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亮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5年4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10时至11时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通讯表决的董事5人,为王长春、徐亚丽、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劲松先生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2025年公司经营层能够认真总结2024年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得失,提升盈利能力,完成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目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苏彤、赵锡军、赵一方分别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审计合同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能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2024年的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7.2万元(含税)。

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7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且无需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鉴于王长春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属于关联自然人,故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在2024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经审批的年度预计金额,且2025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的相关内容。

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 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 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130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 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按照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的标准,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并另行领取行政职务(含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薪酬;

3、 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因公司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即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保密津贴、社保公积金等构成(其他具体业务类奖金单独核算),具体规定如下:

1、总经理的薪酬拟定为不高于人民币120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2、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拟定为人民币90-110万元(税前),此薪酬将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挂钩;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关联董事李劲松先生、赵伟宏先生、徐亚丽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赵锡军先生和赵一方女士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关联董事张苏彤先生、赵锡军先生、赵一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相关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易九州”)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的借款,每季度借款以人民币60万元为限额,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息按5%年化利率计息,具体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易九州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及有偿资助的原则,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北京易九州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