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5年4月16日簿记建档,并于2025年4月18日完成发行缴款,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1.86%。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