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签字会计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钢跃和周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等原因,现委派李新葵接替刘钢跃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为李新葵和周毅。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新葵,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199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纳药厂、湖南发展、华菱钢铁、芒果超媒、华联瓷业家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新葵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2025年1月,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李新葵 | 2025年1月17日 | 警示函 | 浙江证监局 | 岳阳林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问题处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新葵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的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