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华测试: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及高管薪酬制度完善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律师。现任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首席合伙人,兼任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积极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杨翰5500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杨翰3300

本人对本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了如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共主持召集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以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事项,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建设。2024年度共参与了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事项进行了核查,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和深交所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与公司董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制订和修订公司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七)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等相关议案。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特此报告,谢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翰)》之签署页)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杨翰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