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508,544.1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70,871.94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0,235,873.4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8,300,073.69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460,063,706.0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8,300,073.69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累计总额预计为32,0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1.84%。
若在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32,000,000.00 | - | -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508,544.16 | - | - |
研发投入 | 22,144,058.07 | - | - |
营业收入 | 478,460,736.42 | - | - |
合计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70,235,873.4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68,300,073.6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32,0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00,508,544.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32,0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 22,144,058.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63%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 否 |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2024年度数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拟进行现金分红3,200,00万元,分红金额已超过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经过长期稳健的经营,公司积累了较高的未分配利润。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资本开支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3.75%、14.62%,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