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号文“关于同意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9,999,9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25.00元。截至2021年3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999,9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25.00元,由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的403979347806账号、开立在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南支行的81340101310000335账号和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的94170078801200001828账号。另扣除发行费用13,396,226.4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12,075,471.69元、审计验资费660,377.36元、律师费622,641.51元、登记费37,735.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603,698.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8,882,473.76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4,440,012.57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951,098.87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7,347,513.9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9,447,920.9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5,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9,447,920.99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83,982,599.42元,差异15,465,321.57元主要系利息收入、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
鉴于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的94170078801200001828账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2021年8月,公司已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与上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南支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对应的活期存款账号为403979347806、81340101310000335、94170078801200001828和393579342119。
2021年3月22日,公司、江西美康盛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2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17日,公司、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的“偿还银行借款”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56,143.51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偿还银行借款”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对应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94170078801200001828)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 | 结余募集资金额(元)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403979347806 | 活期户 | 19,730,173.09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393579342119 | 活期户 | 39,505.65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首南支行 | 81340101310000335 | 活期户 | 79,678,242.25 |
合 计 | 99,447,920.9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5,500万元。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如下:
1、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本项目为对现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对区域网络、信息化系统、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升级。通过整合构建集团化的信息系统,显著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及运营效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但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本项目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但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273,743.6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5,471.70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4月7日出具了《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77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为1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年初余额 | 收回日期 | 收回金额 | 转出日期 | 转出金额 | 期末余额 |
1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首南支行 | 10,000.00 | 2024/3/12 | 10,000.00 | 2024/3/19 | 10,000.00 | 10,000.00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的“偿还银行借款”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偿还银行借款。2021年8月,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56,143.51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以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2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期末余额 |
1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430.00 | 2024/01/10 | 2024/05/13 | - |
2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570.00 | 2024/01/10 | 2024/05/14 | - |
3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315.00 | 2024/05/31 | 2024/08/28 | - |
4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185.00 | 2024/05/31 | 2024/08/30 | - |
5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185.00 | 2024/09/06 | 2024/12/04 | - |
6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3,315.00 | 2024/09/06 | 2024/12/06 | - |
7 |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8,000.00 | 2024/09/09 | 不约定存期,7天到期自动续存,2024/11/04已取出。 | - |
8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695.00 | 2024/12/12 | 2025/05/12 | 2,695.00 |
9 | 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 | 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2,805.00 | 2024/12/12 | 2025/05/14 | 2,805.00 |
除本报告披露情况外,公司2024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受行业政策调整影响,以及相关设备供货期、物流运输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预计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1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1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因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为适应行业发展、数字化技术发展进程和公司业务发展变化,不断调整优化方案,分阶段逐步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延长了项目周期;叠加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设备供货期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预计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1月30日调整为2025年11月30日。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本报告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发现,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中国银行宁波下应支行403979347806)代信息系统升级项目专户(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首南支行81340101310000335)支付款项共计379,250元。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已对以上募集资金使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公司后续将加强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1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660.37 | 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3,734.7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34,762.1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1,389.95 | 10,314.56 | 60.67 | 2025年11月30日 | / | / | 否 |
2.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26,000.00 | 24,660.37 | 2,344.80 | 7,447.55 | 30.20 | 2025年11月30日 | / | / | 否 |
3.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否 | 17,000.00 | 17,000.00 | - | 17,000.00 | 100.00 | /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0,000.00 | 58,660.37 | 3,734.75 | 34,762.11 | 59.2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募集资金已使用59.26%,募投项目正在逐步建设中。详见本报告三(一)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2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及本报告五 |
注1:本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注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因相关设备供货期、物流运输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预计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1月30日调整为2023年11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受行业政策调整影响,以及相关设备供货期、物流运输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预计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11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1月30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因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为适应行业发展、数字化技术发展进程和公司业务发展变化,不断调整优化方案,分阶段逐步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延长了项目周期;叠加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设备供货期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预计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1月30日调整为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