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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现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均参加了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与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还就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大信所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为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司原聘任的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专业胜任能力、执业情况、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亚太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的,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就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

查、协调、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了公司健康良性发展。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和稳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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