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124,661.00 |
减:发行费用 | 11,149.88 |
项 目 | 金 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13,511.12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2,619.08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2,195.52 |
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 1,550.00 |
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 63,105.71 |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净额 | 3,124.1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余额 | 27,164.96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28.3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7,193.34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程序。公司已于2023年7月、2023年8月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261810102 | 172.9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 | 499100100100106285 | 3,188.6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2082301040029434 | 23,798.6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2082301040029442 | 33.0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02049819666666687 | - |
合肥科技支行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1302049819668866889 | - |
合 计 | — | 27,193.34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调整至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9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63,105.7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截至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2024-08-13 | 2025-07-24 | 15,000.00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09-20 | 2026-03-31 | 20,987.56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09-23 | 2026-03-31 | 5,248.27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10-21 | 2027-07-31 | 7,041.77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10-22 | 2025-06-30 | 7,566.85 |
司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11-15 | 2027-07-11 | 1,010.12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12-18 | 2026-05-18 | 3,158.33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单 | 2024-12-18 | 2026-11-24 | 3,092.80 |
合计 | —— | —— | —— | 63,105.71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23.02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00.00万元进行股份回购。
3、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和“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7月延长至2027年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埃科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埃科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埃科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3,511.1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15.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364.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 | 否 | 76,379.29 | 76,379.29 | 76,379.29 | 2,380.61 | 4,580.13 | -71,799.16 | 6.00 | 2027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5,565.50 | 15,565.50 | 15,565.50 | 234.46 | 234.46 | -15,331.04 | 1.51 | 2027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 20,000.00 | -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1,944.79 | 111,944.79 | 111,944.79 | 2,615.07 | 24,814.59 | -87,130.2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450.00 | 450.00 | - | 450.00 | -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用 | |||||||||||
超募资金-股份回购 | 否 | 不适用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1,100.00 | -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其他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16.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小计 | - | - | 1,566.33 | 1,550.00 | 1,100.00 | 1,550.00 | - | 不适用 | - | - | - | - |
合计 | - | 111,944.79 | 113,511.12 | 113,494.79 | 3,715.08 | 26,364.59 | -87,130.2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相关部门评审、设计布局调整等原因导致“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和“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工程设计及准备周期、施工周期延长,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和“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7月延长至2027年1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八)”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