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现需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综合货运站(场)(仓储)、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承办空运、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仓、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及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送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及其他相关业务、货运办理(代办),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工商注册为准)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综合货运站(场)(仓储)、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承办空运、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仓、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及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及其他相关业务、货运代理(代办)。(涉及许可证、资格证的凭许可证、资格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此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注:下文
斜体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综合货运站(场)(仓储)、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承办空运、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仓、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及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送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及其他相关业务、货运办理(代办),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工商注册为准)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综合货运站(场)(仓储)、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普通货运;承办空运、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仓、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及咨询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及其他相关业务、货运代理(代办)。(涉及许可证、资格证的凭许可证、资格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讯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本次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