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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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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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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4543号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强达电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强达电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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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强达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强达电路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娜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明利
报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84.4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8.1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715.49万元(其中200万元已于2022年9月支付)后,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将扣除相应的不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48,586.90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 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银行账户(账号为764079145049)25,000.00万元,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账号为755919638010008)23,586.9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不含税的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66.49万元及2024年之前支付给主承销商保荐费2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320.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46.35万元,其中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3,146.02万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39.08万元,募集资金补流动资金万元761.2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9,121.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3,102.39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7,781.98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45,320.41 |
减: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减: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6,246.35 |
其中: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其中: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 5,485.1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61.25 |
加: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加: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33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36.02 |
结余募集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 | 39,121.41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621.41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32,5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强达电路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4个大额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 755919638010008 | 募集资金专户 | 25,113,943.53 |
75591963807900017 | 大额存单账户 | 30,000,000.00 | |
75591963807900034 | 大额存单账户 | 50,000,000.00 | |
75591963807900020 | 大额存单账户 | 125,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764079145049 | 募集资金专户 | 34,486,719.83 |
770579371289 | 大额存单账户 | 120,000,0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 443066357013009460984 | 募集资金专户 | 6,613,422.83 |
合 计 | 391,214,086.1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810.52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146.02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4.5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 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2,500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用于购买现金理财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大额存单 | 12,500.00 | 2024-12-31 | 2025-6-30 | 1.55%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12-31 | 2025-1-31 | 1.35% |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4-12-31 | 2025-3-31 | 1.3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12-30 | 2025-1-30 | 1.15% | |
大额存单 | 4,000.00 | 2024-12-30 | 2025-3-30 | 1.15% |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4-12-30 | 2025-6-30 | 1.35% | ||
合 计 | 32,500.00 |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2,500
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320.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6.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6.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 否 | 48,000.00 | 36,320.41 | 5,485.10 | 5,485.10 | 15.10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2,000.00 | 9,000.00 | 761.25 | 761.25 | 8.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0,000.00 | 45,320.41 | 6,246.35 | 6,246.35 | 13.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46.02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4.50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0.5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2,500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2,5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