的研究 | 100,000.00 | |
贮氢-固态储氢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其应用(2023JBGS0016) | 1,411,095.09 | |
贮氢-重点产业专项奖励款 | 500,000.00 | |
清美-包头市财政局原料供应奖补 | 1,000,000.00 | |
清美-高新区财政局-创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 | |
清美-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转型补助项目 | 77,302.55 | 1,396,521.15 |
清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补助 | 18,520.00 | |
清美-草原英才奖 | 310,100.00 | |
清美-包头市昆都仑区科学技术局第一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 | 16,000.00 | |
清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标准补助 | 160,000.00 | |
清美-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瑞鑫-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奖金 | 96,000.00 | 50,000.00 |
瑞鑫-15000安培单阴极组圆形电解槽研发 | 959,978.86 | |
稀宝博为-软件退税款 | 382,749.63 | |
稀土院-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奖励资金 | 75,410.56 | |
稀土院-“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 | 1,603,014.69 | 72,363.56 |
稀土院-《稀土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 | 46,929.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稀土院-2020C2238项目 | 100,000.00 | |
稀土院-草原英才“青年创新人才” | 20,000.00 | 50,000.00 |
稀土院-2021A2255 | 137,923.12 | 155,640.09 |
稀土院-2021C2258 | 21,775.29 | |
稀土院-高端人才培育资助项目补助 | 24,424.79 | 26,384.24 |
稀土院-稀土产品进出口结构分析及国外稀土产业发展动态研究-国外稀土资源开发、技术应用、产业政策动态研究 | 30,109.58 | |
稀土院-AGCU基合金添加对热压La13HY磁热效应材料性能的影响机理研究 | 47,088.39 | |
稀土院-AL-Si-M合金高温储热材料制备及其封装材料研究 | 39,115.17 | 145,977.87 |
稀土院-Ce、Nd、Y对Mg-Zr系合金导热性能的影响机制研究 | 71,354.68 | 18,912.36 |
稀土院-La-Y-ni储氢合金单相超晶格结构和容量衰减机理研究 | 6,980.09 | 65,000.00 |
稀土院-LAZ531-RE稀土镁锂合金板材制备关键及共性技术集成 | 99,310.65 | 15,444.58 |
稀土院-氨碳循环利用和碳减排的稀土连续化生产技术与装备开发 | 2,510,300.30 | 36,342.87 |
稀土院-白云鄂博矿床地质冶金学建模与资源分类评价 | 28,777.88 | 598,110.77 |
稀土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建设 | 2,757,712.94 | 5,323,081.68 |
稀土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用技术开发 | 223,553.44 | 145,973.08 |
稀土院-白云鄂博萤石资源精深提质除杂强适应性技术集成示范 | 449,954.93 | 211,594.36 |
稀土院-混合稀土精矿清洁冶炼新技术及准备 | 57,515.16 | 559,678.79 |
稀土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 | 19,967.87 | 259,552.72 |
稀土院-柴油车稀土SCR催化材料应用技术开发 | 699,044.04 | 232,087.34 |
稀土院-超晶格La-Y-Ni储氢合金体系中Mn、AL元素协同作用机理研究 | 65,000.00 | |
稀土院-超晶格稀土储氢电极材料研究 | 628,586.66 | 235,807.25 |
稀土院-超快稀土闪烁晶体及其关键制备技术 | 70,393.14 | 54,462.18 |
稀土院-地基光学望远镜用磁致伸缩促动器研发及镜面驱动实验 | 438,540.42 | 82,052.69 |
稀土院-低品位铌钪铁精矿钠化还原分步解离提取新技术基础研究 | 11,278.25 | 48,020.49 |
稀土院-金属基稀土二次资源高值利用技术 | 76,725.24 | 9,764.75 |
稀土院-典型非金属基稀土二次资源高值利用技术 | 359,117.01 | |
稀土院-多元稀土中间合金纯净化原理与制备技术 | 293,105.11 | 305,528.00 |
稀土院-氟碳铈矿和独居石浮选分离体系中金属离子在矿物表面的作用机理研究 | 41,227.54 | |
稀土院-高端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 | 461,163.86 | 1,953,106.28 |
稀土院-高丰度镧铈轻稀土在聚乙醇酸中应用技术开发 | 890,212.19 | |
稀土院-高能量密度稀土储氢材料及其可再生能源储能转换技术示范工程 | 1,359,358.42 | 1,337,587.27 |
稀土院-高世代大尺寸显示玻璃基板用稀土抛光材料及器件关键技术研发 | 249,842.53 | 99,496.38 |
稀土院-高中子屏蔽高强韧稀土镍合金设计与制备技术 | 17,172.64 | 42,867.60 |
稀土院-国际稀土产业发展动向监测预警 | 94,339.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稀土院-混合稀土精矿酸碱浆化分解工艺及烟气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示范 | 644,689.73 | 290,031.78 |
稀土院-基于白云鄂博轻稀土综合利用研究持续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 30,167.14 | 75,080.17 |
稀土院-基于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 73,639.35 | 629,538.54 |
稀土院-基于白云鄂博资源的共伴生混合稀土永磁材料及关键制备技术 | 278,996.97 | 180,718.22 |
稀土院-基于地质统计模型的白云鄂博矿床Fe-REE-Nb成矿机理研究 | 36,630.76 | |
稀土院-基于微元回热的复叠室温磁制冷循环机理研究 | 75,631.15 | |
稀土院-技术标准能力建设 | 1,389,940.74 | |
稀土院-利用低品位热源在宽压范围输出氢压的氢储存和供给系统 | 302,123.33 | 686,913.09 |
稀土院-硫酸强化焙烧废气氟硅酸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 243,016.56 | 20,509.87 |
稀土院-硫酸稀土浸出液碳酸氢镁沉淀转型与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 | 278,546.83 | 35,300.00 |
稀土院-卤化物闪烁晶体用高纯稀土材料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26,425.00 | 117,055.45 |
稀土院-绿色高效稀土熔盐电解槽及其智能一体化控制技术研发 | 1,139,125.28 | 300,877.89 |
稀土院-纳米级稀土铝锆合金晶粒细化剂制备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 | 165,421.08 | |
稀土院-钕铁硼磁粉表面改性关键技术研发 | 7,264.65 | 110,149.94 |
稀土院-钕铁硼热压流变行为及织构形成机制 | 393,063.21 | 372,837.02 |
稀土院-企业标准化建设 | 300,000.00 | |
稀土院-闪速旋流动态炉在稀土碳酸盐焙烧中应用及节能改造 | 32,514.39 | 286,170.64 |
稀土院-烧结稀土永磁废旧产品的绿色高值化再生技术研究 | 71,089.35 | 268,306.09 |
稀土院-生物基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功能助剂制备、机理及应用研究 | 655.47 | 23,977.49 |
稀土院-石墨烯/稀土次磷酸盐杂化阻燃剂的开发及阻燃机理研究 | 65,617.43 | 113,375.55 |
稀土院-碳酸岩型稀土矿床中重稀土的富集机理与资源潜力 | 72,113.14 | 11,262.86 |
稀土院-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22C2459) | 37,774.60 | |
稀土院-微波场中混合型稀土精矿在氯化盐催化分解过程中结构演变规律及调控机制 | 504.75 | 49,233.89 |
稀土院-微纳米稀土光功能应用关键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项目 | 50,884.96 | 21,681.42 |
稀土院-稀土、铌、萤石、钍资源分布规律研究 | 156,550.35 | 1,510,577.09 |
稀土院-稀土掺杂Zr基非晶薄膜的制备与性能研究 | 152,089.68 | |
稀土院-稀土产业贸易投资提质增效示范工作行动方案 | 21,000.00 | |
稀土院-稀土产业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 50,000.00 | |
稀土院-稀土产业外经贸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 100,000.00 | |
稀土院-分子传感材料产业技术开发 | 1,387.61 | 809.44 |
稀土院-稀土超分子传感材料产业技术开发 | 288,841.05 | |
稀土院-稀土储氢材料标准体系 | 23,000.00 | 149,382.82 |
稀土院-氢与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关键技术 | 48,044.26 | 3,684.37 |
稀土院-稀土储氢与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关键技术 | 309,495.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稀土院-致伸缩涂层制备技术及其智能检测技术开发(2021C2358-1) | 345,251.53 | 3,111.29 |
稀土院-稀土磁致伸缩涂层制备技术及其智能检测技术开发 | 359,133.97 | |
稀土院-稀土调控新型耐高温铸造铝合金制备技术及产业示范 | 39,065.03 | 46,479.64 |
稀土院-稀土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开发(2021C2358-4) | 331,146.95 | 89,327.43 |
稀土院-稀土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开发 | 121,023.40 | |
稀土院-稀土基固废资源属性、精准开采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181,415.47 | 125,502.50 |
稀土院-稀土基固废资源属性配套项目 | 325,638.17 | 597,925.34 |
稀土院-稀土聚乳酸复合环保包装材料关键技术开发 | 6,438.58 | 6,438.58 |
稀土院-稀土氯胺废水与农业废弃物在生态转化技术中的应用研究 | 60,506.50 | 257,717.06 |
稀土院-胺废水与农业废弃物在生态转化技术中的应用研究 | 4,328.27 | |
稀土院-稀土能量下转换增强有机荧光杂化材料的圆偏振发光 | 53,000.00 | |
稀土院-稀土熔盐电解智能装备技术创新平台 | 59,570.00 | |
稀土院-稀土湿法冶金与精细化工业研究团队 | 313,720.80 | |
稀土院-稀土铈基纳米结构材料的合成及对半导体抛光机理研究 | 6,400.00 | 17,310.58 |
稀土院-稀土微合金化钢系列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 240,000.00 | 108,516.14 |
稀土院-稀土稳定剂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 20,000.00 | |
稀土院-稀土相变制冷材料的多尺度设计与先进制备技术 | 496,141.49 | 36,673.14 |
稀土院-稀土新材料专利转化运用促进项目 | 93,972.14 | |
稀土院-稀土冶炼废水-硫酸镁废水资源化治理 | 51,848.97 | |
稀土院-稀土永磁低碳柔性智能制造系统开发与研制 | 24,926.30 | 254,892.17 |
稀土院-稀土永磁粉体材料精细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中心 | 227,203.54 | |
稀土院-稀土元素对AS41耐热镁合金中共晶MG2si相的变质机制 | 7,479.68 | |
稀土院-新能源车辆用高耐蚀稀土镁合金的开发制备和压铸成型过程关键技术研究 | 58,578.43 | |
稀土院-增材制造SLM成型对室温La13系合金磁热效应材料性能的影响 | 113,432.35 | |
稀土院-战略性矿产选冶关键分析测试技术和标准体系研究 | 23,217.59 | 33,812.42 |
稀土院-战略性矿产选冶过程标准样品和质量监控体系研究与应用 | 3,704.42 | |
稀土院-直接硼氢化钠燃料电池研发 | 80,000.00 | |
稀土院-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标准化能力提升 | 433,305.66 | |
稀土院-主导制定XB/T等三项行业标准 | 50,000.00 | |
稀土院-主导制定镨钕钆金属等5项国家标准参与制定碳酸铈国家标准 | 0.45 | 639,743.02 |
稀土院-税收返还 | 79,198.34 | |
稀土院-稀土Ce变质AL-CU-MG合金中S(A12CuMg)析出相的电子显微研究 | 58.84 | |
稀土院-高性能层状纤维结构La | 4,936.95 | |
稀土院-转制经费 | 6,785,400.00 | |
稀土院-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 | 6,674,745.9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稀土院-高性能各向异性热压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 | 23,206.86 | |
稀土院-功能助剂项目 | 10,453.02 | |
稀土院-稀土院相关其他政府补助 | 5,819,723.48 | |
天津研究院-研发后补助 | 105,600.00 | 87,000.00 |
天津研究院-卤化物闪烁晶体高纯稀土材料批量制备技术开发 | 117,955.06 | |
天津研究院-稀土反射隔热涂料的产业化技术开发 | 13,635.60 | |
天津研究院-2021C002稀土反射隔热涂料的产业化技术开发 | 103,527.75 | |
天津研究院-天津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 149,504.95 | 49,504.95 |
天津研究院-技术交易后补助 | 200,000.00 | |
天津研究院-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无机杂化发光薄膜 | 88,943.39 | |
天津研究院-2023C002用于防治棉花黄萎病的新型稀土生物农药研发 | 12,199.25 | |
天津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 | 500,000.00 | |
天津研究院-领军企业评价奖励 | 40,000.00 | |
瑞科-高品质低成本金属钇、钆、镝制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崔凌霄) | 108,281.57 | 284,938.38 |
瑞科-低热导、长寿命稀土改性锆酸锶纳米结构热障涂层的研究 | 151,555.80 | |
瑞科-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工业生产及应用 | 504,000.00 | |
瑞科-NdFeB磁体真空镀膜防护涂层研究课题 | 15,047.86 | |
瑞科-半导体、高性能光学、蓝宝石用稀土抛光液关键制备技术研发课题组长:陈传东2020B2157 | 33,207.55 | 1,005,195.62 |
瑞科-新型环保喷涂技术在钕铁硼磁体表面的工程化应用研究(KTGJ18B2029王誉) | 34,095.54 | |
瑞科-蜂窝式稀土基中低温脱硝催化剂中试放大及工业化试生产 | 36,762.00 | |
瑞科-2021B2359-2稀土抛光材料性能检测及服役评价规范方法建立张忠义(40万) | 26,773.58 | |
稀土交易所-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 300,000.00 | |
稀土交易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30,000.00 | |
稀土国贸-促进服务业经济发展奖励资金 | 80,000.00 | 30,000.00 |
稀土国贸-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 6,835.31 | |
上海国贸-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园区奖励 | 430,000.00 | |
四会达博文-四会科技局高新技术款 | 25,000.00 | |
河北华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689,092.91 | 340,135.71 |
河北华凯-高新认定奖励金 | 100,000.00 | |
河北华凯-景县科技局研发投入后补助 | 224,427.00 | |
瑞泓-2022年包头市高端人才培育资助项目 | 85,929.41 | |
瑞泓-稀土改性高分子材料专用料及制品产业化关键技术-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突围”项目 | 145,660.3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瑞泓-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奖励资金项目 | 150,000.00 | |
节能环保-固阳矿240万吨/年球团脱硫超低排放改造EPC | 1,310,000.00 | 764,166.67 |
节能环保-五烧1#烧结机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补助 | 1,200,000.00 | 1,537,500.00 |
节能环保-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EPC补助 | 408,000.00 | |
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2,299,966.56 | 1,845,833.87 |
节能环保-其他收益 | 155,630.19 | 650,000.00 |
稳岗、扩岗、留工等补贴 | 4,432,012.84 | 4,195,352.97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01,188,905.02 | 142,418,804.5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67,453.20 | 1,885,967.91 |
其他税收优惠 | 311,521.07 | 311,439.86 |
合计 | 503,298,115.96 | 346,458,902.98 |
其他说明: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一。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274,956.39 | 613,358.8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3,368,243.88 | 9,216,916.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7,457,811.84 | 30,051,794.46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及其他 | -218,748.30 | -453,449.55 |
