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杨艳波先生、田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东进先生、杨艳波先生、田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