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强达电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4.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1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320.4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3,102.39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7,781.98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45,320.41 |
减: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减: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6,246.35 |
其中: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其中: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 5,485.1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61.25 |
加: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加: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1.33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36.02 |
结余募集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 | 39,121.41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621.41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32,500.0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46.35万元,其中本年度使用6,246.35万元,包含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3,146.0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39,121.4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 755919638010008 | 募集资金专户 | 25,113,943.53 |
75591963807900017 | 大额存单账户 | 30,000,000.00 | |
75591963807900034 | 大额存单账户 | 50,000,000.00 | |
75591963807900020 | 大额存单账户 | 125,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764079145049 | 募集资金专户 | 34,486,719.83 |
770579371289 | 大额存单账户 | 120,000,0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 443066357013009460984 | 募集资金专户 | 6,613,422.83 |
合计 | 391,214,086.19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46.02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64.50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0.5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2,500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1月31日 | 1.35% |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2024年第2592期 |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2597期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1.35%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4年第2598期 | 大额存单 | 12,5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6月30日 | 1.55%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一个月CD24-N6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月30日 | 1.15%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单位人民币三个月CD24-N6 | 大额存单 | 4,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3月30日 | 1.15%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单位人民币六个月CD24-N6 | 大额存单 | 3,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6月30日 | 1.35%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2,5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320.4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6.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246.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6万平方米多层板、HDI板项目 | 否 | 48,000.00 | 36,320.41 | 5,485.10 | 5,485.10 | 15.10 | 2026-7-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 | 9,000.00 | 761.25 | 761.25 | 8.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0,000.00 | 45,320.41 | 6,246.35 | 6,246.35 | 13.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46.02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4.50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0.5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2,500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2,500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茂林 刁雅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