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
(3)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
(5)研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6.9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7.4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全面预算、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合同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库存管理、安全与环保管理、内部审计机制、信息系统管理、财务管理、施工管理、成本费用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公司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对外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有效、安全的原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了公司重大投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性、回报率等事项进行专项评估,并且董事会对投资进展做定期跟进。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行为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3.担保业务管理
公司董事会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条件、担保对象、对外担保应履行的程序、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及对外担保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报告期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庚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济宁市金泰利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的判断、关联交易认定、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原则、审批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确定了关联人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交易管理中,均时刻关注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并审慎审查相关业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5.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2024年度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警示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监管函。公司及相关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6.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并安排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各子公司基本做到及时向公司报告
重大业务、重大财务等事项,定期向公司提交财务报告。此外,公司还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漏洞。
7.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财务会计控制涵盖了会计工作规范、内部稽核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公司在财务核算方面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批准、执行、记账等关键职能由相关的被授权人员分工进行,充分发挥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未公开披露前,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者登记的有关规定,在有关人员知悉公司财务数据时,进行了及时登记,并签署有关保密承诺,避免了公司财务信息在未公开前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目前,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在各重大方面已经具备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对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错弊提供了有力保障。
8.采购与付款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供应链相关制度文件,对采购和采购付款业务进行规范与控制,明确规定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提高了公司采购业务的准确性和可控性。相关制度涵盖了预算、申请、审批、供应商管理、验收、招标、合同签订、付款等相关事项,避免了采购舞弊的滋生,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部门严格参照各项制度执行。
9.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管理办法》《资产损失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立项、购置、调拨、报废、处置等流程。此外,公司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用了职责分工、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
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重大流失等风险。
10.安全与环保管理
根据公司行业的特质,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环保体系,涵盖安全运营、检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人员教育与培养等方面,确保公司运营管理符合国家法律与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11.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
为加强销售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周转,防范和化解坏账风险与汇率风险,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销售目标、定价原则、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发货与收款方式进行严格规范,在岗位、权限设置上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根据公司情况,确定销售量、应收账款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并严格考核销售人员的费用和业绩。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12.施工管理
公司制定了《项目管理流程》,明确了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内容及承担的职责;制定了《工程设计管理制度》《工程验收及决算制度》《工程价款结算制度》等,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均按制度施工、验收及考核,并做到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报告期内,工程相关人员均能按照上述制度严格执行,控制措施已被有效执行。
13.研究与开发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工作,拥有省级研发平台,制定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管理办法》《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办法》《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研究开发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与激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与激励制度》等,加强产品研发过程的有效规划和控制,并对拟研发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研发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市场发展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对研发工作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漏洞。
14.信息系统
公司通过开展SRM信息化项目,实现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从供应商注
册到准入,再到分类、绩效、淘汰,全方位全流程线上管控,可随时查看供应商评分、供应商画像等考核数据。通过将OA、SAP系统采购业务与SRM集成,实现对采购全流程的管控和查看,可随时了解采购执行情况。实现对采购端业务的降本增效,为采购业务统计分析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撑。
15.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把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点,以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了《聘用管理规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绩效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实行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增强了员工的创造性和凝聚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16.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涵盖了成本核算中各部门的职责、成本核算组织、成本核算原则和要求、成本核算流程、成本资料归集、成本核算方法、成本分析、内部稽核等方面。此外,公司发挥预算的事前控制职能,对公司战略目标、运营决策等起到了良好的支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费用控制不存在重大漏洞。
17.内部审计机制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审计部汇报、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内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18.企业文化
公司践行“真诚,创新,合作,精致”的价值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和考评管理体系,每年评选“企业文化之星”,有意识地引导员工把企业文化融入日常经营活动中。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利润总额的2% |
错报≥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 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④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⑤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2%≤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影响金额<利润总额的2% |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资产总额的1%≤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2% | 影响金额<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 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② 重大负面影响; ③ 关键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⑤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⑥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
重要缺陷 | ①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 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③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 重要业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缺陷; ⑥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其他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