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00,000股,发行价为50.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68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54,781,132.08元,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37,830.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361,037.87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1539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80,680,000.00 |
减:承销费 | 54,781,132.08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19,537,830.05 |
募集资金净额 | 606,361,037.87 |
项目
项目 | 金额(元) |
减:置换、转出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19,693,434.94 |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 393,028,961.55 |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75,566,932.83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 - |
加:累计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0,308,699.27 |
其中:本期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019,333.76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123,947,340.6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3月24日与杭州银行江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招商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元)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17409536 | 活期 | 89,762,747.37 |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文西支行 | 33050161678000000835 | 活期 | 336,552.06 |
招商银行杭州中山支行 | 571908890410960 | 活期 | 33,848,041.22 |
合计 | 123,947,340.6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1 |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0 | 2023-12-05 | 2024-03-05 | 2.40% | 是 |
2 |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5,000,000.00 | 2024-03-12 | 2024-04-12 | 2.35% | 是 |
3 |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05-06 | 2024-05-27 | 2.70% | 是 |
4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0 | 2024-05-15 | 2024-11-15 | 2.65% | 是 |
5 |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06-04 | 2024-09-04 | 2.31% | 是 |
6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4-06-17 | 2024-09-17 | 2.60% | 是 |
7 |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0 | 2024-07-01 | 2024-09-02 | 2.40% | 是 |
8 | 招商银行中山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09-05 | 2024-12-05 | 2.10% | 是 |
9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6,000,000.00 | 2024-10-08 | 2024-10-25 | 2.50% | 是 |
10 |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5,000,000.00 | 2024-12-02 | 2024-12-31 | 2.25% | 是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1,546.79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在建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170.86万元(未包含理财、利息等收益),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募投项目“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品茗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品茗科技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636.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56.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46.7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270.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5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 | 否 | 16,638.03 | 10,839.88 | 10,839.88 | 1,818.79 | 8,585.61 | -2,254.27 | 79.20% | 已结项 | - | 不适用 | 否 |
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否 | 15,299.51 | 16,846.30 | 16,846.30 | 1,388.07 | 11,973.95 | -4,872.36 | 71.08% | 已结项 | - | 不适用 | 否 |
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14,728.85 | 20,527.00 | 20,527.00 | 4,349.83 | 18,458.61 | -2,068.39 | 89.92% | 已结项 | -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6,422.92 | 6,422.92 | 6,422.92 | - | 6,252.06 | -170.86 | 97.34% | 已结项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 6,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是 | 1,546.79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0,636.10 | 60,636.10 | 60,636.10 | 7,556.69 | 51,270.24 | -9,365.86 | 84.5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发展以及募投项目的总体规划推进项目建设,但公司所处建筑信息化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为满足市场、客户不断新增的需求,公司需持续调整、优化产品研发内容,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投项目“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截至2023年11月30日,鉴于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管控,节约了部分资金支出,项目实施完毕后节余募集资金170.86万元(未包含理财、利息等收益),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三个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公司同意将三个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说明“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之说明“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说明“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60,636.10万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