合计 | -10,854,223.95 | 39,428,620.26 |
其他说明: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合计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其他说明: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4,406.93 | 4,764,757.8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956,480.36 | -31,160,007.6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5,594,263.80 | -12,766,778.15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7,202,147.54 | 127,295.41 |
应收股利坏账损失 | -11,350,292.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30,935,388.69 | -14,087,440.74 |
合计 | -82,782,687.32 | -64,472,466.17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91,329,436.38 | -328,855,620.1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3,470,137.06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4,334,647.43 | -26,691,145.09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77,685.08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441,222.06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57,282,990.95 | -379,016,902.30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23,311,714.33 | -1,998,189.9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3,989,540.27 | 2,441,440.91 |
合计 | 27,301,254.60 | 443,250.92 |
其他说明: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 | 9,272,248.05 | 13,578,399.54 | 9,272,248.05 |
其他 | 4,859,876.14 | 19,753,223.74 | 4,859,876.14 |
合计 | 14,132,124.19 | 33,331,623.28 | 14,132,124.19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531,186.77 | 6,460,681.26 | 1,531,186.77 |
对外捐赠 | 1,159,449.90 | 801,967.00 | 1,159,449.90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2,285,838.03 | 5,661,741.57 | 12,285,838.03 |
其他 | 2,006,544.20 | 2,503,001.28 | 2,006,544.20 |
合计 | 16,983,018.90 | 15,427,391.11 | 16,983,018.90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4,877,320.41 | 305,494,837.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29,812.05 | 203,499,232.17 |
合计 | 248,807,132.46 | 508,994,070.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37,244,280.0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5,586,642.0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2,818,638.4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90,644.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759,386.9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024,891.2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1,332,396.3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797,791.27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0,876.43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9,876,296.74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0,277,816.22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2,429,536.8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其他 | -6,466,918.13 |
所得税费用 | 248,807,132.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及代收代付款项 | 57,921,152.42 | 69,697,450.43 |
补贴拨款及课题经费 | 121,690,720.73 | 259,109,610.74 |
银行利息收入 | 84,100,702.79 | 80,887,956.45 |
保证金、押金退回及理赔款 | 47,821,707.84 | 59,843,908.87 |
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 | 30,422,993.51 | |
其他 | 1,658,655.88 | 696,693.11 |
合计 | 343,615,933.17 | 470,235,619.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95,429,842.38 | 141,302,740.92 |
代收代付款 | 56,927,589.09 | 29,148,603.03 |
保证金及押金 | 25,895,294.27 | 39,424,118.51 |
运输、搬运费 | 10,563,588.89 | 15,128,294.00 |
水电燃气费、暖气费 | 1,450,603.55 | 4,120,287.16 |
修理修缮费、房租、物业费 | 4,629,629.71 | 11,565,030.27 |
办公费 | 10,990,479.65 | 18,823,244.39 |
租赁费 | 8,468,929.59 | 2,218,958.49 |
差旅费 | 15,032,417.68 | 12,298,666.18 |
业务招待费 | 4,353,410.74 | 5,192,321.10 |
银行手续费 | 9,257,121.60 | 11,920,097.79 |
保险费 | 1,311,111.87 | 3,817,113.29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26,343,408.80 | 14,719,505.77 |
研究开发支出 | 34,086,793.21 | 58,959,668.84 |
其他 | 13,388,829.31 | 10,981,912.78 |
合计 | 318,129,050.34 | 379,620,562.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资产-昆鹿实业借款 | 162,782,649.00 | |
合计 | 162,782,649.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89,396.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昆鹿实业借款 | 12,782,649.00 | 442,351,101.00 |
合计 | 14,872,045.84 | 442,351,101.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借款 | 97,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25,482,202.06 | 652,044,069.32 |
融资租赁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合计 | 885,482,202.06 | 1,299,044,069.3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借款 | 108,622,220.44 | 157,526,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86,793,964.86 | 720,684,785.53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14,726,747.99 | 11,816,666.68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105,357,804.76 | 79,498,842.07 |
合计 | 815,500,738.05 | 969,526,294.2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011,838,127.01 | 2,340,013,915.69 | 122,462,495.24 | 2,295,468,399.53 | 2,178,846,138.41 | |
长期借款 | 3,602,004,507.49 | 3,258,957,779.25 | 130,856,923.73 | 748,114,673.57 | 6,243,704,536.90 | |
应付债券 | 1,205,485,150.69 | 41,074,849.31 | 1,246,56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542,306,007.44 | 260,000,000.00 | 47,861,532.03 | 105,357,804.76 | 21,999,300.06 | 722,810,434.65 |
租赁负债 | 63,738,476.76 | 10,061,152.63 | 14,726,747.99 | 1,231,398.83 | 57,841,482.57 | |
合计 | 7,425,372,269.39 | 5,858,971,694.94 | 352,316,952.94 | 4,410,227,625.85 | 23,230,698.89 | 9,203,202,592.5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588,437,147.57 | 2,623,105,966.3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7,282,990.95 | 379,016,902.30 |
信用减值损失 | 82,782,687.32 | 64,472,466.1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77,292,651.38 | 498,944,955.2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0,357,320.68 | 21,671,526.09 |
无形资产摊销 | 36,551,245.30 | 23,358,395.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6,706,649.71 | 60,743,158.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301,254.60 | -443,250.9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7,864.91 | 6,412,789.8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233,320.00 | 121,018,318.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8,466,687.32 | 267,397,183.1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54,223.95 | -39,428,620.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723,164.20 | 191,175,814.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945,813.51 | 12,323,417.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32,092,711.42 | -645,229,602.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2,453,551.63 | -991,753,164.1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5,560,219.33 | -313,667,953.90 |
其他 | 140,221,350.13 | 148,722,596.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5,577,551.59 | 2,427,840,898.3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067,308,854.78 | 4,690,552,754.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690,552,754.06 | 3,915,627,560.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756,100.72 | 774,925,193.3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1,374,920.00 |
其中: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21,374,92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026,957.19 |
其中: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13,026,957.19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347,962.81 |
其他说明: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067,308,854.78 | 4,690,552,754.06 |
其中:库存现金 | 10,00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066,494,707.93 | 4,690,542,754.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14,146.85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67,308,854.78 | 4,690,552,754.0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660,036.69 | 7.1884 | 26,309,807.74 |
欧元 | 137,723.24 | 7.5257 | 1,036,463.79 |
日元 | 0.99 | 0.0462 | 0.05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125,129.53 | 7.1884 | 44,029,881.11 |
欧元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917.93 | 7.1884 | 49,728.85 |
长期应付款 | - | - | |
其中:日元 | 24,552,343.94 | 0.0462 | 1,134,318.29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9,563,818.34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51,105.76 | 1,008,656.26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0,084,552.75 | 91,315,508.75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22,311,079.25 | 13,290,190.60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26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105,357,804.76 | 79,498,842.07 |
说明:①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于2024年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项目设备作为抵押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721,675,306.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抵押资产账面价值871,147,406.68元。
②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于2023年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于2024年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合同,以项目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节能环保对该交易是否构成销售进行了审慎评估。经分析,由于该交易未实质转移标的资产的控制权,设备仍由节能环保继续占有并使用,且租赁期满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此该交易不满足销售确认条件,应视为融资行为。据此,节能环保将收到的融资款项确认为长期应付款,相关资产未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继续在固定资产中列示,详见附注七、21、固定资产。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反映了交易的商业实质及财务状况。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0,084,552.7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资产出租 | 9,443,991.69 | |
合计 | 9,443,991.6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111,791,003.50 | 100,566,668.71 |
材料费 | 65,310,095.95 | 58,516,690.66 |
折旧及摊销 | 27,353,190.65 | 9,974,379.01 |
技术合作费 | 65,968,310.23 | 57,065,985.90 |
测试化验费 | 19,313,846.24 | 7,636,115.95 |
会议咨询费 | 5,893,957.13 | 5,664,800.36 |
其他 | 4,271,235.94 | 4,203,683.19 |
合计 | 299,901,639.64 | 243,628,323.7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99,901,639.64 | 243,628,323.7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2024-7-1 | 61,374,920.00 | 40.00 | 购买及增资 | 2024-7-1 | 取得控制权 | 341,799,595.33 | -662,925.34 | 4,271,240.05 |
