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初,本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72,76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应收账 款性质 | 核销金额(元) | 已提坏账准备(元) | 平均 账龄 | 核销原因 |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杭州潘岩德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 | 活动费 | 20,000.00 | 20,000.00 | 5年以上 | 吊销 | 否 |
北京天天发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费 | 1,200.00 | 1,200.00 | 5年以上 | 吊销 | 否 |
杭州极地海洋公园有限公司 | 广告费 | 12,000.00 | 12,000.00 | 5年以上 | 注销 | 否 |
北京伟视捷广告有限公司 | 广告费 | 139,562.00 | 139,562.00 | 5年以上 | 注销 | 否 |
小计 | --- | 172,762.00 | 172,762.00 | --- | --- | --- |
二、 会计处理过程和依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对本次核销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三、 公司开展的相关工作
本次坏账核销因交易对方处于吊销或注销状态,相关子公司已对上述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经全力追讨,最终确认已无法收回。上述子公司相关部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 本次核销资产对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拟核销资产总额为172,762.00元,其中已计提的资产损失为172,762.00元,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无影响。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 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八、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列支的坏账损失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核销资产172,762.00元。
九、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