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在公司战略目标的指引下,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和管理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公司凭借卓越的创新能力、稳健的经营策略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58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6%,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为9,407.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本着切实向股东大会负责、积极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召集董事会举行会议,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2024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37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4年2月8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选举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瑞迪佳源及瑞通2024年度借款计划及公司、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4年2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卢晓蓉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关于聘任卢晓蓉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
关于聘任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关于聘任蒋景奇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刘兰为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经营管理层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选举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3 | 2024年3月20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4年4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5 | 2024年4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6 | 2024年4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
7 | 2024年6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
8 | 2024年8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9 | 2024年10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0 | 2024年11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谐波减速机建设项目》的议案 |
(三)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则,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1 | 2024年2月28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选举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选举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选举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瑞迪佳源及瑞通2024年度借款计划及公司、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2024年4月9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
3 | 2024年6月28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10项议案,对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出了建议,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名称 |
1 | 2024年3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审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 | 2024年4月16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3 | 2024年8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审计部2024年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2024年10月18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谐波减速机建设项目>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查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议案》、《关于审查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议案》、《关于审查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议案》共计3项议案,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并就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经营管理层薪酬方案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进行了监督指导,并评估、审核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职,勤勉尽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高度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件的影响及风险,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重大治理、经营决策、战略发展、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同时积极对公司谐波减速机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工作、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切实保障所有投资者利益。公司保证了投资者的知情权,所有公告都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及时向投资者传达了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相关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活动或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沟通渠道,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向投资者传递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投资者调研活动。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会,通过此次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互动,在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三公”原则的基础上,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了信息透明度。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公司规范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履职,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补充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对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和决策能力,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二)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内部信息管控,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专业度,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透明。
(三)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2025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的安排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工作。
(四)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持续追求卓越的品质,共同聚焦智能智造,力争保持业绩的持续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5年公司将围绕以下重点工作展开:
1、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产能与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电磁制动器扩能项目”的建设进程,确保该项目按募投项目实施计划推进并尽早竣工投产。与此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推进“谐波减速机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并通过优化施工计划、及时配备关键资源以及强化人才储备等措施,为两大项目的落地提供坚实保障。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运营能力,为下游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产能支撑。
2、提升市场洞察力、深挖市场机会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将继续秉持前瞻性的市场布局理念,进一步发掘仍由国际品牌占据的行业与市场细分领域,加大对全球行业领军企业的合作开发力度,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涌现的新技术和产品迭代的迫切需求保持敏锐的洞察力,确保公司能够迅速响应并占据市场先机。
3、持续提升公司对客户的使用价值与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继续完善、优化质量策划和持续改进机制,提升质量管控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按时交付能力,扩大不落地生产比例,缩短产品交期,提升客户满意度。此外,公司也将继续推行精益生产模式,通过提高设备利用率和降低低耗开支,实现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4、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水平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瑞迪智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不仅能促进产品技术的全面升级,显著提升产品的性能与可靠性,还能构建一
个集创新、研发、测试于一体的综合性研发平台,有效提高产品技术壁垒,抵御市场竞争的冲击。未来,公司希望通过研发中心的高效运作,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缩短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加速研发成果向市场应用的转化进程,不断推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5、人才与组织优化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倡导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公司培训机制,鼓励员工提升自我能力、追求卓越,通过价值创造获得更好的回报。公司将坚持“能上能下”的原则,确保每位干部都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团队整体的专业素养和岗位胜任力;对于内部优秀人才,公司将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具吸引力的激励机制,促进其快速成长,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