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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职能,恪尽职守的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田华女士(独立董事)、张金波先生(董事)、杨艳波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田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及各委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共计审议议案12项,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未出现反对、弃权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汇报,通过与内审人员充分沟通,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检查审计工作程序的合规性,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推进公司内控规范。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的情况,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选聘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价,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程序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全面、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通过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进行协调,力求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发挥职能,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更好地完成本公司及董事会的授权职责,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等方面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田华、杨艳波、张金波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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