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陕西能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于2023年3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5,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0元。截至2023年4月4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65,441,397.11元,募集资金净额6,834,558,602.89元。截至2023年4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募集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便于不同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所用。2023年4月14日,公司、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同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超募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建设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3,455.86万元超募资金和28,677.74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商洛电厂二期。
2024年2月27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实施主体)与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5年3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余额 | 账户 状态 |
1 | 陕西能源 | 交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611301032013002292736 | 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 | - | 已注销 |
2 | 陕西能源 |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811170101352023031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存放超募资金 | 20,365,949.62 | 本次拟注销 |
3 | 清水川能源 | 兴业银行吉祥路支行 | 456870100100377661 | 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项目(2×1000MW) | - | 已注销 |
4 | 陕能运销 | 浦发银行唐延路支行 | 7212007880130000242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已注销 |
5 | 商洛发电 |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8111701012900798868 | 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超募资金项目) | - | 本次拟注销 |
合计 | 20,365,949.62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陕西能源中信银行专用账户和商洛发电中信银行专用账户主要用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83,455.86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83,919.54万元,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其中节余的陕西能源中信银行账户余额2,036.59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为超募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
现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拟将陕西能源中信银行专户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节余金额高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由监事会和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开立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陕西能源开立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和商洛发电开立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开立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陕西能源开立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和商洛发电开立的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陕西能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陕西能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 |||
黄 超 | 李泽由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 17 日
保荐代表人: | |||
滕 晶 | 罗丹弘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