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秦俊山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的资金总额,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2.19元/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