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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 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达股份”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西石桥球庄1号公司贵宾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

(5)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379,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13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72,705,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5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人,代表股份67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5%。

(4)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4人,代表股份8,938,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8,265,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673,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张殊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37,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5%;反对2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2%;反对2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1%;弃权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8%。公司在审议上述议案的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做的年度述职报告。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3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20,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48%;反对2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7%;弃权20,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0%;反对2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21,8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1,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47%;反对2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7%;弃权21,8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33,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2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17,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48%;反对2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8%;弃权17,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3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反对3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2,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0%;反对3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3%;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1,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91%;反对2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2%;弃权1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1,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91%;反对2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2%;弃权1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8%。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01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刘准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86%;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86%;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7%;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7%。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02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赵静珍女士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86%;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7%;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86%;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7%;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03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孙银芬女士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76,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

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6,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6%;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4%;弃权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1%。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04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刘丰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017,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77,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7%;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2%;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1%。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05 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陈强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5%;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71,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9%;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弃权29,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6 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卞钱忠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0,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8%;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弃权31,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2%。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7 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孙涛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09,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31,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43%;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弃权31,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8 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张虎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86,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30,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5,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23%;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3%;弃权30,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09 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何路群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71,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31,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1,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10%;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8%;弃权31,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2%。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提案7.10 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汤芹洪先生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82,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9%;弃权30,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42,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20%;反对37,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4%;弃权30,1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6%。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8.00《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26,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4%;反对3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权20,3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0%;反对32,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1%;弃权20,3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9,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反对3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弃权22,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78,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03%;反对37,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3%;弃权22,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王月鹏、张殊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怡达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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