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简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564,78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0.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2.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813,551.89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5,186,430.9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11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564,78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13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1 | 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产品项目 | 186,724.43 | 165,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35,000.00 |
合计 | 221,724.43 | 200,000.00 |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产生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提高2025年度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投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之内;单个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方式及种类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等。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开展现金存款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产品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变化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
况来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现金管理出现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明确产品的金额、期限、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配合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产品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董事会讨论后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以在额度范围内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以在额度范围内12个月内滚动使用,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风险较低投资产品等,以增加公司收益。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简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开展现金管理以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财务投资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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