其他说明:报告期内,本公司取得了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40.00%股权,合并成本为现金61,374,920.00元,购买日确定为2024年7月1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47,067,884.34 | 223,762,929.23 |
流动资产 | 170,615,197.40 | 161,002,654.78 |
非流动资产 | 76,452,686.94 | 62,760,274.45 |
负债: | 93,527,735.76 | 91,779,876.25 |
流动负债 | 90,680,164.56 | 90,680,164.56 |
非流动负债 | 2,847,571.20 | 1,099,711.69 |
净资产 | 153,540,148.58 | 131,983,052.9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92,124,089.15 | 79,189,831.79 |
取得的净资产 | 61,416,059.43 | 52,793,221.19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以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为评估对象的天兴评报字[2024]第0033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确认。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其他说明: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2024-7-16 | 0 | 40.00 | 法院破产移交管理人 | 移交管理人丧失控制权 | 42,612,808.83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前期处置股权的处置时点 | 前期处置股权的处置价款 | 前期处置股权的处置比例(%) | 前期处置股权的处置方式 | 前期处置股权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分步处置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 | 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判断依据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2月6日注销完成,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投资设立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00%。上述业务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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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9,500.00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9,685.00 | 包头 | 加工 | 53.0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 | 28,205.67 | 赣州 | 加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包头 | 53,169.72 | 包头 | 科研 | 53.00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包头 | 9,503.58 | 包头 | 科研 | 30.6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 | 4,550.75 | 天津 | 科研 | 53.00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179,994.71 | 包头 | 加工 | 66.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慈溪 | 15,000.00 | 慈溪 | 加工 | 66.9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 | 3,500.00 | 北京 | 加工 | 66.9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 | 18,036.00 | 合肥 | 加工 | 66.90 | 投资设立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84,585.13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100.00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50.00 | 包头 | 服务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 包头 | 100.00 | 包头 | 服务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1,990.00 | 包头 | 加工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包钢绿金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4,000.00 | 包头 | 工程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包钢星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1,845.62 | 包头 | 加工 | 4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100.00 | 包头 | 服务 | 41.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 | 1,200.00 | 包头 | 加工 | 30.00 | 5.1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3,200.00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1,600.00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包头 | 9,803.92 | 包头 | 医疗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包头 | 4,700.00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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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四会市 | 2,000.00 | 四会市 | 加工 | 49.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淄博 | 3,800.00 | 淄博 | 加工 | 36.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 | 淄博 | 1,500.00 | 淄博 | 加工 | 36.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5,000.00 | 包头 | 加工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衡水 | 8,000.00 | 衡水 | 加工 | 4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包头 | 934.51 | 包头 | 加工 | 6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赣州 | 3,846.00 | 赣州 | 加工 | 4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赣州 | 15,000.00 | 赣州 | 加工 | 48.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5,001.00 | 包头 | 加工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包头 | 147,000.00 | 包头 | 贸易 | 55.00 | 8.31 | 投资设立 |
包钢稀土国贸(赣州)有限公司 | 赣州 | 100.00 | 赣州 | 贸易 | 63.31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包头 | 44,341.61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包头 | 213,252.00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白银 | 49,982.08 | 白银 | 加工 | 48.2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甘肃稀土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白银 | 100.00 | 白银 | 运输 | 48.2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 | 4,880.00 | 包头 | 加工 | 52.87 | 15.38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2,500.00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60.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5,100.00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75.00 | 13.17 | 投资设立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包头 | 21,645.02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44.56 | 2.2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30,000.00 | 包头 | 废旧物资处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包头 | 6,763.09 | 包头 | 加工 | 4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包钢稀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 | 20,000.00 | 杭州 | 科技开发服务 | 53.004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①本公司对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持股36.0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②本公司对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0%,通过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对其间接持股5.12%,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③本公司对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0%,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④本公司对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包钢新利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8%,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⑤本公司对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⑥本公司对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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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⑦本公司对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⑧本公司对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⑨本公司对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持股41%,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⑩本公司对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9%,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本公司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稀土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持股48.26%,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本公司对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持股44.56%,通过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23%,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本公司对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持股40.00%,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95% | 62,213,604.97 | 94,770,000.00 | 509,893,348.43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49.00% | 1,492,697.04 | 4,900,000.00 | 289,906,657.18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6.69% | 28,835,002.81 | 464,778,186.89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1.74% | 171,229,569.87 | 155,154,180.00 | 1,734,834,990.39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9.00% | 107,902,145.55 | 187,467,318.00 | 953,179,823.99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3.10% | 21,643,393.88 | 3,872,127.00 | 608,626,653.63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52.00% | 18,199,845.51 | 4,160,000.00 | 213,213,597.0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判断依据:期末资产总额超过4亿元且少数股东权益超过1亿元的非全资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7,272.56 | 94,401.25 | 211,673.81 | 128,888.46 | 3,017.38 | 131,905.84 | 159,332.57 | 90,979.04 | 250,311.61 | 165,698.58 | 247.44 | 165,946.02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18,789.60 | 58,075.42 | 76,865.02 | 16,889.90 | 663.57 | 17,553.47 | 37,022.05 | 57,008.34 | 94,030.39 | 34,000.29 | 847.53 | 34,847.82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18,085.31 | 19,795.84 | 237,881.15 | 122,846.58 | 122,846.58 | 128,878.35 | 17,133.23 | 146,011.58 | 38,836.10 | 0.00 | 38,83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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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9,224.91 | 175,470.56 | 434,695.47 | 90,589.73 | 6,703.09 | 97,292.82 | 299,092.18 | 189,817.63 | 488,909.81 | 142,721.07 | 12,981.54 | 155,702.61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217,225.80 | 250,822.57 | 468,048.37 | 188,079.51 | 118,502.04 | 306,581.55 | 198,079.01 | 190,375.99 | 388,455.00 | 123,423.26 | 89,974.31 | 213,397.57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14,293.64 | 47,692.88 | 361,986.52 | 177,421.50 | 690.07 | 178,111.57 | 305,100.95 | 50,259.33 | 355,360.28 | 178,164.56 | 919.57 | 179,084.13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44,772.32 | 30,157.23 | 74,929.55 | 33,926.94 | 33,926.94 | 57,447.52 | 30,672.86 | 88,120.38 | 51,232.83 | 0.00 | 51,232.8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1,171.86 | 9,728.48 | 9,811.57 | -10,456.74 | 384,765.19 | 6,618.38 | 6,618.38 | 55,399.80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156,660.37 | 304.63 | 304.63 | -1,447.47 | 182,110.50 | 6,474.46 | 6,469.74 | 113.81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20,962.21 | 7,859.09 | 7,859.09 | -53,599.42 | 339,929.58 | -23,814.02 | -23,814.02 | 16,359.59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65,946.56 | 33,094.23 | 33,737.61 | 28,400.40 | 856,503.07 | 21,442.27 | 20,527.79 | 9,615.35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9,853.06 | 18,971.64 | 18,971.64 | 28,739.01 | 143,765.03 | 26,375.66 | 26,375.66 | -14,096.73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728,581.51 | 6,538.79 | 6,538.79 | 17,301.88 | 856,791.54 | 2,344.70 | 2,344.70 | -31,931.96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95,890.22 | 3,499.97 | 3,499.97 | 12.06 | 289,766.94 | 2,104.91 | 2,104.91 | 14,048.67 |
