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9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9:3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同时明确了2025年的重点工作,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决胜之年,站在战略收官的关键节点,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等,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十四五”战略目标,以新质生产力为主引擎,推动主业核心能力持续提升与价值创造双向突破,为公司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经理层在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公司运营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并结合国家政策、国内外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情况部署了2025年的相关工作。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企业行动指南》、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ESG5.0)《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国内外相关规范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政治意义,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努力实现“坚决打赢六大攻坚战,全力推进十大专项工程”的年度工作目标,加快贯彻落实公司“十四五”总体战略的各项部署,稳步推进年度各项工作。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7亿元,利润总额1.22亿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后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度)、“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等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研制大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进行了编制。
(1)2025年度预算编制基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主要原材料价格,主要税种、税率及汇率等进行编制。
(2)预算方案,公司结合2025年度预计主要指标、投资预算、筹资预算、核心工作明确预算方案。
(3)完成财务预算目标措施,2025年,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加快产品质量提升和成本管控能力提升;推动市场布局由传统市场为主向高端制造、未来制造和海外市场为主转变,推动产业以民用为主向民用与特种应用并重转变等,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草案)的议案》。为持续推动公司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强竞争力、更大影响力阔步发展,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复盘2024年经营情况,深刻分析当前形势变化,制定了2025年经营计划。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提升研发及生产能力,全面完成2025年各项经营目标,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自查工作,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同时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的要求,公司全面总结2024年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审计署11号令、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20〕60号)的要求,公司全面总结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深化依法经营依规治企,保障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积极落实国资委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要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6.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睿芯公司2025年拟向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预计交易金额为1,559.44万元。
公司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因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处任职,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
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睿芯公司此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研发、生产、办公及气源站使用,符合睿芯公司目前发展情况,对睿芯公司提高产能及效益能起到积极作用。租赁价格是以周边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17日