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9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使用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2.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更大程度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在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证券投资、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领域。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一节、第四节中规定的投资产品。
4.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理财合同有效。以前年度尚未履行完毕的决议继续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范围为低风险金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 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理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为规范公司的理财投资行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理财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购置理财产品成立项目审核小组,就每项购置产品进行前期核查,经营管理层根据授权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定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理财投资工作小组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总监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在工作报告中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守“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