其他说明: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原持包头稀土研究院90.16%股权,2024年3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2,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包头稀土研究院52.69%股权;2024年12月,本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3,354.00万元,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2,646.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包头稀土研究院53.004%股权,本公司仍为其第一大股东,未丧失控制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包头稀土研究院两次增资后,本公司按增资完成后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增资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1,06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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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天津 | 融资租赁 | 36.74 | 权益法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41.50 | 5.02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934,399,602.64 | 426,647,043.44 | 36,554,050.09 | 604,321,106.09 |
非流动资产 | 1,389,420,305.62 | 374,887,362.57 | 2,767,153,346.30 | 159,930,541.18 |
资产合计 | 3,323,819,908.26 | 801,534,406.01 | 2,803,707,396.39 | 764,251,647.27 |
流动负债 | 1,219,001,773.52 | 256,168,073.18 | 22,582,194.31 | 316,684,077.09 |
非流动负债 | 944,933,181.84 | 120,652,206.65 | 1,651,655,986.35 | 11,990,644.78 |
负债合计 | 2,163,934,955.36 | 376,820,279.83 | 1,674,238,180.66 | 328,674,721.8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59,884,952.90 | 424,714,126.18 | 1,129,469,215.73 | 435,576,925.4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26,141,731.70 | 211,641,232.49 | 414,966,989.86 | 216,999,426.3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26,141,731.70 | 211,641,232.49 | 414,966,989.86 | 216,999,426.3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37,285,827.00 | 699,485,801.20 | 132,368,284.80 | |
净利润 | 33,359,933.04 | 2,019,193.82 | 32,033.4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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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67,179.30 | 1,646,400.00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2,226,802.36 | 47,929,973.2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544,829.13 | 664,192.2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544,829.13 | 664,192.2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65,646,544.86 | 28,310,786.06 | 40,682,865.00 | 1,200,000.00 | 352,074,465.92 | 与资产有关 | |
递延收益 | 114,044,702.80 | 51,906,445.47 | 32,673,266.26 | 1,088,216.81 | 132,189,665.20 | 与收益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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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79,691,247.66 | 80,217,231.53 | - | 73,356,131.26 | 2,288,216.81 | 484,264,131.1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明细: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示范工程 | 388,742.31 | 157,629.98 | 231,112.33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 643,333.33 | 64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绿色制造示范补助项目 | 269,839.13 | 148,325.31 | 121,513.82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补助项目 | 20,641,538.00 | 4,758,461.54 | 15,883,076.46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高性能大型医疗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基地补助项目 | 13,222,222.00 | 777,777.78 | 12,444,444.22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研发与建设补助项目 | 9,996,698.11 | 120,991.74 | 9,875,706.37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6,789,642.90 | 380,142.84 | 16,409,500.06 | 与资产相关 | |||
华美-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项目 | 28,910,000.00 | 8,340,000.00 | 20,57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和发-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2,292,830.48 | 789,523.81 | 1,503,306.67 | 与资产相关 | |||
和发-分离厂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4,000,000.00 | 500,000.00 | 3,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京瑞-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项目 | 3,529,440.28 | 92,880.01 | 3,436,560.27 | 与资产相关 | |||
北方磁材-重点产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 553,684.00 | 474,576.00 | 79,108.00 | 与资产相关 | |||
北方磁材-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2,700,000.00 | 450,00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清美-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转型补助项目 | 17,193,778.85 | 77,302.55 | 17,116,476.30 | 与资产相关 | |||
稀土院-包头稀土研究院与资产相关的课题补助项目 | 49,213,250.49 | 20,185.84 | 10,709,247.30 | 38,524,189.03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ERP/MES/DCS集成系统补助项目 | 9,940,000.00 | 1,420,000.00 | 8,5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3,315,381.85 | 828,930.54 | 2,486,451.31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混合型稀土精矿绿色萃取分离及物料循环利用项目 | 23,310,000.00 | 2,331,000.00 | 20,979,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河北华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6,319,728.58 | 1,000,000.00 | 1,689,092.91 | 5,630,635.67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五烧1#烧结机脱硫硝提标改造工程 | 15,900,000.00 | 1,200,000.00 | 14,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补助 | 16,320,000.00 | 408,000.00 | 15,91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绿源危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14,370,126.95 | 462,499.90 | 13,907,627.05 | 与资产相关 | |||
华星-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519,749.90 | 450,000.00 | 115,500.04 | 854,249.86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冶炼-节能减速稀土永磁直驱电机系统在冶金、矿山 领域的应用 | 6,868.35 | 6,868.35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高品质铈镨钕合金智能化制备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五原-节水改造项目 | 722,105.26 | 200,000.00 | 129,663.92 | 792,441.34 | 与资产相关 | ||
北方磁材-磁性熔炼生产线智能化研发项目 | 4,300,000.00 | 1,333,439.44 | 2,966,560.56 | 与资产相关 | |||
瑞鑫-智能上料系统 | 1,600,000.00 | 1,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瑞鑫-稀土熔盐电解新型济铸出料系统研发 | 980,000.00 | 9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瑞鑫-能化生产车间建设 | 420,000.00 | 4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包钢股份煤焦化工分公司一生化处理项目 | 495,833.33 | 5,500,000.00 | 591,666.66 | 5,404,166.67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固阳矿240万吨超低排放改造EPC | 12,335,833.33 | 1,310,000.00 | 11,02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华美-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北京三吉利-永磁磁体钕铁硼速凝薄带项目 | 175,580.28 | 61,629.36 | 113,950.92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炼铁5座热风炉项目 | 2,000,000.00 | 116,666.67 | 1,8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稀土钢7#8#高炉项目 | 2,000,000.00 | 233,333.33 | 1,7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冶炼-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公共服务试点补助项目 | 210,937.37 | 31,250.04 | 179,687.33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2019年重点产业发展标准奖补资金 | 700,000.00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北方稀土标准能力建设 | 1,390,611.46 | 1,390,611.46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节能型减速稀土永磁直驱电机系统在冶金、矿山领域的应用 | 738,836.10 | 738,836.1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2021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包财教《2021》614号 | 61,002.37 | 61,002.37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项目 | 82,010.00 | 82,01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 401,079.97 | 17,650.51 | 383,429.46 | 与收益相关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母公司-2022年稀土冶炼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奖励金 | 70,000.00 | 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BFXT-2022-B-0002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 814,795.88 | 311,346.76 | 503,449.12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资金 | 920,000.00 | 43,716.81 | 876,283.19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项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引育人才补贴 | 763,843.00 | 85,000.00 | 332,229.56 | 516,613.44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检修-稳岗补贴 | 295,000.00 | 29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扩岗补助 | 3,000.00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一次性留工补助 | 1,000.00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稳岗返还补贴 | 403,149.04 | 403,149.04 | 与收益相关 | ||||
华美-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资金补助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收益相关其他政府补助 | 1,300,450.00 | 1,300,45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稳岗补贴 | 329,756.38 | 329,756.38 | 与收益相关 | ||||
飞达-5000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重点技术改造 | 1,910,000.00 | 28,041.28 | 1,881,958.72 | 与收益相关 | |||
华星-创新性中小企业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华星-绿色工厂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贮氢-加氢站用稀土固态储氢材料及装置的研究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贮氢-固态储氢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及其应用(2023JBGS0016) | 1,800,000.00 | 1,411,095.09 | 388,904.91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院-包头稀土研究院与收益相关的课题补助项目 | 72,308,358.94 | 47,979,181.32 | 22,413,917.41 | 97,873,622.85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BFXT-2021-C-0002氨碳循环利用和碳减排的稀土连续化生产技术与装备开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 352,160.00 | 352,16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高品质速凝铸片的冶金过程和鳞片组织形成规律 | 1,598,150.03 | 339,327.03 | 1,258,823.00 | 与收益相关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母公司-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奖励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高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工信厅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 1,000,000.00 | 41,162.96 | 958,837.04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一次性留工补助 | 1,126,500.00 | 362,500.00 | 444,500.00 | 1,044,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北方稀土其他政府补助项目 | 718,340.36 | 6,798,765.54 | 638,046.21 | 6,879,059.69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金 | 40,000.00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耐高温低成本稀土储氢合金结构的调控及退火机制的研究 | 40,000.00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稀土精矿高温硫酸强化焙烧工艺开发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云式除尘技术对稀土金属及合金抛丸工序尾气颗粒物净化效果的应用研究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高端稀土功能材料用特殊物性稀土氧化物绿色制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2,975,000.00 | 2,9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稀土绿色分离与材料制备一体化技术与装备 | 1,126,000.00 | 71,700.00 | 1,197,7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基于镁盐循环的高品质稀土化合物材料制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2,450,000.00 | 2,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耐高温稀土储氢合金粉产品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以尾气酸为氟源制备稀土抛光粉工艺研发及产业化 | 230,000.00 | 2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自耗阴极电解法制备钆铁合金产业化工艺研究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超精密抛光用稀土抛光粉材料的开发及应用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从硫酸体系废水中提取高纯度硫酸钙的工艺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五原-稳岗补贴 | 26,309.34 | 26,309.34 | 与收益相关 | ||||
