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27,061,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郎海涛先生本次质押1700万股,占其持股数的62.82%,占公司总股本的3.59%。
2. 郎海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昨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郎海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061,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累计质押股份1,7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82%,占公司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郎海涛 | 否 | 1,700 | 62.82% | 3.59% | 否 | 否 | 2025-04-17 | 2026-04-16 | 马嘉强 | 生产经营 |
总股本的3.59%。
二、其他说明
郎海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 持股5%以上股东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