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87,930股后的109,312,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312,0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8,635,710.49 元,加上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01,880,516.84 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59,396.71元及2024年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利60,499,941.59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36,256,889.03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87,918,717.62元。
3、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的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87,930股后的
109,312,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312,07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109,312,07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11,241,565.75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20,553,635.75元,该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3.39%。
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312,070 | 60,499,941.59 | 36,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5,800,982.09 | 120,504,022.64 | 73,450,540.50 |
研发投入(元) | 92,710,264.82 | 62,186,886.45 | 40,549,510.76 |
营业收入(元) | 2662829246.57 | 1,980,898,091.78 | 1,206,889,826.3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87,918,717.6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6,256,889.0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5,812,011.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39,918,515.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5,812,011.5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95,446,662.0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34%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05,812,011.5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