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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7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2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85.619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2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85.61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间,1名激励对象(唐东波)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全部获授限制性股票46,700股,上述股份目前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户中。2025年4月14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茆朝)因个人原因在实际授予之后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此股份予以回购并注销。

现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6,700股股份进行注销,以及已主动辞职的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拟合计注销233,7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总股本。

公司拟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则权益分派实施时,公司将以总股本103,200,000股,扣除库存股233,700股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30,889,89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鉴于以上事项注册资本由10,320万元变更至13,385.619万元。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1、《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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