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蓝宇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蓝宇股份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有关部门事前审批。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方租赁场地 | 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200.00 | 46.92 | 13.82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公司 | |||||
向关联方接收劳务 | 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43.55 | 10.64 | |
小计 | 200.00 | 90.47 | 24.46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300.00 | 29.73 | 18.45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浙江国鼎酒业有限公司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99.86 | 1.68 | |
小计 | 300.00 | 129.59 | 20.13 | ||
合计 | 500.00 | 220.06 | 44.5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污水处理费、燃气费、电梯费用水电费 | 43.55 | 100.00 | 2.90 | -9.53 | 公司于2024年12月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接受关联人租赁房屋 | 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 46.92 | 100.00 | ||||
小计 | 90.47 | 100.00 | / | -9.53 | / | ||
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采购招待用品 | 29.73 | 200.00 | 17.96 | / | 公司于2024年12月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浙江国鼎酒业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采购招待用品 | 99.86 | 60.33 | / | 公司于2024年12月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
小计 | 129.59 | 200.00 | / | -35.51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适当调整交易量,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不确定性,日常性交易具有持续性,双方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 异,主要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元凤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21号经营范围:汇彩玻璃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585.28万元,净资产-28.93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44万元,,净利润12.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振荣家族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名称: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雪英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万佛塔沿街商铺A区、B区、C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12,438.23万元,净资产1,914.75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78.21万元,净利润142.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英海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名称:浙江国鼎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雪英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A6栋19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工人北路530号一楼(自主申报)。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总资产26,160.32万元,净资产61.44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47.12万元,净利润-381.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国鼎酒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英海控制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内容为租赁场地、采购商品,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订单,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订单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及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无锡荣升汇彩科技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与金华天下美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蓝宇股份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
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骏 谢珣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