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吉利
2024 年度,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忠实履行职责,借助专业背景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
策中尽职尽责,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我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吉利,女,汉族,1978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国会计学会会
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行);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四川省
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
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2024年3月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吉利
吉利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 |
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独立
董事在重大投资决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本年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吉利
吉利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3 |
我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
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
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吉利
吉利 | 2 | 2 | —— | —— | 9 | 9 | 1 | 1 | 1 | 1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我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和管理层沟通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了解和检
查:4月考察拟修建综合能源研究院基地、投资项目,7月对公司财
务部、财务共享中心调研,对新会计法、新公司法沟通交流,8月对
成都美奢锐新材料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实地参观交流,11月参加公
司股权收购事项现场调研,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围绕公司
“33221”发展布局,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考察、调研、
查阅资料和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并经常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
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等,并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作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
事、关联股东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不存在被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薪酬等事项均按《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的审批程序。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做好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披露工作,业绩快报、业绩预告数据与
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之间未出现调整的情形。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选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202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的要求修订
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了《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更好的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截
至目前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
地反映了公司内控运行的实际情况,我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 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
管理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我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
主任委员、在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均参
加了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在各次会议中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
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通过
各次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在年度报告编
制过程中,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主动与主审会计师、
内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积极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
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认为
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等议案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
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我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