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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和审查的职责,完成了改聘外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和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等工作。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乔一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刘士财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员由独立董事吉利、潘鹰、何曙光和董事康军、乔一桐5名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吉利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就2023年年报及内控审计的过程和结果的审议情况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2024年各季度报告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议案,改聘2024年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报审计的安排、预审情况等事项召开了相关会议,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决定,形成了会议记录或决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召开 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召开方式审议议案数量
2024年1月3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与财务报告审计执行情况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1

2024年3月27日

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6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控与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情况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重大事项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11、《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4、《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1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13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1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16
2024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讯表决方式1
2024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4项议案: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4项议案: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4

2024年8月14

2024年8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讯表决方式2
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改聘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通讯表决方式1
202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2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讯表决方式2
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并同意将1项议案:《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讯表决方式1
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与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事项。通讯表决方式1
合 计29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认为将会影响2023年报审计工作的关键因素以及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与预审计划、预审结果等,提出疑问,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4年支付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根据签订的相关《委托业务约定书》,公司2024年支付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6万元,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共

计118万元,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原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无法履行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后,立即组织改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工作。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确定通过公开挂网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新的中介机构,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审核,确定选聘控制价为96万元/年。经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评审专家组按照基本资格条件(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报价、综合排名、类似经验、人力资源配备、项目工作方案、质量管理水平、信息安全管理、职业风险防范等多个纬度进行综合评价推荐,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确定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选审计费用91万元/年(财务审计费用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二)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重点关注了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分析了解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公司针对内控制度在实施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制度缺失,及时建立新的制度,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效率,堵塞管理漏洞。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依据经营管理实践,不断完善和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内部控制有效。

(四)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无异议。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和审计工作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邀请相关管理层和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

(六)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2024年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各类内部审计、专项调查项目7项,挽回公司经济损失18.01万元;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发现一般缺陷15项,形成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批后,下达缺陷整改通知并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年末由审计部组织公司专业部门开展“双审验收”形成管理闭环;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资金往来等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指导审计部根据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建立《审计整改“双审验收”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公司审计整改效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希望审计部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贯彻习总书记“三如、一特”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公司“33221”发展布局和“夯基固本、转型发展、提质增效”工作主线,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经营管理、聚焦风险防控、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发挥审计在高质量建设现代一流新乐电中的独特支撑保障作用。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因2024年度改聘新的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鉴

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我司审计业务,且进场时间较晚,望抓紧审计工作,期间加强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沟通,召开三次沟通会且应有一次现场沟通,沟通扩大至公司经营层为宜。

2.鉴于我司在2024年度投融资活动较为频繁,新设、并购子公司致合并报表范围改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沟通中,明确、单独列出新增/新减合并主体及其财务贡献/影响。

3.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向公司提出治理、管理建议,公司应高度重视中介机构管理建议书中提出建议意见,相关问题应切实整改完善到位,并开展整改检查形成管理闭环。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监督和审查职责,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切实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5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实情,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更好地履行监督审查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规、有效建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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