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志国先生工作调整,拟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更换为钟俊先生。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钟俊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俊, 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力芯微(688601)、艾比森(300389)、科达利(002850)、万讯自控(300112)、博锐斯(833434)、兰亭科技(831118)等多家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钟俊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钟俊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