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余年,主营业务为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主要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的PCB企业。公司覆盖的客户和行业分布广泛,在与众多PCB专业客户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涵盖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的中高端PCB工艺制程能力,具备丰富的定制化PCB产品体系。公司特殊工艺或特殊材料的中高端PCB产品,主要包括高多层板、高频板、高速板、高密度互连板(HDI板)、厚铜板、刚挠结合板、半导体测试板和毫米波雷达板等。
自2022年以来,国内外PCB市场增速减缓,不确定性增加,与此同时,工业自动化、5G通信、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和数字经济等多个下游领域应用的增长也为PCB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持续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重点布局的高多层、高密度互连板(HDI)、新能源汽车多层板,优化产品结构,快速响应市场与客户需求,抢占国际国内市场,经营状况稳定。2024年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93,041,397.03元,同比增加11.19%;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2,648,249.73元,同比增加23.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12,648,24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0%。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本年比上年增加 | |
营业收入 | 793,041,397.03 | 713,207,410.09 | 11.19% |
净利润 | 112,648,249.73 | 91,064,091.16 | 23.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7,745,008.89 | 85,032,433.16 | 1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779,692.26 | 135,630,632.74 | -19.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50% | 19.67% | -11.03% |
总资产 | 1,380,918,034.87 | 788,295,529.49 | 75.18% |
净资产 | 1,079,240,688.59 | 510,375,757.35 | 111.46% |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2月26日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3月12日 | 《关于批准报出<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11日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关于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7月12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7月17日 |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于修订<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7月27日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8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2日 | 《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 |||
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会议 | 2024年9月20日 | 《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 | 2024年10月26日 | 《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1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1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21日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全面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3月12日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6日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27日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出具有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责,共召开6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及时关注和履行必要的审核,对加强财务管理提出积极建议,促进了公司财务规范管理水平的提高。
2、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各位委员严格按照《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会议1次,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事项进行审议。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事项,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出具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信息,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专线、互动易、网络平台、专用邮箱等多个信息沟通渠道,为投资者及时获取公司信息提供平台。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5年公司将持续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的生产制造和销售,积极把握下游工业自动化、5G通信、新能源汽车、半导体和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领域带给PCB产业的战略性机遇,持续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PCB产品。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决策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