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17: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31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叶立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因此,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日趋完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该报告编制程序规范,依据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