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550,650.40元。2024年初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4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22,550,650.40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2,749,591,705.21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56,415,755.6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2,715,726,599.9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961,015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8,693,181.3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近三年分红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a) | 8,693,181.31 | 57,428,002.96 | 125,675,768.21 |
回购注销总额(元)(b)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c) | 27,738,543.18 | 190,409,415.66 | 420,098,445.46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715,726,599.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a1+a2+a3) | 191,796,952.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b1+b2+b3)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c1+c2+c3)/3 | 212,748,801.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A+B) | 191,796,952.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90.15%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