北京三吉利-高品质速凝铸片制备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示范 | 1,127,000.00 | 420,000.00 | 117,567.62 | 1,429,432.38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包钢节能增效与循环降碳技术方案与示范研究 | 1,070,295.00 | 532,522.50 | 880,000.00 | 722,817.50 | 与收益相关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清美-先进稀土抛光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360,119.47 | 360,119.47 | 与收益相关 | ||||
瑞鑫-15000安培单阴极组圆形电解槽研发 | 2,040,000.00 | 959,978.86 | 1,080,021.14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补助 | 80,000.00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瑞泓-2022年包头市高端人才培育资助项目 | 368,211.57 | 85,929.41 | 282,282.16 | 与收益相关 | |||
瑞泓-2023年度科技人才创新创效项目-中青年领军人才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瑞泓-稀土改性高分子材料专用料及制品产业化关键技术-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突围”项目 | 2,900,000.00 | 145,660.33 | 2,754,339.67 | 与收益相关 | |||
瑞泓-包头市高端人才培育第二期资助项目 | 90,000.00 | 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瑞泓-创新局“科技突围”项目专项经费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平源镁铝-留工补助 | 500.00 | 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焦化工艺废水系统化、资源化节水降碳零排放集成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 240,000.00 | 15,800.00 | 224,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环境科技-烧结球团企业含铊脱硫废水处理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79,691,247.66 | 80,217,231.53 | 73,356,131.26 | 2,288,216.81 | 484,264,131.12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27,074,105.41 | 119,305,099.49 |
合计 | 127,074,105.41 | 119,305,099.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华美-新技术企业补助奖励资金 | 100,000.00 | |
华美-“草原英才”专项经费 | 50,000.00 | |
华美-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草原英才专项基金 | 40,000.00 | |
灵芝-淄博市财政局国库资金 | 14,592,800.00 | 6,660,000.00 |
灵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动态检测设备维护费 | 2,400.00 | |
和发-专利补助 | 20,000.0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和发-收到工信和科技局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补助资金 | 67,900.00 | |
甘肃稀土-靖远县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 | 200,000.00 | |
甘肃稀土-白银市财政局省级科技计划奖励资金 | 1,000,000.00 | |
甘肃稀土-绿色设计产品资金 | 300,000.00 | |
甘肃稀土-甘肃省科学技术奖 | 200,000.00 | 100,000.00 |
甘肃稀土-稳就业奖补资金 | 55,500.00 | |
甘肃稀土-白银市财政局春节慰问金 | 100,000.00 | |
甘肃稀土-对经贸发展资金 | 1,100,000.00 | |
甘肃稀土-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秀链主企业资金 | 180,000.00 | |
甘肃稀土-其他相关政府补助 | 130,000.00 | |
金蒙稀土-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项目) | 31,530.00 | |
金蒙稀土-重点产业发展专项(惠企直达项目)资金 | 200,000.00 | |
红天宇稀土-淘汰高耗能电机 | 26,200.00 | |
华星-高新财政局款项 | 50,000.00 | |
信丰-研发投入奖励补助 | 100,000.00 | 500,000.00 |
信丰-增值税即征即退 | 26,213,860.13 | 43,411,670.37 |
信丰-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 | 100,000.00 | |
信丰-工信局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 66,481,932.00 | 39,160,409.00 |
信丰-国际发明专利奖励 | 2,000,000.00 | |
信丰-2023年高质量发展标杆奖励车辆 | 448,800.00 | |
信丰-赣州市监局专利专项奖励 | 160,000.00 | |
信丰-赣州行政审批局2024年入规企业奖金 | 100,000.00 | |
信丰-其他相关政府补助 | 110,000.00 | 100,000.00 |
宁波展昊-支持企业冲刺全年奖励 | 8,660,000.00 | |
宁波展昊-四季度产值达标奖励 | 800,000.00 | |
宁波展昊-制造业百强企业考核奖励 | 5,500,000.00 | |
宁波展昊-产业发展奖 | 100,000.00 | |
宁波展昊-绿色制造项目奖补 | 120,000.00 | |
宁波展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奖励 | 1,824,300.00 | 1,675,400.00 |
宁波展昊-其他相关政府补助 | 4,950.00 | |
北京三吉利-中关村延庆园扶持基金 | 457,057.00 | 2,977,134.00 |
北京三吉利-北京延庆经信局奖励资金 | 800,000.00 | |
北京三吉利-中共延庆区委资助项目经费 | 50,000.00 | |
北京三吉利-延庆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款 | 200,000.00 | |
北方磁材-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拨自治区制造业单项冠军奖金款 | 1,000,000.0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永磁-庐江县科学技术局高企认定补助奖励 | 100,000.00 | |
北方磁材-高新区财政局拨包头稀土高新区国家外资转型升级基地资金 | 180,000.00 | |
贮氢-高容量镍氢电池储能体系建设奖补 | 312,655.00 | |
贮氢-重点产业专项奖励款 | 500,000.00 | |
清美-包头市财政局原料供应奖补 | 1,000,000.00 | |
清美-高新区财政局-创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 | |
清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补助 | 18,520.00 | |
清美-草原英才奖 | 310,100.00 | |
清美-包头市昆都仑区科学技术局第一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 | 16,000.00 | |
清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标准补助 | 160,000.00 | |
清美-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稀宝博为-软件退税款 | 382,749.63 | |
稀土院-转制经费 | 6,785,400.00 | |
稀土交易所-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 | 300,000.00 | |
稀土交易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 30,000.00 | |
稀土国贸-促进服务业经济发展奖励资金 | 30,000.00 | |
上海国贸-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园区奖励 | 430,000.00 | |
四会达博文-四会科技局高新技术款 | 25,000.00 | |
河北华凯-高新认定奖励金 | 100,000.00 | |
河北华凯-景县科技局研发投入后补助 | 224,427.00 | |
瑞泓-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赛区奖励资金项目 | 150,000.00 | |
节能环保-冶金渣昆区工信局第四批重点产业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节能环保-冶金渣科技局奖励专项资金 | 300,000.00 | |
节能环保-冶金渣高新区财政局研发奖励款 | 100,000.00 | |
节能环保-环保-冶金渣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奖励款 | 50,000.00 | |
节能环保-其他相关政府补助 | 155,630.19 | |
包头市稳岗、扩岗、留工等相关补贴 | 2,820,281.75 | 3,162,411.49 |
北方全南-其他相关政府补助 | 13,547.34 | 30,640.00 |
合计 | 127,074,105.41 | 119,305,099.49 |
其他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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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相关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这些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39.37%(2023年:
34.2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93.33%(2023年:87.2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期末,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1,820,524.37万元(上年年末:1,233,264.76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78,846,138.41 | 2,178,846,138.41 | |||
应付票据 | 1,122,574,886.34 | 1,122,574,886.34 | |||
应付账款 | 3,170,733,717.66 | 3,170,733,717.66 | |||
其他应付款 | 317,036,236.92 | 317,036,236.9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9,485,871.31 | 1,259,485,871.31 | |||
长期借款 | 2,702,740,895.32 | 1,362,657,481.07 | 1,231,723,357.22 | 5,297,121,733.62 | |
租赁负债 | 10,526,747.00 | 10,526,747.00 | 11,067,660.80 | 32,121,154.80 | |
长期应付款 | 171,816,522.35 | 127,785,221.49 | 334,215,386.11 | 633,817,129.94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8,048,676,850.64 | 2,885,084,164.67 | 1,500,969,449.56 | 1,577,006,404.13 | 14,011,736,869.00 |
上年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
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上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11,838,127.01 | 2,011,838,1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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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上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839,167,047.68 | 839,167,047.68 | |||
应付账款 | 1,782,463,159.16 | 1,782,463,159.16 | |||
其他应付款 | 319,842,333.92 | 319,842,333.9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74,345,654.10 | 1,674,345,654.10 | |||
长期借款 | 1,006,802,139.24 | 1,879,355,000.00 | 369,164,689.83 | 3,255,321,829.07 | |
租赁负债 | 10,988,601.80 | 10,226,653.09 | 21,054,801.89 | 42,270,056.78 | |
长期应付款 | 147,159,922.35 | 123,371,708.28 | 171,064,971.80 | 441,596,602.4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6,627,656,321.87 | 1,164,950,663.39 | 2,012,953,361.37 | 561,284,463.52 | 10,366,844,810.15 |
说明: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作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1,2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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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其中:应付债券 | 1,200,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00 |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6,133,728,063.54 | 5,686,061,334.12 |
其中:货币资金 | 5,644,393,125.54 | 5,301,959,716.1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384,101,618.00 |
金融负债 | 8,416,071,071.06 | 5,614,575,516.71 |
其中:短期借款 | 2,177,547,520.52 | 2,015,810,000.00 |
长期借款 | 6,238,523,550.54 | 3,598,765,516.71 |
合计 | 14,549,799,134.60 | 11,300,636,850.83 |
期末,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 4,208.04万元(上年年末:2,807.29万元)。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②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日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49,728.85 | 58,576,469.99 | 70,339,688.85 | 130,020,300.62 |
欧元 | 1,036,463.79 | 7,006,392.71 | ||
日元 | 1,134,318.29 | 1,646,620.24 | 0.05 | 2.61 |
合计 | 1,184,047.14 | 60,223,090.23 | 71,376,152.69 | 137,026,695.94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公司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权益证券投资价格本年5%(上年:5%)的变动对本公司当期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科目 | 账面价值 | 项目 | 税后利润上升(下降) | |
上年预测数 | 本年预测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因权益证券投资价格上升 | 19,205,080.90 | 24,466,746.90 |
