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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职责和义务。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上年度末合伙人93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482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0余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中审亚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2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

3、2025年4月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2024年审计情况、审定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及监督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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