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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公司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独立、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序号审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月4日议案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月18日议案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7日议案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议案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10《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1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公司监事退休辞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议案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监督义务和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2024年度,监事会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提案和决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

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持续改善管理结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定期报告编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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