因权益证券投资价格下降 | 19,205,080.90 | 24,466,746.90 |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7.96%(上年年末:33.57%)。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489,334,938.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89,334,938.00 | 489,334,938.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89,334,938.00 | 489,334,938.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72,351,627.48 | 1,272,351,627.4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89,334,938.00 | 1,272,351,627.48 | 1,761,686,565.4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 5,877,055,129.00 | 5,877,055,129.00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877,055,129.00 | 5,877,055,1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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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负债 | 1,405,200,855.44 | 1,405,200,855.44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405,200,855.44 | 1,405,200,855.44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内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410,681,647.91 | 市场法(企业价值倍数) | 市净率、流动性折价 |
861,669,979.57 | 净资产价值 | 不适用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未发生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的转换,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等 | 1,677,002.7952 | 36.8375 | 36.837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说明: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本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其他成员 | 关键管理人员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任董事 |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任董事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任董事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任董事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任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精矿 | 7,564,977,601.37 | 9,109,424,939.09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水、电、煤气费、燃动费 | 270,059,926.94 | 164,602,010.51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钢材、尾渣、硫酸铵、设备款及废料 | 110,258,587.46 | 97,280,369.3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检测检修费 | 109,602.83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冶金石灰、纯铁、材料 | 7,413,661.02 | 5,499,202.14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水、电、煤气费、燃动费 | 18,098,638.90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 | 122,645,740.60 | 152,452,845.72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租赁、能源动力、安防、设备、计量、检验、服务、工程、材料 | 33,811,132.92 | 71,365,841.06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修理服务费 | 34,352,784.09 | 53,829,038.63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工程服务费 | 61,758,358.82 | 84,483,288.32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钢材、钢渣、铁渣、备件及辅材、福利 | 23,233,175.30 | 28,585,599.82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监理费、设计、系统安装维护、检查、加工、服务费 | 32,794,668.33 | 53,364,123.08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款 | 15,934,513.29 | 25,256,383.16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 | 11,115,241.26 | 10,288,654.43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钕铁硼废料、磁钢 | 29,082,158.78 |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设备及安装调试费 | 1,040,707.9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废钢、合金、钢渣及废料、化工、电机 | 484,682,166.32 | 831,150,351.9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煤类 | 208,427,412.70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检测服务费、劳务费、环境监测费、技术服务、废渣处置费及运费 | 705,376,446.89 | 332,416,273.07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工程服务费 | 4,351,270.98 | 54,153,007.8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及分析费 | 59,265,374.44 | 89,349,293.41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养护费、作业服务费、运输费 | 15,556,339.19 | 265,238.48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稀土永磁电机、材料 | 2,133,653.04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研发、技术服务 | 34,689,886.79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租赁费 | 2,257,656.61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运输费、工程服务费 | 1,137,672.24 | 1,780,801.41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流钢片、废钢、合金、钢渣及废料 | 19,793,437.65 | 4,312,488.59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运费、技术服务 | 7,758,683.31 | 17,667,624.56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分析费及运费 | 62,959.89 | 125,851.65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环境监测费、技术服务、废渣处置费及运费 | 432,231.83 | 2,248,114.37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稀土金属及劳务费 | 419,976,774.05 | 412,406,853.94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租赁、物业服务 | 2,613,033.73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35,464.4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10,102,747.71 | 15,454,527.62 | 1,618,339.90 | 622,496.48 | 8,210,046.87 | 56,174,923.21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车辆 | 344,108.93 | 644,110.49 | 359,933.18 | 19,134.42 | 28,639.44 | 1,028,542.4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9,106,948.85 | 2021-12-22 | 2030-12-3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400,000.00 | 2024-06-07 | 2025-06-06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17,500.00 | 2024-09-29 | 2026-09-28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242,513.93 | 2024-10-17 | 2026-10-16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5,850.63 | 2024-11-15 | 2026-11-14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527,885.44 | 2024-12-06 | 2026-12-05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06.16 | 714.5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期末存款余额(元) | 本期利息收入(元)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439,335,704.35 | 57,584,698.13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85,837.00 | 50,056.76 | 1,204,428.00 | 101,483.73 |
其他应收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2,000.00 | 514.80 | 8,948,548.42 | 1,316,545.03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78,500.00 | 130,887.02 | 277,700.00 | 82,827.23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6,840.00 | 3,296.44 | ||
其他应收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50,000.00 | 10,030.00 | 50,000.00 | 1,795.00 |
其他应收款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885,650.13 | 123,794.39 | ||
应收款项融资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100,657.96 | 718,498.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40,000.00 | |||
应收票据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5,291,369.68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874,833,100.74 | 14,657,370.04 | 860,322,463.26 | 18,282,186.91 |
应收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02,636,197.62 | 1,149,525.41 | 32,675,734.45 | 350,063.06 |
应收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34,656.44 | 11,484.58 | 805,494.23 | 8,296.59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0,481,256.82 | 3,373,076.74 | 14,078,732.70 | 291,196.15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69,233.90 | 2,598.93 | 189,980.45 | 15,376.18 |
应收账款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49,500.00 | 554.40 | 173,000.00 | 1,781.90 |
应收账款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6,881,883.35 | 301,077.09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账款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 | 448.00 | ||
应收账款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5,522,720.08 | 61,854.46 |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6,840,710.54 | 3,268,630.08 | ||
预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22,946.74 | 2,825.00 | ||
预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467,456.96 | 4,175,619.77 |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4,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38,798,410.70 | 97,515,513.85 |
应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9,461,292.17 | 2,337,232.48 |
应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7,351,431.82 | 7,053,349.81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65,611,135.40 | 76,162,886.26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388,002.86 | 250,884.20 |
应付账款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83,430.00 | |
应付账款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21,497.42 | |
应付账款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1,336,480.0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76,827.32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16,205,752.21 | |
其他应付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62,872,177.06 | 29,298,298.05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2,495,798.72 | 595,702.59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90,908.00 | 13,982.00 |
其他应付款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51,929.92 | |
应付股利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9,495,237.35 | |
长期借款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43,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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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本公司收购了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收购时,包钢(集团)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变更至本公司名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除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外,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节能环保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经营与节能环保存在相同、相似产品、经营范围的公司和业务。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期末余额 (万元) | 上年年末余额 (万元) |
对子公司出资承诺 | 23,000.00 | |
对子公司增资承诺 | 152,000.00 | 200,000.00 |
对外投资承诺—北方招宝磁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 4,000.00 | |
对外投资承诺—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 | 1,5300.00 | |
对外投资承诺—内蒙古包钢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5,173.89 |
(2)其他承诺事项:无。
(3)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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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为巩固提升本公司稀土冶炼分离工艺、技术装备、产品质量,推动公司稀土原料端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产业升级,公司拟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新征约1600亩土地,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因新征土地涉及土地征拆及地上物补偿等事宜,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鉴于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鹿实业)是包头市昆都仑区唯一拥有土地一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且其资金较为紧张,本公司拟与昆鹿实业签署《土地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为其提供4.5亿元人民币用于改造项目建设土地征拆等事宜,资金专项用于改造项目新征土地的一级开发。资金利息以每笔资金支付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直至昆鹿实业偿还完毕。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鹿实业借款及利息余额合计41,944.46万元。
