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其他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合并利润总额为19,474.11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3,536.86万元,净利润为15,937.2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合并净利润为14,655.02万元。本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2,825.25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903.95万元。
2024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注销,回购股数总计1,277.58万股,回购金额5,996.06万元(不含手续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述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5,996.06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9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结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战略,除前述回购股份纳入现金分红金额外,公司决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其他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8.1条所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