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一、情况概述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244,967,964.95元,占总股本1,565,376,225.00元的-143.41%,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81,703,589.40元,占总股本1,565,376,225.00元的-120.21%。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触发了上述条款,需要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1、2024年,公司积极推行费用管控策略,但鉴于公司正处于业务恢复期,在市场拓展、新产品研发、人员等方面仍需持续投入,从而使得毛利难以覆盖期间费用,造成经营性亏损。
2、报告期内,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了2,822万元的损失。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效益优先,兼顾规模增长,立足核心产业和优势市场,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在工业自动化、能源技术创新应用、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积极布局,同时积极采取各项降本增效措施,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正在按照前述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