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聆达 公告编号:2025-033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重整投资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需要拟向重整投资人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息为年利率3%。
2、本次借款方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 | 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U2NX60 |
法定代表人 | 彭骞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16,125.9011万 |
成立日期 | 2016年3月25日 |
地址 |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科创大厦A栋15层1508室 |
营业期限 | 2016-03-25至2046-03-24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营业范围 | 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彭骞 | 4,877.7800 | 30.25% |
2 | 无锡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 | 3,294.1200 | 20.43% |
3 | 明星 | 2,000.0000 | 12.40% |
4 | 赖国杰 | 1,900.0000 | 11.78% |
5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414.5500 | 8.77% |
6 | 合肥格拉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7.2117 | 5.38% |
7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4.7190 | 2.51% |
8 | 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0.8500 | 2.49% |
9 | 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8500 | 2.49% |
10 | 湖北江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5.7397 | 1.77% |
11 |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0.0815 | 1.74% |
合计 | 16125.9011 | 100.00%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方: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借款对象: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用途:用于支持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需要
4、借款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5、借款期限:一年
6、借款利率:3% 年利率
7、其他条款: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转化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产业投资协议》项下重整投资款,利息不再计收,
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金额对应减少。若重整失败(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有关重整的申请、重整计划没有通过或未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决定退市或退市已经不可避免),应当在前述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尚未使用的部分直接退还,对于已经使用而无法直接退还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出借人在协议项下为公司提供借款尚未退还的部分,在公司后续程序中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借款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推动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重整投资人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持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增加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流动资金充裕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借款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借款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且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同意本次《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