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6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
度开始执行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27,233,153.47 | 25,364,267.33 |
营业成本 | 142,526,122.33 | 144,395,008.47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概述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保有量不断增加,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结合产品特点、质保期及保修条款相关约定及公司售后服务费的历史发生金额占对应期间有维保义务收入的比例估算未来的售后服务费率,相应计提预计负债-质量保证费用。
3、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执行该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元) |
预计负债 | 1,149,388.67 |
营业成本 | 1,149,388.67 |
(2)会计估计变更对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内容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利润总额 | -800,568.74 | -428,859.74 | 121,201.77 |
总资产 | 120,085.31 | 64,328.96 | -18,180.27 |
净资产 | -680,483.43 | -364,530.78 | 103,021.50 |
注:上述影响金额正数为增加影响,负数为减少影响。
(三)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调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埃科光电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埃科光电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