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蓝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621.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107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2,598.22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1 | 募集资金净额 | 41,621.42 |
2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644.37 |
3 |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330.15 |
4 |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金额 | 2.28 |
5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2,598.22 |
6 | 差异(1+2+3+4-5) | - |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佛堂支行 | 33050167624300001399 |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30,074.76 |
中信银行浙江自贸区义乌支行 | 8110801010802999226 |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6,408.8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 579901885210089 |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6,114.59 |
合 计 | 42,598.22 |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2,944.55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30.1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1030号)。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3,274.70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944.55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30.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3,274.70万元尚未划转至普通账户,并于2025年1月6日划转至普通账户。
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披露未存在其他问题。
七、会计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对公司编制的《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蓝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蓝宇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对蓝宇股份2024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2024年度蓝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41,621.4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2,000吨水溶性数码印花墨水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29,097.96 | 29,097.96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及总部大楼建 设项目 | 不适用 | 6,114.59 | 6,114.59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6,408.87 | 6,408.87 | -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41,621.42 | 41,621.4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3,274.70万元置换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2,944.55万元及支付的发行费用330.15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置换时间为2025年1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金 骏 谢珣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