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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柳习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柳习科本人柳习科,作为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柳习科,197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现任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江西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兼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柳习科77002

2024年,本人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完成换届选举,本人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作为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工作职责。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柳习科550
独立董事姓名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柳习科110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继续开展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天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与上饶市数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融资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600万元,额度为循环额度,期限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除上述关联交易在报告期仍有效外,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

(五)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八)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本款所列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柳习科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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