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11:0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9,730.82万元,同比减少13.1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564,821,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166,792.9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监事刘华兵先生在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任职,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34条的规定要求。
财务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处罚款后,财务公司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同时通过2023年—2024年财务公司营
业收入、净利润可以看出,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较好。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25年经营计划进行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