②本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华美公司增资20亿元,为其投资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对华美公司增资4.8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 未决诉讼或仲裁
A、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于2022年度委托浙江绿宇环保有限公司加工聚酯切片及民用长丝,并与其签订了《委托加工聚酯切片、民用长丝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2022年7月15日,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发现委托加工物资3,690.12万元无法提货,与其进行多次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请求法院判决浙江绿宇环保有限公司向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交付产品及因延期交付相关利息、损失等。2022年10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案件管辖权为由将案件移送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处理。2023年11月16日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2023)沪0109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胜诉,浙江绿宇环保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目前该案件正在推进执行。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2年度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3,690.12万元。B、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于2021年4月与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南储上海分公司)签订《仓储协议书》,约定了仓储保管的权利义务,2022年6月1日,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发现存储于南储上海分公司仓库的6,615.433吨铝锭无法提货,涉及货权金额12,155.45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南储上海分公司向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交付铝锭及因延期交付相关利息、损失等。因案件管辖权争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7日裁定该案件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3)沪01民初39号。2023年3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2023年12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起诉。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二审案号为(2024)沪民终6号,2024年03月1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二审组织谈话。截至报告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裁判文书。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2年度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2,155.45万元。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C、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过程中,于2022年1月与宁波港九龙仓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仓储公司)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约定了仓储保管的权利义务。2022年5月31日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发现存储于九龙仓储公司仓库的10,947.5475吨铝锭无法提货,涉及货权金额18,827.62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九龙仓储公司向包钢稀土国贸上海分公司交付铝锭及因延期交付相关利息、损失等。宁波市公安局已成立“5.31”合同诈骗专案组调查该案件,涉案铝锭目前被公安机关查封。于2023年1月30日,公司将货权无争议的700.88吨铝锭从九龙仓储公司提出,剩余10,246.6675吨铝锭需要等待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调查结束后,再开展民事调查。本案目前尚在刑事诉讼一审审理阶段,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2年度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8,827.62万元。目前,本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本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②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无。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银行借款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以信用借款方式取得银行借款 | 98,184.51 |
关于投资实施北方稀土湿法冶炼及无机功能材料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实施北方稀土湿法冶炼及无机功能材料中试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7,336.45万元实施“北方稀土湿法冶炼及无机功能材料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7,336.45 |
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 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43,099,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累计增持金额999,890,363.0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374,799,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3%。 | 99,989.04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6,527,304.47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26,527,30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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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购买稀土精矿、销售产品、提供加工服务、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向关联方包钢股份购买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包钢股份进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稀土精矿定价方法及价格调整机制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本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预计为42万吨(干量,REO=50%)。2025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含税)。
(2)与关联方安泰北方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安泰北方开展包括向其销售产品、提供加工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量确定。2025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税)。
(3)与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财务公司拟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3-2025)》执行。其中,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也不高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同类贷款利率。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65亿元,存款利率范围0.35%-
2.95%,利息收入不超过7,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20亿元,利息支出不超过1,000万元。
(4)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能源动力、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服务、检验服务、咨询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税);向其提供劳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综合服务、运输、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税)。
(5)与关联方包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包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材料、尾渣、安防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气、检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协议价或者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合金、电池等,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服务、运输服务、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8亿元(含税)。
(6)与关联方包钢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包钢矿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材料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税);向其提供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7)与关联方包钢西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包钢西创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综合服务、设计服务、可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税)。
(8)与关联方铁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铁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万元(含税);向其销售设备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9)与关联方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4月18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①贸易业务分部,销售稀土原材料产品;
②生产业务分部,生产稀土原材料产品;
③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分部,生产及销售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
④环保产业及其他,提供环保相关服务、“三废”处置循环利用及其他行业。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 贸易业务分部 | 生产业务分部 | 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分部 | 环保产业业务分部及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522,347.01 | 2,468,949.77 | 830,191.27 | 159,853.06 | 684,709.62 | 3,296,631.49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491,493.37 | 1,855,645.53 | 797,326.89 | 152,165.70 | 3,296,631.4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0,853.64 | 613,304.24 | 32,864.38 | 7,687.36 | 684,709.62 | |
营业费用 | 515,565.70 | 2,295,230.70 | 822,472.44 | 136,128.15 | 656,775.02 | 3,112,621.97 |
营业利润/(亏损) | 6,781.31 | 173,719.07 | 7,718.83 | 23,724.91 | 27,934.60 | 184,009.52 |
资产总额 | 259,242.86 | 4,320,099.46 | 566,315.38 | 475,044.34 | 1,082,610.09 | 4,538,091.95 |
负债总额 | 123,929.04 | 1,429,970.07 | 232,171.00 | 306,577.52 | 370,105.46 | 1,722,542.17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258.17 | 50,924.17 | 13,097.83 | 18,071.28 | 260.66 | 82,090.79 |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 -4,572.70 | -54,280.83 | -4,147.29 | -1,723.65 | -20,717.90 | -44,006.57 |
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16.18 | -72.67 | 483.99 | 1,527.5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仲裁事项的说明
2013年以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磁材公司”)与辽宁恒德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磁业公司”)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向恒德磁业公司销售合金材料,但恒德磁业公司多年拖欠磁材公司货款。期间,虽然双方多次就欠款问题进行磋商,并经磁材公司多方催要,但恒德磁业公司仍未偿还所欠货款,对磁材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据此,磁材公司认为恒德磁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及法定义务,应承担给付货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磁材公司向包头仲裁委员会提出如下仲裁请求:①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6,972.91万元;②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因拖欠货款给磁材公司造成的利息损失678.48万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③本案所有费用由恒德磁业承担。包头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11月2日受理上述请求。同时磁材公司已申请包括冻结对方银行存款、查封同等价值财产等保全措施。2017年8月14日,包头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2017年10月30日包头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如下:
①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货款69,729,069.76元;②恒德磁业支付磁材公司的利息损失6,590,850.01元;③仲裁受理费199,785.00元,处理费157,058.00元,共计356,843.00元。由磁材公司承担10,705.00元,恒德磁业承担346,138.00元。恒德磁业应于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即2017年10月30日)15日内向磁材公司一次付清以上三项共计76,666,057.77元款项。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恒德磁业公司尚未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应收货款69,729,069.76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383,489,499.18 | 1,080,644,514.10 |
1年以内小计 | 1,383,489,499.18 | 1,080,644,514.10 |
1至2年 | 254,632,762.77 | |
2至3年 | 8,701,215.70 | 84,271.44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19,148.58 | |
减:坏账准备 | -10,723,241.88 | -13,293,826.95 |
合计 | 1,381,467,473.00 | 1,323,386,869.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896,223.75 | 0.71 | 9,346,368.24 | 94.44 | 549,855.51 | 11,095,188.90 | 0.83 | 11,095,188.9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9,896,223.75 | 0.71 | 9,346,368.24 | 94.44 | 549,855.51 | 11,095,188.90 | 0.83 | 11,095,188.9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82,294,491.13 | 99.29 | 1,376,873.64 | 0.10 | 1,380,917,617.49 | 1,325,585,507.99 | 99.17 | 2,198,638.05 | 0.17 | 1,323,386,869.9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2,935,146.87 | 8.83 | 1,376,873.64 | 1.12 | 121,558,273.23 | 207,196,391.38 | 15.50 | 2,198,638.05 | 1.06 | 204,997,753.33 |
关联方组合 | 1,259,359,344.26 | 90.46 | 1,259,359,344.26 | 1,118,389,116.61 | 83.67 | 1,118,389,116.61 | ||||
合计 | 1,392,190,714.88 | / | 10,723,241.88 | / | 1,381,467,473.00 | 1,336,680,696.89 | / | 13,293,826.95 | / | 1,323,386,869.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195,008.05 | 645,152.54 | 53.99 | 预计部分无法收回 |
内蒙古连吉祥磊工贸有限公司 | 8,701,215.70 | 8,701,215.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896,223.75 | 9,346,368.24 | 94.44 |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2,935,146.87 | 1,376,873.64 | 1.12 |
1至2年 | |||
合计 | 122,935,146.87 | 1,376,873.64 | 1.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259,359,344.26 | ||
合计 | 1,259,359,344.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3,293,826.95 | -1,251,436.49 | 1,319,148.58 | 10,723,241.88 | ||
合计 | 13,293,826.95 | -1,251,436.49 | 1,319,148.58 | 10,723,241.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319,148.5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海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19,148.58 | 款项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 | 1,319,148.58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94,720,318.93 | 794,720,318.93 | 57.08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4,413,333.00 | 204,413,333.00 | 14.68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91,098,846.50 | 191,098,846.50 | 13.73 |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84,598,000.00 | 84,598,000.00 | 6.08 | 947,497.60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34,469,080.20 | 34,469,080.20 | 2.48 | ||
合计 | 1,309,299,578.63 | 1,309,299,578.63 | 94.05 | 947,497.60 |
其他说明: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309,299,578.6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4.0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947,497.60元。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383,696,979.62 | 447,897,694.16 |
其他应收款 | 278,594,691.69 | 890,864,920.53 |
合计 | 662,291,671.31 | 1,338,762,614.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11,350,292.88 | 11,350,292.88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77,860,946.00 | 356,297,694.16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21,600,000.00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305,836,033.62 | 70,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11,350,292.88 | -11,350,292.88 |
合计 | 383,696,979.62 | 447,897,694.16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93,739,635.87 | 610,206,547.31 |
1年以内小计 | 93,739,635.87 | 610,206,547.31 |
1至2年 | 24,821,575.19 | 220,530,048.57 |
2至3年 | 200,409,732.20 | 73,869,421.33 |
3至4年 | 60,101,117.77 | 82,571,509.92 |
4至5年 | 79,677,536.53 | 13,600,026.61 |
5年以上 | 24,374,959.72 | 16,401,632.12 |
减:坏账准备 | 204,529,865.59 | 126,314,265.33 |
合计 | 278,594,691.69 | 890,864,920.53 |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21,931,449.54 | 855,951,204.98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 159,225,408.50 | 159,059,628.62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往来款 | 196,307,390.26 | |
押金及保证金 | 5,033,200.00 | 1,440,779.04 |
备用金和代垫款项 | 627,108.98 | 727,573.22 |
合计 | 483,124,557.28 | 1,017,179,185.86 |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信用损失 | 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73,632.31 | 124,540,633.02 | 126,314,265.3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70,791.12 | 79,703,063.78 | 78,232,272.6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6,672.40 | 16,672.4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02,841.19 | 204,227,024.40 | 204,529,865.5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26,314,265.33 | 78,232,272.66 | 16,672.40 | 204,529,865.59 | ||
合计 | 126,314,265.33 | 78,232,272.66 | 16,672.40 | 204,529,865.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6,672.4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海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672.40 | 款项无法收回 | 总经理办公会 | 否 |
合计 | / | 16,672.4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96,307,390.26 | 40.63 | 往来款 | 1--5年 | 105,981,052.71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9,225,408.50 | 32.96 | 往来款 | 2--6年 | 98,245,971.69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66,325,052.90 | 13.73 | 往来款 | 0--2年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463,128.79 | 3.20 | 往来款 | 0--3年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9,976,951.87 | 2.0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447,297,932.32 | 92.59 | / | / | 204,227,024.40 |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087,436,186.13 | 467,298,523.78 | 5,620,137,662.35 | 5,657,681,266.13 | 535,186,901.64 | 5,122,494,364.4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59,519,172.80 | 23,470,137.06 | 636,049,035.74 | 650,018,924.21 | 23,470,137.06 | 626,548,787.15 |
合计 | 6,746,955,358.93 | 490,768,660.84 | 6,256,186,698.09 | 6,307,700,190.34 | 558,657,038.70 | 5,749,043,151.6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250,000.00 | 38,250,000.00 |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18,072,717.60 | 118,072,717.60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44,280,257.46 | 44,280,257.46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7,720,766.87 | 87,720,766.87 | ||||||
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 | 127,621,536.19 | 113,418,310.71 | 14,203,225.48 | 113,418,310.71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304,208,107.39 | 33,540,000.00 | 337,748,107.39 | |||||
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16,366,774.04 | 816,366,774.04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521,189,045.43 | 521,189,045.43 |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4,415,202.30 | 4,415,202.30 |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5,755,483.61 | 5,755,483.61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9,604,807.98 | 9,604,807.98 |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6,468,409.60 | 3,531,590.40 | 6,468,409.60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160,000.00 | 15,160,000.00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6,210,100.00 | 46,210,100.00 |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16,719,363.93 | 16,719,363.93 |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22,667,200.00 | 22,667,200.00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915,000.00 | 24,915,000.00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12,224,901.83 | 19,775,098.17 | 12,224,901.83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62,287,308.88 | 62,287,308.88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73,872,900.00 | 73,872,900.00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92,209,400.00 | 92,209,400.00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265,128,503.82 | 335,186,901.64 | 265,128,503.82 | 335,186,901.64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85,000,000.00 | 385,000,000.00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478,855,187.60 | 480,000,000.00 | 958,855,187.60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79,484,701.39 | 1,479,484,701.39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北方稀土再生资源(达茂旗)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北方中鑫安泰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 | 61,374,920.00 | 61,374,920.00 | ||||||
合计 | 5,122,494,364.49 | 535,186,901.64 | 644,914,920.00 | 15,160,000.00 | 132,111,622.14 | 200,000,000.00 | 5,620,137,662.35 | 467,298,523.7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4,723,652.90 | -221,475.33 | 4,502,177.57 | |||||||
内蒙古北方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3,828,757.52 | 341,280.16 | 4,170,037.68 | |||||||
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 | 12,522,419.05 | -2,066,354.37 | 10,456,064.68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23,470,137.06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12,586,235.03 | 4,809,944.21 | 17,396,179.24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177,920,732.79 | -3,143,487.92 | 1,394,400.00 | 173,382,844.87 | ||||||
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414,966,989.86 | 11,441,921.14 | 267,179.30 | 426,141,731.70 | ||||||
小计 | 626,548,787.15 | 11,161,827.89 | 1,661,579.30 | 636,049,035.74 | 23,470,137.06 | |||||
合计 | 626,548,787.15 | 11,161,827.89 | 1,661,579.30 | 636,049,035.74 | 23,470,137.06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887,351,756.37 | 26,057,646,362.64 | 29,115,591,893.82 | 27,204,753,492.29 |
其他业务 | 46,865,743.42 | 27,358,087.90 | 53,491,313.19 | 29,232,345.25 |
合计 | 26,934,217,499.79 | 26,085,004,450.54 | 29,169,083,207.01 | 27,233,985,837.5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24,160,377.82 | 286,897,241.6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161,827.89 | -5,204,578.1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124,326.62 | -16,101,431.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062,50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债务重组损益及其他 | 179,880.14 | |
合计 | 843,688,912.47 | 265,591,232.41 |
其他说明: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933,389.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895,350.8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5,233,479.2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报告全文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717,040.6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646,503.5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41,139.43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218,907.5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24,169.23 | |
处置子公司损失 | -63,368,243.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818,273.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8,567,973.57 | |
合计 | 102,969,335.2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本公司将2024年度增值税加计抵减、增值税即征即退作为经常性损益。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683 | 0.2778 | 0.27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000 | 0.2493 | 0.249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培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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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